第13章 那个家伙,好眼熟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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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场景,其实已经不止一处。

深蓝色的遗体,几乎遍布整个战场。

明毓几乎是颤抖着用尽所有力气才能按动快门,她要把自己所看到的一切传回北平,传遍全中国,告诉四万万同胞,在中国的北方,有这样一群人,在为中国拼命。

这,就是她不惜命也要冲上战场的原因。

刘浪虽然所有的注意力都在寻找日军上,但其实也有一部分注意力放在身后的这个倔强小女子身上。

小记者是倔,但她有勇,有属于中华之族的勇,从她的身上,刘浪看到了书中曾经记录过的那些人的影子。

中日两国之战,中方无论从经济还是科技或是士兵训练,都处于绝对的劣势,甚至还有不知多少意志软弱的人选择了苟且偷安,如果没有那些勇敢的人站出来,那这场战争,是无论如何也拖不到八年之久的。

漫长的八年,把整个日本本土都拖的快吃土不说,甚至把他们逼急眼了,还跑去捅了牛仔后座一刀,最终的结局自然是被工业化已经无比发达的牛仔打进了地狱。

只能说,那是个悲剧。

但让日本人品尝这个苦涩的真正缘由,却是中国,有着这么一帮勇敢的人。

小记者,有着他们应有的模样。

刘浪能感觉到小记者的悲伤,但他却没有抚慰,不是没时间,而是,做为战地记者,她必须学会不怕死的同时,还得学会接受残酷。

这,就是战争。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战争。

。。。。。。

这场夜袭战打到现在,其实胜负已定!

日军虽然还在顽抗,但在这样的夜晚,他们的大炮无法进行支援,他们的指挥官更不敢在这样的情况下增兵进行支援,必须要等到天亮。

合计两处高地的一个整编步兵大队的近千名士兵,其实命运已经注定。

负责指挥这一处高地作战的217团团长王长海这会儿正拎着大刀四处踅摸。

他的周围,最少聚集着半个步兵排的士兵,一手提着大砍刀,一手握着驳壳枪。

贵为团长,他也是率领1000兵力“敢死队”的队长,别说是他,就是少将旅长赵登宇,为了这次夜袭战,也亲自拎着大刀片子上了一线。

只是,这会儿王大队长有些恼火。

刚开始厮杀的时候日军还比较多、反抗也比较强烈,顾不上自家团座倒也正常。

可是现在,他们与剩余日军的比例已经差不多是二比一以上了,哪还能让团座亲自涉险?

再说,哪个士兵在看到自家团座就在身边能不玩儿了命的杀敌?

特么的,当初自愿加入大刀队,不就是想要提着脑袋去挣点儿军功么?

现在团座就在身边,这会儿不表现,还等啥时候表现?

拎着大刀转了两圈儿都没能逮着一个对手的王长海回身一脚踹在紧紧跟在他身边的警卫员何大头后座上,怒声骂道:

“你特娘的!老子让你来过瘾来了?咋特么非跟老子抢?你就不能自己去找几个鬼子砍?

多长时间了?老子找上一个,你特娘的就砍一个,咋?想证明你比老子强?你比老子适合当团长?!

现在还特娘喊了这么多人守我旁边,让他们都给老子滚蛋,去给老子杀鬼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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