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汗血宝马(2 / 2)
汗血宝马被尊为天马,其智力、听觉、嗅觉均非一般神骏可望其项背。这种马跑得非常快,能日行千里,跑一天一夜也不会累。这种马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盈,力量大、速度快、耐力强,这匹马绝对是世界罕见。应该不会次于三国时的赤兔马。
墨七见陆廷闫把这匹马如此轻轻松松的要送给自己。有些不好意思,毕竟无功不受禄陆廷闫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对自己那么好?
就算自己是解了他的毒,就算自己医术超群文采出众,但是他身为身为君主,自己为他效力本就是理所应当,而且,墨七相信就算陆婷也不对自己那么好,他也有一千种一万种方法让自己为他尽忠,毕竟古代读书人坚定的想法就是: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
所有的人都希望被皇上重用。有时候墨七也看不明白,陆廷闫看到自己总有种欲言又止的感觉,有种说不出来的感情,有愧疚,有事儿负责的喜悦,又有压抑着的爱意和不敢表达的种种情感。
难不成自己和陆廷闫还有什么情感纠葛不成?这个想法把墨七吓了一跳,他飞快的把这个想法从自己脑子中抹去,然后迅速的把自己的思想态度端正。
“皇上,墨七无功不受禄,这匹宝马非常珍贵,在下是不会收的。”墨七义正言辞的说到
墨七不能再无缘无故的去接收陆廷闫的好意了,虽然从他的眼中没有看出恶意,但是天上不会掉馅儿饼,还是和他保持适当的距离吧,万一自己的身份被识破,小命都没了,要那么多东西有什么用?
“我明白你的意思,这一次只是借给你骑的。这批汗血宝马正准备作为孔雀台诗会冠军的奖品。”陆廷闫说的好像是确实没有准备送给墨七,而是送给孔雀台诗会的获胜者。
墨七:……
玄一……这给直接送给墨公子有什么区别吗?从诗会的结果来看,能跟墨公子打平手的人实在是极少啊,看来这匹宝马非墨公子的莫属啊。
阮修然:这是我认识的皇上吗?竟然会为了送一个人东西而费尽心血,为了让另一个人高兴,能够放下手中的政务来陪她。这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现象。
“是吗?那谢皇上美意了”我去笑笑,感觉自己有点儿自作多情。说不定刚才皇上只不过是给自己客气一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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