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忆起往昔(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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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邢森森就把程宛从头到脚数落个遍,昨晚把她吓了一大跳还以为出车祸了在路边接到她时,她还在吧嗒吧嗒地掉金豆子。

瞧着好友的怔怔的模样,邢森森没好气的叹到:“都过去那么多年了,你还没放下呢。他一个背影就能你的魂都被勾去了,现在这样是虐自己呢还是虐我呢?”

邢森森看程宛那样子心疼到不行,刀子嘴豆腐心,连带着素日爱吃的无骨鸡爪都食不知味。

程宛回过神,托着下巴吸了一口饮料笑了声,“人总是会偶尔回忆一下以前的过往,提醒下自己年少无知时犯过的傻事。”

“哼,你就是傻大发了,迟晟才会得手。”邢森森差点没把那还带油光刚抓过鸡爪的手指叩在她脑门上,看来长得好看的脑子都不一定灵光,特别是感情中失意的女人。

刑森森一脸嫌弃又道:“还巴巴的送他那个珍贵的袖扣,他现在戴着是什么意思?卖骚呢?”程宛无奈苦笑,思绪早就飘到了四年前。

迟晟,比他们大三届的学长。当年程宛第一次考上A市这所经贸学院时,他在学校已经很有名气,还未毕业就在校外创办了自己的公司,还把班上几个成绩优异能力出众的同学一起挖了去。

后来迟晟的事迹上了A市优秀创业青年的报纸。喜欢他的女人太多,他也来者不拒,程宛这四年的学校生涯,听说他的女友换了一轮又一轮,直到耳朵都听出茧了。

当时的程宛就是其中的一个。起初她只是好奇这位学校的风云人物,真正对他产生兴趣是在一次经济课堂的创业课后的晚会上。迟晟作为具有优秀经验学长被受邀上台演讲,他很是幽默风趣,讲的虽然复杂却不难懂,整堂课大家都听得津津有味。

演讲结束后有学校歌舞社团的晚会,一众新生自然过去凑热闹,现场人山人海程宛一眼就注意到迟晟居然也在台上,他穿着白衬衫牛仔裤坐在钢琴前弹着一首曲子,手指修长在琴键上跃动,那是首很轻快的曲子,迟晟熟练的指法间,仿佛能看见雨天河畔里自由游翔的小鱼,穿梭在水和自然之间。在美妙的音符围绕下,程宛一下子就被吸引。

她当时加入了礼仪社,上台为演员颁发奖品时,只不过静距离得和他对视了几秒,心里早就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晚会过后,迟晟到了后台来走她面前当着所有人对她说:“你喜欢我,是吗?”她惊讶的看着他涨红了脸一时竟不知说什么,眼睛不敢多看他一眼。迟晟听不到回应也没动静似乎在等她的回答,她抬头看着他的脸,迟晟很高看她时那修长的睫毛下隐去他了太多的情绪,嘴角勾着笑意。程宛突生起一种孤注一掷的勇气,点头答道:“是。”

之后,她就成了迟晟的女朋友。

尽管迟晟之前交往过众多女友的传闻铺天盖地,程宛还是选择和他在一起。他们常常在课后牵着手逛遍了校外的小吃馆。每当有同学经过时都会投来羡慕又嫉妒的目光,而迟晟总是握紧她的手把她拽到身旁拥着她。迟晟很忙,他是即将毕业的大四生。他生日的时候她送给他一对精致的袖扣。

那是有一次她经过一家手工艺馆淘来的,那对袖扣是纯手工打造的,马头造型精致。阿宛很喜欢,她决定买下送给迟晟。可老板却不肯出售。为此她在这家店蹲了将近一个月老板被感动卖给了她。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现在依旧戴着。

程宛和迟晟谈了半年的恋情戛然而止是在一个夏天的雨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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