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1 / 2)
两人耳鬓厮磨间又厮混了在一起,程宛看到迟晟早上穿衣的时候也正回头看他:“赶紧起来了,早餐一定要按时吃。”
程宛给他甩了个枕头,没掉到他身上直接滚到了春凳上,然后用被子扯过头:“我再睡一会儿,晚一点再下去弄早餐。”
迟晟过去床头掀开被子,朝她嘴唇上吻了一下说:“好,我去公司了。”
程宛含糊地点头:“嗯,快去吧。”
程宛直接睡到下午才出去,方山医院的主任和以前的同事见他来了很高兴,纷纷招呼他快点过来吃下午茶。
两人聊着一些家常事和程宛新工作的事情,前台一张看着程宛一脸羡慕:“小宛姐,你越来越美了。”
程宛在医院的时候就是一身白褂盘着头发,一副端庄不容侵犯的模样,现在换了新工作他终于有时间改造自己的形象了。本来盘着的长发卷成了波浪,一身白褂也换成了都市丽人的职业打扮,看得青春又靓丽更点睛的是她的脸上多了一份成熟女性的妩媚。
“谢谢,换了一个新的工作环境现在还不错,终于有时间收拾自己了。”程宛笑着道,把一块鸡柳放入口中。
前台小张点点头:“其实下个月开始,我也要离开方山医院了,在老家的男朋友等了我两年了,我打算在老家找份工作直接结婚生子。”
程宛看着小张点点头:“希望你们幸福。”前台小张和程宛的关系最好,这个小妹妹一向对自己充满崇拜。还说要以程医生作为未来职业的榜样突然想要会回归家庭的想法让她也有些感慨。
小张很坦诚,她对程宛都是有话直说:“前段时间我的男朋友生了一场重病,他陪伴了我,从十七岁到现在,为了能在老家买房拼死拼命的干活,就为了以后能让我好过点,我本来是有些厌倦他了,但回头想想这世上我哪里还能遇到比他对我更好的人,错过了也就是一辈子的事情了。”
程宛拍了拍小张的手对她说:“要是有什么困难就直说,我能帮你的一定会帮你。”
小张很感动:“谢谢小宛姐,等做完这个月的交接工作,我就离开了。婚礼是在秋天,希望到时候你能来我的家乡喝喜酒。”
程宛很是感动:“嗯,好。”
周主任去洗了个手进来了,瞧了这一桌的美食毫不客气的坐下来直接享用:“唉,跟你们说件事,你们知道孙家那个千金小姐吧?就叫孙柔曼的那个,昨晚被送进来抢救了。”
程宛心里咯噔了一下:“周主任,你说的这位孙家小姐是不是叫做孙柔曼?”
周主任一愣,点头道:“对啊,说是割脉自杀的,送过来抢救的时候,整个人脸色白的像张纸一样。别提有多吓人了,所幸啊,已经被抢救过来了。孙家昨晚就把她转移到了市里的大医院,还要给我们科室发红包让我们所有抢救的人都别声张。”
石医生也接着说:“流了很多血,不过现在稳定下来了。我们也说了,我们医院是不允许医生私自收病人家属的红包的,孙家这才作罢。”
程宛越听眉头越来越皱了起来,她问:“知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事情?”
众人纷纷摇头说是不知道,周主任接着说:这些个有钱人吃饱了撑着就爱胡思乱想,像我们这些穷人为生活奔波的,哪有心思敢死啊。
石医生反驳:“这你就不懂了吧,这是我们心理科的范畴。不管是穷人还是有钱人,抑郁症你知道吧。关注人的心理健康问题才是我们心理医生该做的,我觉得那个孙小姐可能是有什么抑郁症,看他嘴里在抢救的时候,还一直念叨着一个人的名字。”
程宛咽了下口水问:“是谁的名字?”
他们纷纷摇头:“没听清啊,说不定是她的前男友伤了她的心。”
石医生笑到:“唉,有钱人的想法我真是搞不懂。可能人生来就各有各的烦恼吧。”
前台小张问程宛:“小宛姐,那个方越医生现在在做什么呢,你们关系不错吧,知道他最近在做什么吗?”
程宛也觉得最近没和方越继续联系了,只不过盛园一见后至今这么长时间了,都没再见过面。她摇头:“不清楚,不过我倒是能联系得上他。你找他有什么事吗?”
小张把一本心理书籍放在桌子上然后说:“这是当时方医生借给我看的书,后来他离开方山医院了,我没来得及还给他。既然小宛姐能联系得上他不如就帮我把这本书转交回给他吧,再看他说声谢谢了。”
程宛应下,答应她一定将这本书带到。
程宛出了方山医院,就回了公司。现在正是午休时间,她今天没让管家接送,直接开了车出来。就停在一个路边,透过光滑如镜的车窗看向整个街道,整个人还处于孙柔曼自杀的震惊中。这个社会整个阶层都在忙忙碌碌,不管是工薪阶层还是豪车大款脸上都有着不一样的表情。
程宛毕竟在方山医院待的久了,她对心理方面虽然算不上专长,但也是熟悉的。孙柔曼为什么会自杀的原因她不清楚。迟晟的电话突然接了进来:“在哪呢?”
“在路边,你忙完了?”
迟晟熟悉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嗯,晚上管家会接你出来,我们今天在外面吃。”
“好,挂了。迟先生用心上班,别一直惦记着老婆。”
迟晟电话里小声说了句调皮,然后挂了。
说到了老婆这个称呼,程宛忽然想起两人还没有领证呢,这段时间太忙两人一直没有机会去民政局,等过了这段忙碌期也快过年了。
程宛决定一定要抽出个时间赶在过年前去把证领了。婚礼什么时候摆倒无所谓。
程宛待在车里暖洋洋的,忽然想下车在路边的一个咖啡厅进去喝杯咖啡。她果真推门下车了,进去后给自己点了杯美式。
程宛拿起来喝了一口,很苦。张手麻烦店员拿来亿点方糖,她不爱吃得太甜,但也不习惯咖啡的苦。程宛喜欢吃苦瓜和芥菜那样的苦,对咖啡兴趣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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