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五章 开庭(2 / 2)

加入书签

“那这个官司是和林文伤害我们的案子一起吗?”郭湘问。

“应该不是,他的案子你们是原告,林文是被告,而你们的案子郑梅是原告,顾振南是被告,是两个不同的案子。”郑文博说道,“不过开庭时间应该相隔不会太久,毕竟有关联。”

“他这什么意思?”顾振南眯了眯眼,“这案子事实这么清楚他还逃得掉?”

“他不是想逃过去,而是想拉你一起下水!”郑文博说道:“如果真是防卫过当你也是犯罪,也要坐牢的。”

“这个人还真是坏到骨头里了。”郭湘恨恨说道。

“不过你们放心,我一定会替你们做无罪辩护。”郑文博说道,“当然到时候你们还是要出庭。”

“好的,谢谢郑律师!”郭湘点头。

在郭湘的悉心照料下,顾振南的伤很快结了痂,虽然还没有完全好,但已经不用包扎,可以穿衣服了。

转学的事京城这边也由郭雅琴和顾希德出面让京城石油大学同意了,就等顾振南回东北办理转出就可以了。

林文向郭湘泼硫酸的案件也很快开庭了。

由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诉人又找到了目击证人,故意伤害罪成立,但因被害人伤势还构不成重伤,所以只判了林文三年有期徒刑。

如果重伤的情况下可能会判十年。

很快,郑梅告顾振南防卫过当案也开庭了。

由于是刑事案件,也是由公诉人提起诉讼,顾振南这边由郑文博当辩护人。

原告被告都要到场。

大家都走进法庭,由于顾振南是被告,所以从另一通道进入法庭。

郭湘坐在了观众席第一排,王崇明他们知道这件事也来了,还有顾希德,他坐在了后面。

所有人都到场,法官开始发言。

“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顾振南防卫过当一案,现在开庭!”

接着控方开始拿出证据,指出顾振南在林文故意伤人案中防卫过当,造成伤害人重伤,必须负刑事责任。

“被告人顾振南,公诉人所诉你在林文故意伤人案中防卫过当构成过失重伤罪,你有意见吗?”法官问。

“有!”顾振南大声回答,“我没有防卫过当,我只是正当防卫。”

“公诉人有意见吗?”

“有!”

“请公诉人出示证据!”

公诉人拿出医院证明,“被告人顾振南在防卫过程中致原告人儿子林文肋骨断裂一根,头部颅骨骨折,严重脑震荡,已经造成重伤,公诉人认为正当防卫不会造成这么严重的伤害。”

“被告人有意见吗?”

“有!”顾振南说道:“我当时就是踢了他一脚,他撞到墙上,我没有再踢第二脚。当时他用硫酸泼我媳妇,我为了我媳妇不受伤害,把他踢开,这是正当防卫!”

“你说谎,如果只是踢了一脚,怎么会造成这么严重的伤?”公诉人说道。

“那是因为我以前是个石油工人,我的力气本来就大,而且他正在伤害我媳妇,在情急之下控制不好力度也是有的。”顾振南说道,“难道看着他伤害我媳妇,我还蹑手蹑脚掂量一下力气才下手吗?”

底下的人都哄笑起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