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严打的反思(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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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省日报》以整版整版的显要位置多次报导案情。

这件案子由于太大,审理一时难以完结。躲过了“严打”最高峰,直到八四年才结案。

有些知道内情的人说,如果高峰时判决。至少枪毙十几个人。

就是躲过了高峰,还是枪毙了以马晓燕为首的三个人,另有三名死缓和两名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则多得不值一提了。

黎兆胜,和马晓燕举办过两次家庭舞会,并有过一次性行为,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袁定知,是马晓燕女儿的朋友,由于坚决不承认和马晓燕有性行为。属态度恶劣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杨和丰,举办过一次家庭舞会,邀请马晓燕等人跳舞。

尤为严重的是还有在乌市上学的洋学生参加。本人也不承认和马晓燕有过性关系。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麻修士,多次参加马晓燕举办的舞会,判无期徒刑。

惠立明,是自己筹组的乐队指挥,为马晓燕的舞会伴奏,判无期徒刑。

后来的人也许不相信这些都是真的。

在1975年“严打”中,一个王姓女子因与10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而以流氓罪被判处死刑。

面对死刑判决。这王姓女子说了这么一段话:性自由是我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我的这种行为现在也许是超前的。但20年以后人们就不会这样看了。

不幸而被言中,在几十年后,尽管性自由仍未成为主流的社会道德,但人们对于性行为已经宽容多了。

在刑法中流氓罪已经取消,与多人发生性关系,只要不妨害公共秩序,连犯罪也构不上了,更不用说判处死刑。

大批的刑事犯押往维省戈壁滩劳改,当然,那里还有来自全国其他地方的劳改犯们,刑满后也不能回内地。

富海县有一姓王的小伙,在一路上和同伴打赌敢亲女孩嘴吗?

结果他真的去亲了过路的一女孩。被抓后,还真的被判死刑,枪毙了。轰动了当地。

过了好多年,据说公安给家属赔偿了200来钱了事。

1975年,吉姆奈县城,一对男女谈恋爱,由于双方家庭条件悬殊过大,女方家长一直不同意婚事。

无奈女方毅然决然和恋人半公开**以此来要挟父母就犯。

女方家长闻之大怒,叫来众多亲朋好友强行把女抢回并对男青年大打出手。

谁知男青年对此女是一往情深,尽管受到如此待遇也对女方痴心一片,仍隔三差五“骚扰”女方。

女方家长终于下了毒心,把女儿关在家中洗脑一月有余,硬是诱逼着女儿告男方强女干,并拿出了之前准备好的‘证据’......

凭着女方家的社会关系,不出一月,男青年命丧刑场。

75年严打,在卜尔金,法院布告上有一个被枪毙的犯人,19岁,罪名是严打期间‘强女干未遂‘。

一个大队有个青年,在大街上作势拦了一下一个姑娘,属于开玩笑的那种,被枪毙了。

一个青年因为喝多了在马路边尿了一泡就被定罪为‘现行流氓罪‘送哈密戈壁深处的监狱了。

75年,在和布克赛尔镇,有一个小青年与一个女的发生关系,谈好**易不给钱,被告强女干。

已判刑5年,严打开始,改判15年,布告贴得满街都是。

这小子不服啊,上诉。第二批严打时,数字不够,改判死刑。

积海工业区煤厂有五百多人,那一年下达的严打指标是30人,超过了百分之五,据说是给人数少的小厂子分摊了百分之一的指标。

为了完成任务,把在厕所写脏话的都抓了起来,还有一个工人更倒霉。

他本来在厂子里没什么事,便把他在学生时代的老底翻了出来。、

他在学校偷了同学十几元钱,其实已经被学校处理过了,这次为了凑数,送进了拘留所,最后被判了二年徒刑。

还有一个流氓犯,在公共场所伸咸猪手,被游街后枪毙了。

第一次“严打”高峰期间,一没有着警服的警察见到一个人自行车棚转悠,喊其“站住”并对其搜身。

结果发现该人带有螺丝刀一把所以认定其为偷自行车贼,准备将其带回派出所。

该人不从,在反抗警察揪住其衣服时,螺丝刀划破警察胳膊,结果归案后被判处死刑。

对其定罪的罪名前面加上“反革命”三个字。

严厉打击偷、抢机动车运动中,一入室盗窃的小偷两次以顺手牵羊的方式偷走失主的摩托车车证、摩托车钥匙然后按图索骥将摩托车开走。

案发后,两部摩托车均没有销赃被追回发还失主。

公安机关委托评估部门将赃物价值提高至30000元以上,结果以该小偷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判处死刑。

1975年9月13日,当年只有31岁的张伟军被民警带到派出所,称他强女干了一名女子。

不久他被以犯强女干罪判刑10年。

如今他已刑满释放两年多年了,但他一直不知道他强女干了谁。

“只有找到那个女人,才能证明我的清白。”

张伟军的这句话不知道重复了多少遍。

两年多来,他一直苦苦地寻找,强女干案中的被害女人到底在哪儿?如今张伟军成了上访专业户,冤案仍得不到平反。

看到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件,巫山心里恻然。

原来,严打竟然造成了这么大的声势,估计始作俑者巫立行都没想到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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