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马上比试获胜(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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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大家都没看出来,单单这样的上马姿势,那就说明了眼前这个高高大大的人身上有不弱的功夫在身。

古夫对自己的儿子获胜,开始产生了疑虑,没有起先那么足的底气了。

不过心里还是有一丝希望,毕竟族里的第一勇士沙比夫都说过哈孙在马上的战斗力在整个族人里面都是数一数二的。

汉族人不管怎么着,没有哥萨克人与马这么熟悉和了解。

没有去管旁边的人怎么想,巫山一抖马缰,黑珍珠嗒嗒嗒嗒走了起来。

“驾!”走了几米远,他把马腹一夹,马儿飞驰,越来越快,最后在众人眼里只剩下一个小黑点。

来的路上,巫山就看到了一片胡杨林。

他在答应的时候就已经考虑过,既然要和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比试,那肯定要赢,而且要赢得漂亮。

正所谓刀剑无眼,如果拿着一把长刀,他也没把握不把哈孙弄伤。

估计自己在这里折一根树枝,让鞑靼人看到了会说闲话。

毫不讳言,在沙漠里面的胡杨林,就是各族人民的生命之林。

不要说正在生长的树枝,就是干枯的,也没见人拿回家去当柴火烧。

所幸胡杨木特别是干枯的,木质密实,不容易腐朽,他找了几下终于找到一根两三尺长的,在空中一抖,发出呼呼的声音。

“走吧,黑珍珠,咱回去干掉他们!”巫山呵呵一笑,也不管它能不能听懂,欢快地跳上马,朝来路奔回去。

另一边,哈不都拉族长的眼神一直盯着他刚才的方向。

“巫,你叔叔经常骑马?”他有些纳闷儿地问。

“我也不清楚,”巫从法摇摇头苦笑道:“反正我老家那边没有马匹。都什么年代了?一出门直接开车就行了。”

只有小女人尼娜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当然,她觉得自己的男人无所不能。

热恋中的女人,大致都是这种情况吧,在她们的眼里,自己的情郎都是最棒的。

因为在她看来,自己的男人不仅会做菜、武术,就是木匠的锯子什么的,都能应用自如,骑马这点儿小事儿还能难得到他?

哈孙和他父亲狐疑地对望一眼,古夫狠狠地向他儿子使了个眼色。

那意思是只要对方不死就成,与一定要把汉人的气焰打下去。

“你准备好了吗?”巫山的声音随风传过来:“放马过来吧!”

“诶,巫!”塔尔族长慌了神:“快给你叔叔说下,让他回来拿趁手的武器!”

“不用!”巫从法胸有成竹:“叔叔既然让他过去,肯定就有必胜的把握!”

古夫鼻子里一哼,再次向儿子点点头。

“老公,你是最棒的,使劲揍他!”尼娜把手拢在嘴边成喇叭状使劲喊道。

这时候,哈孙拍拍马屁股,斑点马扬蹄就走。

双方大约相距一百米左右,他骤然加速,赛豹像离弦的箭冲了过去。

与此同时,他拖着战刀,准备用刀刃而不是刀背,要给这个不知深浅的汉人一个难忘的教训。

近了,更近了,那个汉人还在不紧不慢地走着。

哈孙阴阴笑着,随即变成哈哈大笑,声音传得老远,就像夜枭的聒噪。

他陡然抡起战刀,直接朝这个汉人的手膀看过去。

不是他不想砍脑袋,够不着。

糟糕!那汉人呢?

砍下去根本就像劈到了空气,自己也因为用力过猛,差点儿摔在地上。

正在他思索间,腰部一疼,身子不由控制,飞了起来。

“噗、啊”的声音不分先后传了出去。

两人交战的地方,离塔尔家的蒙古包并没有多远,他们清清楚楚看见了整个过程。

哈孙堪堪接近,只见巫山没来由地往旁边一闪,勒住缰绳,手上一个黑乎乎的东西递了出去,然后就是人仰马翻。

错了,只有人仰,没有马翻。

“哈孙!”古夫凄然叫着,骑上自己的马感到事发地点。

只有巫山在黑珍珠上稳如泰山,冷冷地看着这对父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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