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元箭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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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看方氏山庄的高大院墙遥遥在望,在一条岔路口,方岳辞别方剑阳等诸人,拨马沿着另一条小路离去。

他先是到方氏山庄以西约三里地的那处村民自发组成的乡间集市,在一家杂货铺里买了些烧纸焚香等祭奠物品,然后策马径自来到自家村子西头的无名岗子上,拜祭姑姑的坟墓。

燃纸焚香已毕,望着墓碑前余下的一堆灰烬,方岳一屁股坐到地上。

“姑姑啊,你在那边大概还不错吧?这点钱是我孝敬你的,笑纳了吧。在这边你也够清苦的,该享享福了。嗯,钱如果花不了也别攒着,想办法给阎王爷送点,朝中有人好办事嘛。对了,你那边的老大是叫阎王吧?要不就是冥王?反正都一个意思,你跟那小子讲,你这个侄子现在可是明宗境的高手了,他若敢对你有稍许不敬,小心等我过去要他好看。”

一阵微风袭来,方岳忽觉脊背发凉,那感觉仿佛就像有人窥伺在旁,激灵灵打了个冷战,惊惧地转头向左右看去。但见荒凉的无名岗上,枯草遍地,坟茔林立,哪有半个人影。

“姑姑,你别吓我哦,我可是地道的唯物论者,刚才说的都是跟你开玩笑呢。”

方岳突地一滞,若真像他自己所说,那他的重生是怎么回事?难道是一场梦不成?

念及此,方岳挥了挥手道:“姑姑,不说这个了。其实我知道你的来历很不凡呢,又是巨乞部落,又是巨乞三煞,光听名字就让人打哆嗦。你说耿大叔那么老实巴交的一个人,怎会有‘屠夫’这么个唬人的绰号?哦,对了,耿大叔好猎野猪,这绰号好像也挺合适。还有啊,丰三娘原来是叫丰媚娘,嗨,这才是人如其名,那身子骨可真够火辣的。”

方岳站起身子,拍着屁股沾的草棍灰尘,继续道:“昨晚来了三个狗男女,自称是红石城过来的,把我禁锢在一幢破院子里,害得我没赶上跟林子平的比武。我听他们叫你‘方姑’,原来你真姓方啊。对了,他们说你有一个叫奥莉薇娅的朋友吧,长得挺好看,比白素儿还好看么?你说每次我问耿大叔你们以前的事,他总是吞吞吐吐,欲说还休,嘿嘿,我怎么有种被算计的感觉,这清清白白的一生怕是要陷在他们手里。算啦,好歹你救过我,我能叫你一声姑姑也是缘分,就这样吧,给你磕头了。”

方岳毫不含糊“梆梆梆”磕了三个响头,转身上马,向天芒山的方向奔去。

他当然还是到老地方碰碰运气,看看能否探寻到黑子的下落。结果同前几次一样一无所获,怏怏而归。

因为有这些事情的耽搁,当方岳最终再次回到村子的时候,天已黄昏。

走进村口,远远望见自家的茅屋,惊讶的发现,同村子里的其他住户一样,自家的烟筒亦冒出袅袅炊烟。不知为何,方岳的鼻子有点发酸,心里涌出一股温温的感觉。

看见方岳回来了,耿屠招呼他先去洗洗,便独自进了屋。一阵“叮叮当当”锅勺碰撞之声,耿屠再出来时,双手端着一盆热气腾腾的烀肉。待方岳从深井里打出一桶水,洗了手脸,再看时,耿屠已在院子中间的石桌上摆上了两坛子大麦酒。

“来,今天运气不错,猎了一只雪鹿,正好拿来下酒。”耿屠出奇地略带殷勤地为方岳倒了一碗酒。

“耿大叔,你上山了?”方岳惊讶道。

他说的上山,指的是天芒山千米之上的雪野之地。虽说这个高度方岳也曾去过,若非阴差阳错救了黑子,几乎就永远迷失这茫茫雪原之中。

若要猎到雪鹿,一千米的高度远远不够,至少还需要再攀上至少五百米。一千五百米,这是一个令人胆寒的高度。抛却茫茫无边的雪原不提,单是时常从山上下来寻食的魔兽,就足以让人退避三舍。

耿屠不介意地摇摇手道:“我说我运气好你还别不信,我跟踪一只野猪上了山,恰好这只雪鹿或许饿昏了头下来觅食,让我抢在野猪前头射个正着。鹿血鹿茸鹿皮都是好东西,能卖个大价钱。这鹿肉亦是上好的滋补品,大部分我准备明天送到丰三娘的酒馆,她能用得着。留了两条鹿腿给咱们下酒。来,先喝一碗。”

方岳举起酒碗道:“耿大叔,你这是为了庆祝我赢了巴恩那小子,还是恭喜我的修炼晋阶了呢?”

耿屠笑道:“叫你喝酒你就喝酒,如果你偏要找个由头,你说的两件随便一样就足够了。”

两碗相碰,各自一饮而尽。方岳抢先拿起酒坛子,为耿屠和自己的酒碗注满了酒液。随即抓起一块鹿肉塞进嘴里,果觉肉质鲜嫩可口,别有一番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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