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我以后不会再参加了(2 / 2)

加入书签

只可惜现在忙于剧组,没有太多时间可以认真地和他谈一次。

之前那副远离的样子也好,还是现在突然又恢复正常的样子也好,其实自己心里都没什么底。

只能随着他的变化而心情起伏。

不过,这样的感觉并不会让自己觉得讨厌。

既然喜欢,就想有一个好结果。

如果在以前,郑秀晶确实会对怎么经营一段感情而感到头疼。

作为idol的她,太忙碌了。

可是现在不同,不管是公司的“弃子”,还是一个演员,她都有了一些可以在日历上自由选择的余裕。

那么,林夏彦呢?他是不是喜欢自己?

郑秀晶睁开双眼,看着远处机器后面那张空着的编剧座椅,咬了咬自己食指的指节。

南允珠说的话未必没有道理,这位友人也不可能在郑秀晶的这种重大事情上说胡话。

可是,自己喜欢的人终究还是自己了解得更多一些。

他应该对自己是有好感的。

可是,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抗拒了自己的靠近呢?

郑秀晶现在所了解的,更多是林夏彦回国以后的经历。

对于那段在异乡独自打拼的旧时光,他很少拿出来讲过。

难道是他不想在这里久留?

拍了拍额头,郑秀晶努力回想起一些关于林夏彦的细节。

不得不承认,在林夏彦身上,那个“异乡”的痕迹更重一些。

不管是生活习惯也好,还是他所取得的那些成绩也好,与本土比起来,那个“异乡”之于他,更像是故乡。

晃了晃脑袋,郑秀晶把脑子里越想越复杂的思绪全部打散,长呼一口气,然后用力打开了午餐盒。

不能再出现被李政燮用那句提到了林夏彦的话来批评自己的场面了。

全神贯注,保持状态,下了班再想这些有的没的。

“汪!”

熟悉的叫声。

郑秀晶低头一看,果然是火花在扒拉着她的鞋子。

林夏彦虽然离开了剧组,但是并没有带走他的宠物狗。

“Spark,你不睡午觉吗?”

郑秀晶探出手挠了挠火花的下巴,小家伙听话地仰着小脑袋,眼睛也舒服得眯了起来。

这只狗满剧组就认三个人。

除了林夏彦和绪方真绫以外,就是郑秀晶了。

把火花放在怀里,郑秀晶还没有吃两口午饭,就听见了手机响。

一条新信息,是李奎昌发来的。

[秀晶,你确定你不去家族演唱会吗?]

表情稍微变得清冷了一点,郑秀晶随手就敲了一行字回复过去。

[我以后不会再参加家族演唱会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