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终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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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隔多年,戴维亚·拉姆斯重新踏上了这片熟悉的土地。

此时,因斯达早已是“黑龙之国”的领土,科努瓦却成为抗争的前沿。

明朗的山野经历了一番风雨摧残,在阴沉的天幕下显出凄凉的色彩,恰如一段似是而非的记忆。倘若某一日战火烧过,那就连这份记忆都不会留下了。

“拉姆斯将军,”被这个声音打断思绪简直是一件恶心的事,“你是否考虑过科努瓦对我们可能的‘欢迎’?”

“顾问大人对我军的实力有怀疑?”

“怎么会。只是,陷入爱河的人往往容易作出许多不理智的决定。对了,拉姆斯,你今天是埃弗林的主将,还是科努瓦的求婚者?”

“我能理解顾问大人并不了解小地方的风俗。”

这位顾问大人是奉命与他同行——埃弗林的国王陛下说:“安塔伦,既然拉姆斯盛情邀请,你就去凑个热闹吧。”——真是好大的惊喜。

“呵呵,拉姆斯将军,我们也算共事多年,我怎么忍心见你误入歧途?我、军队——还有你,我们都是为陛下而来,希望你不要忘了这一点。即使科努瓦的第一勇士战败,也不代表科努瓦一定会放弃无谓的抵抗。希望你不会忘记身为主将的职责,否则,我有权褫夺你的兵权。”

拉姆斯冷哼了一声:“我戴维亚·拉姆斯领军以来,未尝一败,今后也是如此!”

“很好。那么,我姑且期待一下:这件事会有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

两方人马在因斯达通往科努瓦的主干道上相会。

拉姆斯提缰向前:“贵方想必已经收到了我的书信?”

阿尔兰同样越众而出:“我们恭候多时,对‘黑龙之国’致以敬意。然而,埃弗林的士兵曾多次骚扰科努瓦;这样的情形,让我如何能够相信你的诚意?”

拉姆斯高举左手,手中握着一支垂系鲜花的纯金标枪。他高声说:“在神之见证下,我,戴维亚·拉姆斯愿娶阿芙娜·贝维斯为妻。鲜花为情,献于我之所爱;金枪为誓,我必冲破一切阻碍!”他挥臂一掷,将标枪贯在阿尔兰马前,“在此,我向你提起决斗,阿尔兰·贝维斯——科努瓦‘伟大的贝维斯’,以我埃弗林骑士之名!”

阿尔兰在科努瓦前,面对着拉姆斯,面对着埃弗林的军队,拔起标枪:“你的宣战,我接下了!”

这就是两个同伴睽违多年的再会。

*

“决斗”的确是当地传统的求婚风俗。

求婚者打败女孩儿的家人,抢走自己的新娘,这是一种“抢婚”式的风俗。

但在漫长的岁月里,它其实早已演变成一种程序化的礼俗:求婚者带一束鲜花和一根标枪去心上人家拜访。鲜花代表情意,标枪代表决意,他要把花束系在标枪上,插入女孩儿的家门前——标枪的质地就体现求婚者的身份。女孩儿的监护人若看好这个求婚者,就拔下标枪,通知亲友,并于三天后“决斗”。女孩儿则把鲜花编成花环,她若中意这青年,便在“决斗”后把花环递给他。然后,准新人一起跳舞,宣告他们好事将近。

*

已经很久,没有这样作为重头戏的“决斗”了。

*

虽然在场的每个人都知道这所谓的“求婚”不过是一个幌子,但暂时还没有人想去戳破这层表皮,于是“决斗”按照传统订了下来——订在三天后。

*

埃弗林和科努瓦的军队遥遥对峙了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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