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谱、宗祠、祭祖(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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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门第等级观念盛行的宗法社会中,族谱是血缘传承世系的重要凭借,也即家族或家庭档案。一些源起于贫贱之家的宗族在暴发后,往往要攀附名门,冒认祖先,以显示其高贵血统、祖宗的荫德。因此名门望族都强调秘藏族谱,严禁示人,以免同姓异宗族攀附冒认。故而有“黄金犹可借,家谱不可借”的古训,使家谱成为秘不示人的传家之宝。

二、宗祠

宗祠,也称祠堂、宗庙、家庙,是宗族祭祀祖先的地方,被视为血缘崇拜的圣殿。人类对祖先的崇拜由来已久,早在氏族社会已经盛行,在殷墟遗址中,就发现有祭祀墓主而建造的享堂。殷商时期,同姓者有共同的“宗庙”,同宗者有共同的“祖庙”,同族者有共同的“祢庙”。到周代,由于宗法制度的确立,庙制逐步完备。据《礼记王制》云:“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庶人祭于寝”。这里所说的“七庙、五庙、三庙、一庙”,是根据不同的社会地位,可在宗庙中分别设制和祭祀七代、五代、三代、一代以上祖先的亡灵。庶民不设宗庙,在寝堂中祭祀祖先,宗庙是宗族血脉所系,也是宗族盛衰的标志。兴旺的家族,四时祭享、香火不断,衰败的宗族,则宗庙残颓,香火断绝。尤其是帝王的宗庙(也称太庙),不仅是宗族的象征,也是国家政权的象征,“宗庙社稷”的存毁往往成为一个朝代、政权兴亡更替的代名词。

民间的祠堂,是西汉时才发达起来。秦汉时,往往在帝王陵墓所在之地建立祠堂,以便祭祀,故也称为“享堂”,因所用建筑材料多为石块,也称“石室”。民间也有仿效,魏晋以后,民间祠堂的发展相对缓慢。至宋代,由于理学盛行,儒家“三纲五常”伦理道德观念得到加强,“孝为百行之首”。所以朱熹在《家礼》中规定:“君子将营宫室,先立祠堂于正寝之东。”而且,“或有水盗,则先救祠堂,迁神主遗书,次及祭品,后及家财”。祠堂被视为高于一切,为家族命运之所系,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因此,名宦巨贾,豪门望族,均建祠堂,以显其本,以祭其祖。宗法、血缘观念得以由此强化。

明清时代,宗族制度处于成熟发展阶段,祖先祭祀作为家族的重要活动,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祠堂成为家族具有凝聚力的象征。所以在族规、家训中,立祠堂、重祭祀占有相当突出的位置。祠堂的营建成为全体族人共同的主导意识。尤其是明代后期至清代,在人文发达的江南地区,祠堂的建筑十分普遍。以江西省为例,据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统计,在全省78个州县中,由全省同族姓建的总祠89处,各地一族独建的祠堂8994处,几乎所有镇都有祠堂。祭祀对象主要是得姓始祖、当地始迁之祖和本支开派之祖和以功德、爵位著称的历代先祖。在祖先崇拜和追源溯流心理支配下,祠堂祭祀祖先往往至数十世、上百世之远。如周姓则以后稷为始祖,吴姓以泰伯为祖,姜姓以姜尚为祖,袁姓以袁绍为祖,王姓以周灵王太子晋为祖等等。

由于祠堂祭祀先祖的范围、内容不等,所以祠堂有总祠、支祠、分祠等不同类别和称谓。一族合祀者为总祠,或宗祠;分支各祀者为支祠、分祠。祠堂的规制,视家族人口的众寡和族田、族产的多少而定。一般为数开、数进的宫殿式建筑,富裕家族的祠堂则异常的富丽堂皇,有二、三十进的房宅。

祠堂里安放祖先的神主牌位,上面书写某某祖先的名讳、生卒年月、原配、继配氏姓,有的红底黄字,有的白底黑字,被认为是祖先的灵魂所在,因而也叫“灵位”。灵位的安放也有一定的规矩。正中神龛最为崇重,安放供奉本族始祖,左龛为“崇德”,供奉有功名出仕、德泽于民的先祖;右龛为“报功”,供奉捐资赠产、大修祠堂、购置族田、创办义学等有功于本族的先祖。此外,其他的历代祖先则按“左昭、右穆”的顺序分别安放于偏殿、侧室。除受到出族之罚外,一般男子死后其神主牌位都可进入祠堂。也有部分族人,因敬奉宗祠,出家为僧,或娶娼妓为妻及操业卑贱并因而不得参加考试者,均不得在宗祠立位。

祠堂的管理之权,一般由长门嫡派出任族长,主持管理,并选派族中子弟负责日常有关事务,按照族规家法严加管理。在平时,族众应维持宗祠**、清静的氛围。祠堂应锁闭大门,从耳门出入。在祠内不得堆放粮食、柴草、棺木及其他杂物,不得让人借宿,不得让工匠作工也不得开设茶坊,特别是不得在祠内聚赌,或是将宗祠赁于他人。有些宗族特许族内的文人在祠内读书或会文。到民末清初,不少宗族还利用祠内的空房来兴办小学。不过,有的宗族认为宗祠“永宜清静”,唯恐“异姓杂处,有亵先灵”,因而一直禁止将宗祠作为办学的场所。对于祠内的财产,如祭桌、祭器等,祠堂的执事人员都应随祭随藏,并逐一登记入册,禁止族人私自借用。也有些宗族允许族人在婚、丧诸事时借用祠内器用什物,但在事毕后他们应立即送还。有些家法族规中还有维护宗祠周围环境的规定,如不得将宗祠附近之地作晒场和工匠的作场,不得在通往宗祠的道路等处拴系牛羊,摊晒、堆积杂物等。为了保护好宗祠,有些宗族雇佣专人来进行管理。另一些宗族则由各房或各支来轮流“值年”。在宗祠的房屋有所损坏时,他们就应及时进行维修。

三、祭祖

宗祠中举行的最隆重的仪式是对祖宗的祭祀。大多数宗族每年举行春秋两祭。也有此宗族只举行春祭,也有的宗族实行四时祭祀即每年春、夏、秋、冬各祭一次,具体时间无统一规定,多在民间传统节日。如:清明、夏至、秋分、冬至进行。遇有子孙科举、或晋升官爵、或受朝廷的恩荣赏赐,也可开祠堂特祭。在祠祭日的前夕,有关执事人员应清扫宗祠,布置祠内的享堂,并按照本族的祭规准备好各色祭品。祭品不应过奢,但也不得数量不足,或质量稍次。大祭前执事的子孙应先期练习祭仪,“务令骏奔娴熟,赞唱清朗”,不得在祭祀时弄出差错。并有明确分工:有主祭人、分祭人、司赞、司祝、司爵、司筵、纠仪等执事人员,分别负责主持、司仪、读祝词、管祭品、祭器、纠察纪律等。在祠祭日,合族成年男子都应与祭。即便散居到数十里、数百里以外,每年或每两三年也须与祭一次。族众于祭日的清晨务必风雨毕集,不得迟到。与祭者必须身着礼服,衣冠整肃,不得蓬头赤足,或身着短衣小帽。同时,不少宗族除禁止妇女入祠与祭外,还禁止孩童与祭。这是唯恐小孩不懂事,会吵闹、捣乱,破坏祭祀的肃穆气氛。祭祀开始后,族众应依照辈份来列队,不得先后羼越。在按祭规行礼时,不得草草敷衍,也不得乱言、戏谑、喧哗。

祭祖的原则是“必丰、必洁、必诚、必敬”。其中最根本的是“敬”,就是对冥冥之中的祖先心存敬畏,虔诚信奉,“事死如事生”。祭祀祖先最主要的礼仪是“三牲、三献”与“尸祝”。“三牲”是指牛、羊、猪三种供品,也称“太牢”,古代只有帝王、圣贤才能享用。二品以上官员可用猪羊各一只,五品以上用羊一只,五品以下人家,只用猪一只,猪羊供品,统称“少牢”。三献是“初献、亚献、终献”三道上供程序。“尸祝”,是指代替死者受祭象征死者的人,称为“尸”,对“尸”致祝辞和为鬼神传话的人为“尸祝”。“尸”一般由臣下或晚辈充任,后世改为用神主、画像来代替。

祭祖的大致程序是:主祭人向祖宗神位行礼;族长离开享堂,迎接牺牲供品;初献,在供桌上摆放筷子、匙勺、盏碟;宣读祝辞;焚烧明器纸帛;奏乐;族人拜祖;二献,上羹饭、肉;三献:上饼饵菜疏、果品;在初献、二献、三献之间,都有上香、礼拜等仪式;撤走供品;族人会餐(古人称为享胙),分发供品(也称散胙)。

但在实际祭祖程序中,三牲、供品、祭器摆放都是事先陈设整齐,届时由主祭人带领族人跪拜、致词。程序上大为减化。

祭祖的经费开支,一般由族田、族产公共收益中支出,若有不足部分则由族人捐助或摊派。

宗祠,除祭之外,还是处理族中重大事务和族人纠纷的场所,多由族长主持,约集众人,按族规家法进行处置,因而宗祠也就成为行使族权的场所,具有宣扬教化伦理、凝聚约束族人的重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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