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吉时到(2 / 2)
“嗯!”蓝离焰温柔的一笑。
走到广场中央,王雄、蓝离焰停了下来。
顿时,四周所有恭贺的官员、宾客们,也纷纷静了下来。
王雄和蓝离焰站在全场中心,看了看四方天下,王雄露出一丝轻笑。
“东秦天下的子民!”王雄开口道。
“昂!”头顶气运金龙猛地一声咆哮。
王雄的声音,瞬间轰传整个东秦皇庭,东秦百姓瞬间全部静了下来,一起聆听来自皇上的声音。
“朕王雄,承蒙百姓拥护,坐拥东秦!今日,乃是东秦一个盛大的日子,今日,朕要迎娶朕的新娘,朕的皇后了,她的名字,叫着蓝离焰!
从我出生开始,我就与蓝离焰认识了,那时,她让我叫她蓝姑姑,哈哈,她还一直取笑于我。但,她也是真心关心我!
家父死于生丹教主之手,承蒙秦帝帮助和家父临死前的布置,我王雄,才得以残活。不仅如此,还有蓝离焰的一番苦心周旋!
生丹圣域,我想要求得一枚生生造化丹,蓝离焰不断抽取自己的鲜血,为我炼制!不惜一切代价!
朕渡凡人天劫之时,蓝离焰更近乎抽尽自己鲜血,不要命的为我炼制渡劫活命仙丹,以她命,换我命!
在一个叫着金乌城的地方,我重伤昏死,是蓝离焰以微弱的修为,为我犯险采药,避开一切反对之人,给我熬药,将我治好。
为报父仇,我多次与丹神子对战,在一个叫着明月湖的地方,我差点死在丹神子手中,蓝离焰以命换命,用身躯为我挡下丹神子致命一击!
朕说这些,不是想要炫耀什么,也不是为了感恩,而是想要告诉东秦的所有子民,朕和蓝离焰,有着生死相依的感情;朕和蓝离焰,有着刻骨铭心的经历;朕和蓝离焰,有着永不分离的誓言!
今日,我就要在所有人面前,当着全天下的面,迎娶我的未婚妻,我的爱人,蓝离焰!”
王雄神情的一声高喝,高喝中,声音通过气运金龙,传向东秦天下所有人耳中。
近乎所有百姓,忽然间对这位蓝离焰有了一个深刻的认识。一些认为蓝离焰配不上王雄的百姓,此刻纷纷露出惭愧。百姓心中,忽然全部认可了这个蓝离焰。
因为蓝离焰在背后的默默付出,才有东秦这一份安定繁荣。
王雄面前,蓝离焰也感动的鼻头微酸,眼中微微湿润了起来。
王雄温柔的看向蓝离焰。百官都露出祝福的神色。
而百官宾客群中,蓝田玉却脸上露出一丝复杂,眉头微皱,好似在思考着什么。
皇宫一个静园口,苏定方带来的神秘僧人,此刻双手合十,远远的看着王雄对着蓝离焰真情告白,脸上也露出一丝微笑。
神秘僧人没有参与,只是远远的看着,同时,对着白子沙漠方向看了一下。
“大狂天帝?你一定非常想要来参加这个婚礼吧?但是又怕自己出现,闹的不愉快,所以才推迟苏醒?呵!阿弥陀佛!”神秘僧人微微一笑。
远处,王忠全忽然一声高喝:“吉时到,新人拜天地!”
王忠全作为司仪高喝,王雄、蓝离焰顿时分开一点距离,准备拜天地了。
四周,所有官员都露出祝福的微笑。
也就在此刻,陡然一道光束从天而降。
“呼!”
光束落在长青殿广场,顿时绽放出耀眼的光芒。
“谁?”百官顿时脸色一变。
皇上大婚,这要拜天地了,谁这个时候弄出如此大动静?还想打搅这场大婚不成?
却看到,那红色光束之中,此刻正站着一名红衣女子,女子周身有着一丝花瓣,露出丝丝微笑,一股莫大的气息散发而出。
这股气息,百官感受到的不是威严,而是恼怒,恼怒这忽来之人,喧宾夺主。
“真神,霓裳舞?”张濡陡然脸色一沉。
白狂地洲五大真神,其中四个已经被剑神教屠戮,化为剑神教的四位真神了,还有这最后一位女真神,叫着霓裳舞,霓裳舞与东秦好像没有什么交接,这时候,怎么来了?
王雄也眉头微皱,脸色不是太好看。自己大婚的时候,这真神还想来捣乱不成?
“霓裳舞,代家师恭喜东皇大婚,愿东秦万载常青!”真神霓裳舞却是微微一笑。
来祝贺的?
所有官员暗舒口气。不是来捣乱的就行!
你来祝贺,不会早点来?我这吉时到了,你来打岔,算什么玩意?不过,王雄还是压着心中的火气:“你师尊?”
“我师尊,也是你师尊,师弟!”霓裳舞笑道。
师弟?百官一怔,什么情况,真神为何称呼皇上为师弟?
就连王雄也是脸色一沉:“朕没有师尊!”
“怎么就没有了?我不是也来了?”一声朗笑从凌霄城外传来。
却是李神仙踏风而来,黑色的长发配着长袍,在空中飘动,说不出的一股出尘飘逸。
“呼!”
李神仙落在了长青殿广场。
“李神仙?”人群中的蓝田玉陡然瞳孔一缩。
别人不知道李神仙身份,蓝田玉却是知道,李神仙,剑神教教主啊,他怎么来了?他不是一直隐在暗中吗?怎么忽然如此高调?
不远处一个大殿口,神秘僧人双手合十,惊奇的看着那李神仙,眼中闪过一丝恼意,低声自语:“来抢我徒弟的?”
东秦百官,很多人还是认识李神仙的,毕竟,昔日李神仙还来凌霄城闹过一场,当年前来,要逼着王雄拜师,被王雄用一个赌约逼走了,如今又来了?而且,居然还是真神的师尊?
“李神仙?你带真神前来,是想要破坏朕的婚礼?”王雄脸色阴冷了下来。
王雄管他是谁,今日,敢来阻拦自己婚礼,自己都不会让他好过!
PS:王雄向天下告白的时候,同时用了两种自称,‘朕’与‘我’,并没有用错,‘朕’是对子民之语,‘我’是对爱人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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