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九章辽西郡、白狼山!(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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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狼山-位于辽西郡的东部边界上,南北绵延数十里,平均海拔千米以上,植被茂密,峰峦无数,远望伟岸挺拔,近观雄浑俊秀,主峰上有一块白色巨石,长十余丈,高五六丈,形如饿狼,望天咆哮,故而命名为:白狼山!

凡是游牧民族,大都以狼为图腾,故而乌丸、鲜卑、高句丽……以及东部蛮族,均视白狼山为圣地,加之气候温和,水草丰美,适合游牧部落居住,都想抢到自己手中,因此厮杀不断、血流成河!

经过连年征战,乌丸人凭着铁蹄弯刀,打败了其他部落,独占了白狼山牧场,作为自己的大本营,放牧牲畜、积蓄力量,又在南面的平原地区,修筑了一座城池--柳城!

乌丸是游牧民族,只会放马牧羊,不会修筑城池,只能从汉地掠夺一些工匠、农夫,用皮鞭强迫他们干活,因此上,这座城池的建筑水平,只能用四个字形容:惨不忍睹!

柳城呈长方形,周长四里左右,城高一丈五尺,墙体厚有六尺,既有乱石堆积的,也有黄泥夯筑的,高低不平,坑坑洼洼,仅有的一座小城门,还是原木搭建的,除此之外,没有城楼、没有吊桥、没有壕沟、更没有护城河……只是在城墙的外围处,开垦了一些荒地,种植了少许农作物!

这样的弹丸小城,如果在中原内地的话,恐怕连一个县城都不算,顶多是个地主大院罢了,可是放在辽西地区,却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巨城’,更加重要的是,它标志着乌丸人从游牧民族,进化成为了半游牧、半农耕文明!

乌丸人还有一座‘王宫’,同样的泥土砌墙、乱石铺地,原木为柱、茅草做顶,采光极为良好,空气相当通畅,人若居住其中,保证冬冷夏暖、半死不活……不管怎么说,与牛皮帐篷相比较,这也是一大进步了!

乌丸王-蹋顿(自己加封的),头戴通天冕冠(草珠子穿的),身穿五爪金龙袍(粗针大线缝的),坐在九龙金椅上(黄色岩石雕刻的),一手拿着长柄弯刀,一手举着牛角酒杯,正在与群臣宴饮,顺便商议国家大事!

蹋顿虽是一名异族首领,却生性狡猾、野心勃勃,羡慕中原内地的富庶,因此上,他效仿汉家朝廷体制,自立为王,设置百官,训练兵马,鼓励农耕……一心想要化部落为国家,进而与大汉南北并立、平起平坐!

左手边坐着一人,身材高挑,骨瘦如柴,高颧骨、深眼窝,目光犹如鬼火一般,正是乌丸大酋长之一-乌仆延,此人心性狠毒,骁勇善战,拥有上千帐的属民,在乌丸各部落之中,实力仅次于蹋顿!

右手边是一位身材修长、容貌俊朗的帅哥,乃是鲜卑大酋长-慕容九斤,邺城大战之时,鲜卑王-轲比能没于洪水,兵马也是死伤惨重,无奈之下,慕容九斤收集余部,投奔到了蹋顿的麾下,好歹有一个容身之地!

另有百余名部落酋长,分别坐在大殿两侧,有乌丸人、鲜卑人、匈奴人、高句丽人……还有一些说不出名字,也弄不清来源的野人,他们穿的更是五花八门,有汉家的上衣下裳,有胡人的窄袖短袄,也有乱蒙几块兽皮,仅仅遮住羞部而已!

这些人民族不同、服饰各异,语言也不一样,为了争夺草场、山林、水源,还经常的大打出手呢,此时却坐在了一起,只因他们有一个共同敌人--曹军!

“在白狼神的护佑下,辽西各部落-放牧牛羊,狩猎鸟兽,捕捉鱼虾……就像草原上的野狼,过着无拘无束的生活,就算偶尔有一些冲突,也是自家人的事情,轮不到外人来插手!

曹操倚仗兵多粮足,夺取河北尚不知足,还想染指辽西土地,奴役各个部落,这里的山川、河流、草原……都是祖先们的鲜血换来的,作为白狼神的子孙,我们永远不做奴隶!

因此上,本王按照白狼神的意愿,召集辽西各部大酋长,聚集兵马,齐心合力,准备曹军一决雌雄,誓死捍卫我们的家园!”

蹋顿站起身来,振臂高呼,声嘶力竭,就像一条咆哮的狼王,在召集荒野中的狼群,随时准备扑向猎物!

邺城大战之时,乌丸人的营地最高,逃跑的速度也最快了,因此人马损失不大,一路向北逃窜期间,劫掠了很多人口、牲畜、财物--又以‘出兵助战’为名,向袁熙勒索了大量物资!

回到了老巢之后,蹋顿利用这些战利品,准备兵马,扩充实力,又吞并了鲜卑人残部,以及周围几个小部落,整体实力不降反升,拥有六七万精锐铁骑,这也是他对抗曹军的资本了!

“大王所言极是,只要各部齐心合力,在白狼神的护佑下,一定能够打败曹军的,再说了,四百余里的辽西走廊,道路崎岖、水源匮乏,足以榨干曹军的体力,就算他们来到了柳城,也变成一群软脚羊了,还不是任我们宰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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