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7章 故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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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当初,周少瑜穿越到明初去勾搭徐妙锦的时候,后者就很有那么点互画一二的意思,只是后来因为种种一直未曾成真,好容易逮着机会,焉有不画之理,虽然感觉羞涩,可那种事都做了,区区画个画罢了,又能咋地。

满以为就算不算是把柄吧,好歹能在周少瑜面前得瑟得瑟,怎么说也是周少瑜这回丢大脸了,还加上个画,哼哼哼。

结果委实没想到,以前和卞敏画过的画儿居然出现在周少瑜的手上,得亏还那般信任卞敏的说。

“你傻啊,除了放我这,还能有更好的藏放地点?你也不怕被外人瞧了去。”周少瑜振振有词。“回头把你的私藏都交出来,我帮你保管。”

一下子,徐妙锦的表情都是木的,外人瞧了去?难道你不算外人?还全交出来,这算是威胁?

真是的,早知如此,咱忍着手臂酸疼辛辛苦苦画画干嘛,再说了,无论如何咱都有苦劳吧,而且何止如此,就算没真发生啥,这对清白的女儿家也很夸张咯好吧。

徐妙锦面色一正,施施然坐下,正色道:“你说,潭王萧璟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急转弯拐的,周少瑜都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当然了,也是现在状态不佳嘛。随即觉得有点好笑,这算什么,当做啥都没发生?也好也好,反正周少瑜自己没想好咋交代,现在也没啥心情逗趣玩。

“不知道,你的假设也有一定道理,可同样有不少说不通的地方,无论怎么看,秦以柳也就罢了,将孙采薇也拉下水,就不怕背后的镇南大将军府不满?”周少瑜摇摇头,倒了杯茶水提提神。

同一时刻,孙采薇和秦以柳也早就醒来吃罢午饭歇息,到底没有长辈在,不需要那么多规矩,到是轻松,只不过仍旧对萧璟很是不满。

她们俩没被药过,可大抵也知道昨夜的合卺酒肯定有问题,再不济也不至于一杯酒醉倒,问题来了,哪有新婚之夜用这个的。其二,虽然是同时大婚,可同时洞房又是另一码事了,未免忒不尊重。其三,若是时候好言好语解释讨好一番也还好些,然而醒来便是见坐在桌边衣裳完好的萧璟道‘有事要忙’,而后到现在都不曾出现。

这如何不气?如何叫人不气?

一想到醒来时的全身酸疼和身上的指印,简直叫人羞愤欲死,可惜苦苦思索,除了身上的感触外,大抵也记不得太多,自然而然也就将身上之人当做是潭王萧璟了。

而另一边,心情同样不佳的凤姬也坐在一处屋中愣神,有一点徐妙锦猜的没错,她还真就是准备以此制造一个超大的把柄,顺理成章的将周少瑜软禁下来,没曾想却一切成空,委实没想到居然被周少瑜的人潜入了王府将人救走,至于说周少瑜有没有认错人……

凤姬站起身,点上火烛,焚上几支香,对着身前的几排牌位祭拜一番,而最下一排的牌位中,有一块赫然写着‘萧璟’二字。

时间仿佛回到了从前,那时候风调雨顺,还不曾老去的皇帝励精图志可谓中兴之主,天下承平,万民景仰。而潭王一脉由来已久,是极少数不需要圈养在京中的亲王之一,虽说潭州算不得实封,可大小也有一定的权力,而老潭王萧鸿志,为人洒脱,最喜读书,好召集名士才子举办诗会,又或新编书籍,此外为人心善,在百姓当中也有着乐善好施的好名声,此外还善于狩猎,常带领亲卫入山打猎,武艺虽一般,却有着一手极佳的箭术。

不过人无完人,萧鸿志还有一个毛病,就是喜女‘色’。

那年萧鸿志奉旨回京为皇帝贺寿,京师之地,博学多才之士不知凡几,而秦淮河畔百家艳的繁华也叫萧鸿志留连忘返。也是那时,萧鸿志认识了当时的金陵名妓花舞。

一来二去,凭借出身相貌才学,萧鸿志脱引而出,成了花舞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入幕之宾。

然后么,自然都是很狗血的剧情了。

身为藩王,萧鸿志没可能一直待在京师赖着不走,被突然限期返回潭州的萧鸿志来不及善后,就不得不动身返回潭州,为此将安置花舞的事情托付给了至交高渐申。

此等小事,高渐申自无不可,为保证花舞的安全,在赎身之后将其养在一处高家的别院中,打算过段时间先让花舞出家,而后再改名换姓变了身份,如此,不敢说光明正大的入潭王府,起码能够多一层保障,因为深知萧鸿志性子的高渐申毫不怀疑,那家伙绝对敢冒着非议而将花舞纳入王府,而不是寻常的歌姬入府。

只是万万没想到,因政事而大发雷霆的皇帝会跑出来散心,这也罢了,去的还就是高渐申的别院,虽说这也是表现皇帝对于高渐申的信任,可问题是,皇帝也不是什么好鸟。

初见花舞,顿时惊为天人,得知并非高渐申姬妾,好吧,就算是,只要不是正妻,怕也无所谓,寻常士子还有交换妾侍或者拿出来待客的操作呢。

总之皇帝压根没多想,强行就将花舞占有了。

得,于是一笔糊涂账就出来了,因为没多久,花舞怀孕了!

时间继续推移,知道了此事萧鸿志也算用情极深,而且认为肚子里的孩子是自己,于是就打算暗中将花舞接到潭州,而花舞中意的,同样是萧鸿志。

然而皇帝不高兴了,以前的咱不追究,咱一辈子甚少出宫,好容易决定养个‘外室’,你还跑出来横插一杠子,尤其是还怀了孩子。

嗯,皇帝也觉得,那孩子是他的。不然先前和潭王好了那么久没反应,他一来就怀了?子嗣甚少的皇帝可不会放弃,虽然花舞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接进宫,但孩子是可以操作的嘛。

一边想带走,一边死守着不让,拖着拖着,孩子生下来了,是个女孩,也逐渐长大了一些,终于瞅准机会的萧鸿志,遣人将花舞带出金陵,然而未走多远,路遇来朝贡的突厥使节团。

莫看那时候突厥不敢轻易犯边,但反过来也并不惧怕,草原是突厥人的天堂,大梁没可能深入清缴,而朝廷嘛,对于国外使节,向来是一个‘仁’字。

举个例子,即便是华夏史上强横一时的大唐,在李二时期,外国使节在大唐境内做过的混账事情还少?然而基本上都没事,比如岛国,还顺利带走大量的文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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