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打油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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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清早,沈风便穿上了制服,头顶黑色小帽,身穿青蓝色布衣,领口袖口皆是白色,手中还有一把折扇,煞是威风凌凌,沈风很满意这身打扮,脸带笑意,手握折扇在林家院子溜达。

沿路来不少家丁丫鬟和沈风示好,沈风都含笑一一招手回应,让他过足了书童瘾。

当了书童果然不一样,之前的护院地位其实一般,在这个重文轻武的时代,有点才学总是比较受人敬仰,沈风来到别院内,这是丫鬟小姐常在的一个小院,这也是临近那些表少爷的地方。

小院内,小道两旁种满鲜花,围墙上皆是常春藤,燕语花香美不胜收,和沈风之前看守的大门,完全是两种风景,深吸一口气,胸腔一片清爽,穿过小道来到院子,便听见一阵阵嬉闹声:来抓我啊,来抓我呀,这里,这里,咯咯咯咯。

沈风没多想刚踏出一步,从旁边便袭来一双咸猪手。

“哈哈,抓到了,我抓到了”说完,还在沈风的胸部狠狠的揉了两把,一位用白布蒙着双眼的青年说道:“咦,怎么是硬硬的,又如此之小,毫无感觉可言。”

那是老子的胸部,沈风脑门冒出一团黑线。

青年把脸上白布取下来,揉了揉双眼,发现方才摸的是一位男人的胸部,立即收回了作恶的双手,质问道:“你是何人,竟然擅自闯入别院。”

见到自家少爷摸了一位男人的胸,后面的丫鬟娇笑出声,有一位丫鬟认出是沈风,替沈风说道:“表四少爷,他叫沈风,是新来的书童。”

表四少爷,不要死少爷,怎么叫法真特别,原来他就是表四少爷,也是以后沈风要教书的对象,观他此刻衣衫不整,双眼无神,一眼便看他是个纨绔少爷。

“沈风,这名字有点耳熟。”表四少爷忽地一拍手,恍然道:“哦——你便是近日那个应试大会上智闯三道关,拳打尚总管的沈风。”

汗,尚总管可不是被我打的,想不到我的事迹已在林家广为传颂,不过眼下该和表四少爷搞好关系,以后在林家也好混。

对付他,沈风可有百千个办法,当下笑嘻嘻说道:“小意思,小意思,想必你就是表四少爷了,我听不少家丁经常私下提及你,说林家不要死少爷,英俊潇洒,**倜傥,文成武德,林家之最,今日得见,若然如此。”

表四少爷听他一道吹捧,犹如吃了几颗灵丹妙药似的,浑身舒坦起来,在林家还从来无人如此夸赞过他,一时间便觉得沈风的脸如此可亲,连方才摸错胸的事也忘之于脑后,拍了拍沈风的肩膀满意说道:“好小子,有前途,我甚是喜欢,甚是喜欢。”

沈风见一句话便笼络了他,暗自好笑,和这种人相处简单愉快,看来以后的书童日子舒服了。

表四少爷得意过后,才忆起沈风是来教他读书的,试探性问道:“沈风,你是夫人请来教我的吗,今日一早,我读到现在,方才只不过和丫鬟们进行体能训练,你可千万别误会,夫子有言,身体力行之。”

沈风有点想爆笑,这表四少爷却不是想象中的蛮横无理,反倒有些可爱,让人相处感觉轻松,见他如此掩饰,必定是怕他会去夫人面前告状,对着表四少爷坏笑道:“表四少爷想读便读,不想读便不想读,只管放心好了。”

闻言,表四少爷顿时眉开眼笑,看沈风亦愈来愈顺眼,上来找这么个脑筋灵活的书童,摸了摸衣兜,从衣兜内掏出一本书来,神秘轻声说道:“金银珠宝不足以表达我对你的欣赏,我把这本宝书借阅于你三日,料你必定喜欢,都是男人,嘿嘿。”

沈风从表四少爷手里接过书,定睛一看,赫然是自己曾经在升州所作的黄书,还是内有插图的。

表四少爷看他魂都丢了,以为他十分喜欢,得意说道:“这本书乃是我托了关系在升州所购,里面内容叫人拍手称绝,我算是久经房事的老江湖,但此本书作者,想法和心得更胜我一筹,真乃古今第一奇人,真机会真想见见他。”

沈风心里说,奇人不就你在你面前,不就写个黄书,就被捧成古今第一奇人,看来表四少爷对这方面的执着不可谓不深呐。

沈风嘿嘿笑道:“那就多谢表四少爷了”顺势偷偷把书藏于怀中。

最近沈风可谓林家最近正劲的人物,不仅人长得俊俏身材健硕,能说笑话,能唱曲儿,肚子里还有几点墨水,丫鬟们都纷纷把视为暗恋对象,见沈风与表四少爷交好,丫鬟们一拥而上,把他围在中间,问这问那。

她们也不顾忌表四少爷,在几个表少爷里,表四少爷是脾气最好的,虽然色了点,但其实是最容易相处,所以平时丫鬟们和表四少爷比较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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