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2 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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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宅太空了,她一个人呆着忍不住就要胡思乱想,到处转悠,还得用强大的自制力抑制住东翻翻西碰碰的强烈欲望,去偷窥他的过去、还原他童年时期的生活。那该是多么光怪陆离、神秘又不可触摸的世界啊,轻而易举地就挑起了她的好奇心。

对一个人有了好奇之心,便是一切枝节横生的开始。只是当庄挽意识到时,为时已晚。

简谦言在竹椅上坐下来,拿出她刚刚在野营时画的画,垂下眼睑细细观摩起来。

庄挽两根食指无意识地绞着,小舅那样清明的眼眸、剔透的心思,她画上画的东西,定然是要被他一眼看穿的。

碧绿的草地,在放风筝的女孩穿得一身火红,独自垂钓的男孩一身白衣,拿相机的两个女孩女孩一个穿粉红、一个穿紫色,画架旁的男孩穿一身明亮的黄色,而拿着画笔的那个女孩,衣服却不是单一颜色的,有火红、纯白、粉红、淡紫、明黄和天蓝,拼凑成极其诡异的色系。色彩分布极其散乱的一幅画,给人强烈的视觉冲击。

他们都是完整的一块色,被所有人庇护着,而你,只有七零八落,是这样吗?

想跟其他人变成同一种颜色,却发现众口难调,所以,成了乱七八糟,是这样吗?

“还好你把天蓝色,放在心口上。”简谦言放下她的画,抬起眸沉静地看着面前无措的小孩,良久,鲜红欲滴的薄唇间逸出一声轻叹,无奈。

拉过她的小手,让她站在他膝前,清越的声音缓缓道:“庄挽,谁也没能让所有人都喜欢自己,我们能做的只是努力成长为自己想要成为的自己,而不是别人喜欢的自己。那些在青春里越是飞扬跋扈的人,趋于成熟时便越是后悔不已。”

庄挽失语,很多话哽在喉间,却挣扎着说不出。

她曾经脑子抽风跟程安说,来到M市后渐渐发现,自己虽然还是一头短发、素色衣裳,什么都没变,一颗心却早已浸过太多染料,今朝看来,没什么新鲜,求个五颜六色,成了凡人一个。还不如初时那个透明的模样,天地之间,不俯不仰。

那时程安安把课本从脸上拿开,睁着迷糊的眼说了一句,庄小挽,李杀手来了时记得叫我……

庄挽黑线,自己果然是抽风,居然跟程安安说这些……

可在他面前,压抑了良久的东西、准备默默掩埋在时光深处的东西、生命中虽不足以致命却会时常让她难受的东西,被他委婉地拿出来,含蓄告诉她这不重要,然后抬手,一针见血,让她从此,再也没有所谓耿耿于怀。

“幸好也只是这么想想,只敢在画里实施,还不算太笨。”

庄挽脸红,她是想在现实生活这么实施来着,奈何自己个性实在是太不会讨好人,只好一直温和安静、踏实木讷的样子,在日复一日中的艳羡中,学会了专注自己的路,以至于来时的每一个脚步,都隐隐带着血印。

看在他眼里,却是极其惊艳的,所谓步步生莲,无非就是如此。

“这画,帮我收好,改天找人裱起来。”骨节分明的手指轻轻捏着素描纸,好看得厉害,递到她面前。

“我、我没说要送给小舅的……”庄挽接过画贴在胸口,这么有纪念意义的画,她才舍不得送给一个已经看透了它的人,名画不都是这样吗,没人看得懂才能流芳后世,以后自己开个画展,没准就轰动全球了呢。

简谦言挑眉。

庄挽气势顿时矮了下去,“那也得等我画完再送你……”

“嗯,所以才让你帮我收好。”

庄挽垂头,又被他知道了……

晚上她把画重新拿给他过目的时候,简谦言看着画上那个执着画笔的女孩儿已经穿上一身天蓝色,顿时舒展了眉目,眸里水光潋滟,把她带到欧式风格的窗前,从她身后伸出修长双臂,撑在木制窗沿上,正好把她清瘦的身板圈在自己与窗之间。

他刚冲完凉,不知是洗发露还是沐浴露的香味,清爽好闻的青柠芳香,淡淡地萦绕在庄挽鼻尖,让她舒服得只想深呼吸,吸进肺里,幻化成重重叠叠的,他的身影,最好一辈子都不要消散。

这么近的距离,一转身就能触到他怀抱。她心慌之际,双眼都不知道该往哪瞟。

“我喜欢天蓝色的小朋友,以后别再往身上抹其他颜色。”头顶响起他的声音,在夜色中勾人心魄。

“我没抹啊,小舅你看,睡衣是一整套的天蓝色,如果可以,这个白色卡通图也应该染成天蓝色……”庄挽终于找到了说话的机会,她一贯认为,聒噪比沉默更容易拯救处于不自在状态的人,所以揪着这个话题准备源源不断地说下去,“连保暖鞋也是呢!虽然都是王伯他们挑的,不过我很喜欢呢,说不定我跟王伯他们就是心意相通来着,嗯……还有卧室里的被子床单都是————

“哎————”眼前突然陷入黑暗,庄挽左顾右盼,整栋老宅都没光亮,“是不是……停电了?”

那人的声音却变得近在耳边,吐气如兰,她能听见他声线里最微小的磁粒,一颗颗碾过耳蜗,温柔似水、似烟、似缥缈的雾气,他说:

“庄挽,不要再说‘没有任何庇护时就不能任性得像拥有全世界一样’这种话。你要的全世界,我一个人给,够么?”

窗外星光似锦,闪闪烁烁,谁的臂膀强大而柔软,圈住了谁的天地,跋涉千里,翻来覆去,只差一个转身,便是两相缱绻,终此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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