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都很短命(1 / 2)

加入书签

 沈姝故作不经意抬眼,朝视线来处看去——

只这一眼,她便微微一怔。

那是个番邦男子,高鼻蓝眼,气质卓然。

然而,他白皙的脸上,有小半个指甲盖大小的香灰印记。

算算时间,活不过两个时辰。

男子见沈姝看过来,朝她勾了勾唇,深邃的眼眸,带着兴味。

那是一种断袖看断袖的兴味。

让沈姝一阵恶寒。

她淡淡移开双眼,看向别处——

这一看,又是微怔。

方才进来的仓促,她还不曾察觉,在这宴席之上坐着的人里,竟有大半眉心都有或长或短的香灰印记。

粗略算下来,活得最长的,也不过是那个不断瞄向她的番邦男子!

难不成,这一次北衙要干票大的?!

“小酒儿,你今夜特地把我们叫来,是不是有新鲜美人儿,要让我们品鉴品鉴?我可先说好,若身子太弱,玩几下就死的,我可是要退货的。”

正在这时,方才的‘乔斯老爷’再度开了口,喝得有些微醺,声音比之前猥琐不少。

已经被当做‘背景板’的沈姝,循声朝那人看过去——

年约四十上下,虽长着与大周朝人相似的样貌,体型却比大周人高大许多。

在烛火映照下,他的皮肤呈现一种深棕色,显然是常年来往于日照充足之地。

只这一眼,沈姝便认出,这是个惯常在云疆关外行走的胡商。

此刻,乔斯老爷正把手伸进身侧小倌的衣服里胡乱揉着,微醺的脸上,都是油腻腻的色相。

听他语气,在他手上玩死的人不少。

沈姝向来最厌恶这样的人,她的视线从乔斯脸上,聚焦到他眉心。

香灰印记比番邦男子短了不少,看样子是这所有人里,死得最早的。

这让沈姝心情瞬间舒畅不少。

甚好,甚好。

看来,北衙不止刺探情报,还能为民除害。

清酒“噗嗤”一笑。

媚眼如丝挑着乔斯老爷:“依奴看啊……奴这清风居里,唯一能伺候乔斯老爷的人,就是奴了。不如老爷今夜就跟了奴吧,做奴的心上人,可好?”

乔斯老爷一听这话,把清酒从上到下打量一遍,嘿嘿笑出声:“不成不成,你这身子都不知跟多少男人睡过了,我可不要。”

他说着,萎靡的眼睛往上一抬,落在沈姝的脸上。

“你这心上人,长相虽然平平,身段却很风流,看着……倒像个雏儿,不如给了我,让我帮你调教调教,如何?”

沈姝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人用这种语气品头论足。

她心头蹭地蹿起一团火。

想也不想,就把手里酒盏,狠狠朝乔斯老爷扔了过去!

“啪——”

白瓷酒盏精准落在乔斯左侧的地砖上,碎片裂开,溅他一身一脸。

原本哄笑成一团的水榭,瞬间像死一样寂静。

“嘶——”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