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 龙血在燃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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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机并未满员,两人原本都订的商务舱,于是升舱凑在一起聊了一路。</p>

苏长青当然不是因为梅露兰·多拉长得多好看,或者是龙的传人才喜欢和她聊,她既然目前还是美使馆的文化官员,有些事就绕不过,今天没遇到过段时间也得找她。</p>

两国之间商务交流离不开商务官员的政策铺路以及牵线搭桥,文化领域也是如此,运行机制大同小异,而且还多了内容审查。</p>

苏长青的经历证明,文化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不可能不经审查,所在国的使馆文化官员是有相当大的发言权。</p>

另外美国有游说政治传统,接近官员为自己争取利益是合法的,不接近而寻求其他途径反而可能是冒犯。</p>

这方面依然可以拿凯哥的《霸王别姬》举例,影片获得了柏林金熊等一系列国际大奖,接着被提名了奥斯卡金像奖,当年外语片并没有强劲的竞争者,获奖似乎是顺理成章、理所当然的事。</p>

但开奖时凯哥傻了眼,获奖的居然不是他,最佳外语片颁给了质量一般也没有知名度的巴西电影《八千金的情人》,好像很刻意地避开了《霸王别姬》。</p>

事后奥斯卡评委们坦然告诉凯哥,他们也觉得《霸王别姬》很不错,但是一直没看到制片方有何公关动作,以为不是很需要奥斯卡金像奖了,所以就没有给。</p>

说白了就是你没来求我,当然就不给。</p>

这口吻真的很熟悉,脑子正常点的村干部都不这么说话。</p>

国际最权威最著名的电影奖项,难道不是按照质量排排坐分糖果?</p>

还真不是,当时凯哥恐怕万万没料到在大洋彼岸也得走后门,而且是公开合法地走。</p>

奥斯卡委员会不是官方机构,但却是权威机构,二者的行为模式是一致的。</p>

凯哥后来倒是汲取了惨痛教训,公关能力大幅提高,却再也拍不出那样的电影了。</p>

把游说描述成走后门是不恰当的,其实更像上访,政府的大门敞开着,谁都可以走进去为自己的利益说项,看上去非常透明亲民。</p>

上访方便,接待也热情,可未必真处理问题,现代国家的权力结构都相当复杂,部门众多,找不对地方再怎么上访也没用,于是就出现了专门帮人上访的游说团体。</p>

游说团体里都是能人,各衙门口特熟,和官员们亲如一家? 办事的成功率很高,不过托这些团体办事是要收钱的? 实际上就是花钱办事。</p>

贿赂在任何地方都是违法的? 游说团体在游说过程中当然也万万不可贿赂,于是美国就有了合法的政治献金制度。</p>

政客是要竞选的,直接贿赂他们违法? 不过却可以为他们的竞选捐款? 把钱打入专门的账户。</p>

这不就是花钱帮他当官么?</p>

但这就是不算贿赂? 可以透明公开地收钱,你非要说这也是贿赂,你懂个屁?你算老几?</p>

苏长青当然明白这一套,比如他如果想请梅露兰·多拉帮忙进军好莱坞,送钱财礼物都是不行的? 十美元以上就违法。</p>

刚才他请梅露兰·多拉喝了杯咖啡? 她很认真地确认是否超过十美元? 否则就要自己买单? 没有商量余地,显得非常清明廉洁。</p>

但梅露兰·多拉如果要竞选? 那就可以往她的竞选账户上打钱,帮她当官。</p>

一个人打钱是有上限额度的? 打多了也违法? 这时候也可以找合法的游说团体,把钱给他们,然后由他们会成立合法的筹款委员会,再组织人头往竞选账户里打钱。</p>

金钱是成功游说的根本保证。</p>

十几年后美国取消了个人政治捐款的额度限制,往竞选账户上打多少钱都可以了,时代一直是在进步,遮羞布不要了,游说团体的钱也不好赚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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