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祖孙有三人 东望是长安(1 / 2)
张逊给自己的父亲喂下一颗丹药,就一直跪坐在床榻边照看。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直到子时,张钟黎都没有醒来。
张逊在确认过对方呼吸平稳、气息如常后,准备起身离开。
想了想,他还是面朝张钟黎跪了下来,低声但坚决道:“父亲,金城县中的其他汉人大族的家主,今日来找过儿子了。他们都知道了您和叔伯们的打算,我们认真商讨过,认为此时不宜在月神教的眼皮子底下闹事。张家和刘、周、钱三家,决定约束族中子弟,三个月内,无家主令不能擅出,更不能动武!”
说到这,张逊向依旧没有睁眼的张钟黎,磕了三个响头,然后才退出房间。
张逊离开后,躺在床榻上的老人气得浑身颤抖,本就佝偻瘦弱的残躯,因为一阵剧烈的咳嗽,几乎没了人形。
回到自己的书房,张逊坐下来处理族中事务。
张义潮风波后,张家损失惨重,没落已成定局,张钟黎重伤垂危,不能理事,张逊在彼时接任家主之位,可以说是奉命于危难之间。
在家中男丁所剩无几、成年男子被屠杀殆尽的情况下,他带着仅有的一点人力,和一众知书达理的妇人,硬是在荆棘丛中闯出了一条血路,让大厦将倾的张家重新站稳,其中的艰辛困苦不足为外人道。
如今眼看着张家有了点复兴之势,年轻一辈的子弟也渐渐成长起来,有了担负家族责任的能力,张逊绝对不允许这个时候,张家再度陷入泥潭中,一步走向毁灭。
这也是刘、周、钱三家家主共同的意思。
其实不仅是金城县的这些汉人家族,放眼放去,整个河西,哪个地方稍有势力的汉人家族,不是类似经历、相同想法?就算不是十成十,也有**成。
对张义潮和归义军,张逊并无怨言,甚至很钦佩张义潮的为人,很敬仰张义潮的功业。当年张钟黎举族响应张义潮的时候,张逊可是提刀冲在最前面的。那时候他还年轻,有满腔热血,有忠君报国之志,不输给任何一个仁人志士。
他只是不信任大唐朝廷。
张义潮那样的英雄人物,刚刚在名义上收服了河西大半壁江山,归义军刚刚让四夷畏服,朝廷就担心张义潮割据自立,一纸诏书将他叫去了长安。
如果张义潮依旧在河西坐镇,归义军内部岂会因为争权而动乱?
张义潮若是一直在,归义军若是不衰落,吐蕃人岂能那么容易就卷土重来?张家男丁岂会被屠了个七七八八,致使整个家族的孤儿寡母老弱妇孺,都要面临饥寒交迫而死的窘境?
张逊接任家主之位后,为了张家数百口的生计,铁骨铮铮的汉子不惧一死的勇士,跪遍了旧友故交,受尽了闭门白眼。
那一年,为了一点过冬的衣物、几锅白粥,让张家老弱不至于埋骨寒冬,张逊不得不趴在地上,舔吐蕃人靴子上的泥土,将自己的柔弱的亲妹妹,绑着送给那个,头发里虱子乱爬浑身羊膻味,还自称贵族的吐蕃蛮子糟蹋。
为此,张逊的母亲至死,都没再见他这个亲儿子一面。
多少个寂静的夜晚,张逊把自己一个人关在练功房里,拿匕首一次次划破胸膛,任由鲜血流满全身。如果肉身的痛苦可以稍减自己的罪孽,张逊不介意把自己身上的肉一片片割下来喂狗!
如果一死可以换取族人衣食无忧,张逊想都不想,就会拿刀砍下自己的头颅。
他真正想过一百种杀死自己的方法。
但他不能死。他是家主,他必须站着。死,不过是一刀的事,毫不费力。然而他死了,族人怎么办,继任的家主就能不经受他的痛苦?
与其让族人来承担这种痛苦,不如让他这个已经罪孽深重的人,把该吃的罪都吃完,就算死后不能进宗祠,能让家族延续下去就不负此祖宗。
听说安王已经攻下了岷、渭、秦等七州,声势比张义潮当年还大,但只要问问岷、渭、叠等州的汉人家族,张逊敢保证,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绝对不会此时就跟吐蕃人决裂!
闹腾的,只是一些热血年轻人而已,顶多还有些想要趁机浑水摸鱼的贼人。
热血并不是一种错。年轻的时候没有热血报国、马革裹尸的豪情,那叫没心灵;但到了自己这个年纪,还不懂得审时度势、谨慎自保,那就是没脑子!
归义军当年何其兵强马壮,犹且不能在河西十一州都驻军,安王这回不过带了百千个修士,甲士不过十万,就想收服河西?
那是收服河西吗?那是狂妄自大,沽名钓誉!是儿戏疆场,害人害己!
听说大唐境内现在都没有完全平定,蜀中还有蜀王割据,各地小诸侯也都还在,藩镇一个都没消减,如此国情,拿什么收复河西?
一次突袭,出其不意,是能让月神教吃个闷亏,但等月神教反应过来,调集修士、大军反击,安王那点人手,拿什么跟人家对战?
父亲太不理智了!叔伯们也都老眼昏花起来,人老了心思就容易顽固,只会盯着一件事死磕,反正是不怕死的人了。这没什么好说的,可以理解。但家族不能跟着他们胡来,不能重蹈覆辙!
当年的惨状若是再来一次,自己就没那个心力劲儿再去跪遍金城县了,恐怕也不会再有牺牲女眷的破釜沉舟气概自己若是撑不住死了,后辈们怎么办?
张逊放下毛笔,想到这些情况,就再也没心思去处理杂事,长叹一声坐在椅子上出神。
这一坐,直到天色大亮,阳光照进屋子,张逊才恍然惊觉,一夜已经过去了。
正要招呼家仆安排些事务,就听见管家的声音,“家主,羯木错将军来了,要见你。”
“羯木错?他怎么这么早过来?”听到来人的名字,张逊不敢怠慢,连忙整理衣袍出了书房,行色匆匆的直奔大堂。
羯木错,这个名字在张逊心里有着不一样的分量。
当年,族中仅剩的耕田中的粮食,被吐蕃战士抢走,无奈之下,他就是跪着亲吻了对方的鞋子,将自己的亲妹妹送了他,这才换得让族人过冬的粮食。
自那之后,张逊就成了对方的走狗。这些年张家能够满满恢复家势,首要原因,就是张逊把他伺候的足够满意,借了对方的权势。
来到大堂,见到魁梧的羯木错大马金刀坐在主座上,正在不怎么耐烦的喝着酒水,张逊连忙以吐蕃礼节行礼,连声告罪。
作为现如今兰州有数的吐蕃贵族,羯木错再也不是初到金城县的野人模样。头发里没了到处乱爬的虱子,身上也没了乱七八糟的臭味,一身锦衣平平整整,一举一动都有模有样。
羯木错铜铃一样的双眼紧盯着张逊,眸子里冒着血腥的凶光,寒声道:“张老弟,我听说岷州之役后,金城县多了些心怀叵测的人,整天嚷嚷着要迎接王师,杀尽勇敢无畏的吐蕃勇士。你们张家,不会也有这样的人吧?”
张逊心头一颤,忙不迭摆手否认:“没有,绝对没有!张家是您最忠诚的朋友,是月神教最贴心的兄弟,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羯木错好似很信任张逊,见他表了态,也没有多深究的意思,点点头,只是眸中的血光并未敛去,“张老弟,你要知道,月神是天上最强大的神灵,吐蕃勇士是世间最强的战士,是不可能被战胜的!那些在城中聒噪的苍蝇,昨夜已经全都被我杀了!七百多颗人头,现在就堆在城中大街上,你要是有兴趣,可以去看看。”
七百多人......听到这个数字,张逊遍体生寒。
打死他也不信,城中会有这么多人喊着要迎接安王。不用说,羯木错这是在杀人立威!
等张逊再度表示了自己的诚意,羯木错眼中凶光这才散去。
一边招呼张逊别站着赶紧坐,一边露出自认为和善的笑容,他道:“张老弟,我听说你家的女儿,已经到了可以出嫁的年纪,正好,我的儿子也长大了,需要一个贴心的女子暖被窝。让你的女儿过来,给我的儿子做妾,怎么样?”
张逊脸色瞬间涨得通红,心头怒火陡升,全身的血一个劲往脑门上涌。
他的女儿刚刚及笄,聪明伶俐,知书识礼,是他的掌中明珠,也是他的开心果,平日里最是疼爱不过。
张逊可以容许自己在羯木错面前卑躬屈膝,甚至是做对方的爪牙。为了家族延续,他早就没有尊严可言了,不在乎再受多大的屈辱。
但他绝对不能接受,将自己娇滴滴的女儿,嫁给一个野人蛮子!
更何况,还是做妾!
张逊宁愿自己死,也不能让这种事发生!
张逊的反应,明显不符合羯木错的预料。在他的想象中,这个在自己面前卑微就像一条听话的狗的汉人,就算自己让他去吃屎,让他跟猪羊媾和,他也不会迟疑半分。现在天大的好事落在他头上,他怎么这副模样?
难道他不知道,让他的女儿做自己儿子的妾,能很好的巩固他家跟自家的关系,让张家再兴旺一代人?
羯木错不是蠢货,他瞪着眼睛,盯住张逊:“张老弟,别告诉我你不愿意!”
张逊艰难张口,几度欲言又止,双拳紧握,抖个不停。
二十年前,他已经亲手将自己的亲妹妹推进了火坑,现在,怎么能再亲手将自己亲女儿也推入万丈深渊?!
羯木错冷哼一声:“张老弟,这么好的事,你竟然不答应!难不成,张家跟那些嚷嚷着要去迎接唐人军队的家伙,真的有什么瓜葛?说,你们是不是一伙的?你是不是想对月神不利,是不是想杀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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