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早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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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顺回头一看,只见一个约莫二十来岁的青年正笑容满面的走过来。一屁股坐在杨顺的身边,也不与他客气,拣起一块包子来就吃。

“这么一大早的,你跑来这儿做什么?”那青年狠狠的咬了一口包子,含糊地说道:“刚才我路过的时候,就觉着是你,嘿,几年没见,虽然你长高了不少,但你这张脸我可是记得清清楚楚的。”

我们很熟吗?杨顺苦笑一声,说道:“你是谁?我们认识吗?”

呃!那青年瞪大着眼睛,一脸的不可思异,吃惊地道:“你不认识我啦?难道你真让人给打傻了?”,他说着,挥了挥拳头,笑道:“还记得这个不?当年你可没少受他的欺负。”

看来这家伙跟杨延顺很熟啊!不过,我确实不认识你。杨顺可不好表现出来,笑道:“是啊,几年没见了,我都认不出你了,不知道你是哪位?”

那青年几口把包子塞到嘴巴里去,抢过杨顺面前的那碗稀饭,大大的吸了一口,将口里的包子咽了下去,这才叹了一口气,摇头道:“看来你还是不长记性啊,记得以前在天波府的时候,挨得拳头最多的是哪个不?呵呵,不错,就是你七哥杨延嗣我了!现在记起来了吧。”

杨延嗣!杨顺摸摸鼻了,叹道:“你以为我不记得你么?跟你开个玩笑而已。对了,七哥你这大清早的不在家里面睡觉,跑出来干什么?”

杨延嗣怪异的看了他一眼,笑道:“许你能跑出来,就不许我跑出来了?算了,给你小子说也无所谓,最近京里头不太平,咱们开封府里面失窃了一件东西。”。

他将脑袋凑了过来,小心的往四周看了看,这才轻声说道:“据说是官家赏赐给府尹大人的一枚玉扳指,那可是当年汉武帝戴过的,宝贵得很。哎,也不知道是哪个不开眼的蟊贼竟然趁府尹大人睡着了的时候,偷偷潜进去,将这件玉扳指给摘了下来。你说说看,摘了也就摘了吧,还在墙上留名,用朱砂笔写下‘陆飞燕借宝物一用,恕不归还’的字样。这下好了,全京城上上下下都被惊动了,你七哥我运气不好啊,刚好被府尹大人调过去听用,就给赶上了这事儿。这不,我这一晚上都在街上巡逻呢。你想啊,凭‘陆飞燕’那三个字,就知道那个飞贼是个女的。你说说看,那娘们是疯了还是傻了?”

杨顺吃了一惊,难道还有那么厉害的女飞贼?

杨延嗣笑了笑,又拣起一个包子吃了起来,说道:“不过大家也都知道,除非将这娘们给纠出来,否则啊,想要找回那枚玉扳指,只有一个字——难!”

杨顺摇摇头,说道:“七哥,也许你们都被人给误导了呢?我作个假设,如果有人是想要陷害那个‘陆飞燕’的话,在墙上留下她的名字就好了。于是,你们一个个都觉得那个偷玉扳指的贼是那个叫陆飞燕的女子呢。”

杨延嗣一愣,啧啧叹了一口气,赞同地道:“别说,还真有这种可能。那墙上的字我也看过了,字迹纤瘦,分明就是出自女子之手啊,若是寻常男子留字的话,哪里会用那样的字体?不过,你这分析倒也别致,嗯,回头我去向府尹大人说说看。”

两个人五个包子哪里够吃?杨顺又向老板要了五个,再叫了一碗稀饭,说道:“你多吃点,这顿我请了。”

杨延嗣笑道:“行啊你,听老爹说你现在变好了。看样子,也确实是这样啊。你以前见了我们七兄弟,恨不得扑上来咬咱们几口,哪里会舍得请我吃饭?不错,这顿饭我可记住了,回头哥哥我请你喝酒,不过,也得等我拿到俸禄再说,你也知道,我们几兄弟都是很穷的,平时也没有几个钱。”

杨顺笑了笑,这个叫杨延嗣的家伙还是挺不错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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