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九章 荫补制(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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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其实没有根本性矛盾,看看儒家思想熏陶下的中国人参拜各种神庙,而后世提倡无宗教信仰的兔子大力复活儒学,就知道儒家从古至今都没有思想控制这一条,只要你的行为合乎“仁”道即可。

元、清两个外族朝代,都是拼命挖科举选官的墙角,导致朝廷统治阶级每况越下,一旦没有明君名臣,就会江河日下,连稍为维持都难。

而自宋之后的诸多汉族政权,都是力保科举选官的纯粹性,除了皇帝是由于血统担任之外,基本上整个掌握国政的统治阶级,都是科举出身,保持了统治阶级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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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其中由于历史原因,还是要保留荫补制度,以符合古代宗族观念,但是荫补制度大部分是针对武官系统(这可是要命的职业,没一定素质谁会让自己的子孙去当。)。

文官系统当然也有荫补制度,但是一来,采取类似推恩令的这种手法,就是官职达到一定阶级才有权荫补,荫补人数有限,荫补的职级也要减数等,确保受荫补者如无特殊功勋,就无法继续荫补其他人,断绝了“鸡生蛋,蛋生鸡,无穷匮也。”的做法。

二来,受荫补的人,授官是受到一定限制的,要职、贵职是基本不会授予的,而且对这种身份的官员,考核方面也十分严格,除非真的做出了什么特殊贡献,不然是很难升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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