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七章 老板比自己还强怎么办(1 / 2)
倒是一门不错的生意,貌似有搞头。
许昂想着,把这事记在了心里,等到白天的时候他会人帮自己留意一下做类似行业的公司。
不过那是之后的事,现在他只想着好好的耍一耍这把刀。
刀身出鞘,看着那狭长的长刀,李科赞道:“苗刀!好东西!”
没有把苗刀认成是倭刀,李科有点东西。
别看苗刀与武士刀有些相似,实际上两者是不同的兵器。从克制关系来看,苗刀对战武士刀很占便宜。
其兼具了武士刀的轻便快捷,利于砍劈的优点,却比武士刀更长。
刀身更长,虽说要求的工艺会更高,可在其他都差不多的情况下攻击距离更远,攻击范围更广,无疑会具有更多的优势。
老祖宗早就教过我们,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同样的一刀砍劈过去,你够不着我,我却能把你开瓢,谁强还用多说?
由于方淑英她们都睡了,许昂也不用担心会伤到人,他持着苗刀武了一个刀花。
“房间里空间有限,施展不开。”
于是,许昂提着刀来到了屋外。
农场那么大,最不缺的就是空旷的地方,尤其是主人居住的地方,木楼前更是宽敞。
单手提着苗刀,许昂在木楼前的空地上耍起了刀法。
五尺长的苗刀在他手里泛出片片刀光,雪亮的刀身反射着月光,一闪一闪晃人眼目却又煞是美丽,让人管不住眼睛想去看清它的模样。
若是与敌人交手,这样的刀光不但会迷惑敌人,分敌人心神,让其无法全神以对,更蕴藏着致命的危险。但凡敌人一有破绽,刀锋唰的一下就能要其性命。
当然,也不一定是刀锋,也有可能是刀尖。
作为世界上最致命的五种刀之一,苗刀除了有刀的特性外,它还兼具了枪的功能。
会使用苗刀的在必要的时候把它当枪,根本不需要奇怪,那尖锐的刀尖刺入人体,造成的伤害并不逊色与长枪。
目睹许昂在月下舞刀,李科和胡一他们骤然发现,作为许昂的贴身保镖,他们并不完全了解许昂。就拿许昂会用苗刀这事来说,他们在此前便全不知晓。
轻轻撞了下胡一的肩,李科问他:“你看老板的刀有多少火候?”
胡一面无表情的答道:“老板的刀有几分火候我不敢评价,我只知道如果不用枪,老板拿着这刀我一对一的情况下我不是他对手。”
“嚯!”
李科有些夸张的怪叫。
胡一瞟他一眼,补了一句:“要是把我换成是你,你肯定会被砍死。”
“诶,不带你这样的。其实我吧,不擅长器械,我主练的是军中格斗术,拳拳到肉真男人,懂?”
某人的辩解得到的是胡一的一声呵呵。
打不过就是打不过,解释那么多只会让人知道你的心虚。
话说到这里,胡一和李科他们意识到了一个问题。
问:需要保护的对象比保镖还要强怎么办?
这个问题让李科他们来答,那纯粹是在为难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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