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三十八章 我,势不可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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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红旗招展,人山人海。

好吧,前面三个其实没有,最后一个倒是算得上。

当许昂在震天的欢呼声中由通道进入球场的那一刻,他看到此时的宝船球馆中心座无虚席,观众席上是满满当当的人。他们疯狂的呐喊着,用尽所有力气,把嗓音调到了最大档,发出了他们所能发出的最高分贝。

数万人的叫喊汇聚成一股股强大的音浪,让人产生了自己站立不稳,要被掀翻在地的错觉。便是连那坚固的球馆,都仿佛要在下一刻被球迷们的尖叫声给震裂。

米国人民还真是热情呢。

许昂微笑着朝人群挥手致意,立马得到了更大的尖叫。

由此可见,人的潜力是无穷的,你以为他们到了极限,那只是你以为,其实他们还可以更高。

很疯狂。

这是许昂的评价。

不过也正是这种疯狂让人热血沸腾,它带给了球员以荣耀,让球员们为此沉醉,多少篮球巨星为了享受万人欢呼的一刻而为之奋斗,在球场上挥洒汗水和青春。

在这一刻,许昂似乎了解了为什么老科会那么渴望胜利,不只是因为自己的青春不可辜负,还因为喜欢他的球迷们也不能辜负。

伸手一揽将老科和大姚拉到身边,许昂对他们说:“看到这些球迷了吗,他们是如此的可爱,就算不为自己,为了让他们能如此刻般快乐下去努力赢球吧。”

然后,他就是摸了摸他们的头:“未来是你们的。”

大姚在憨笑。

老科嘴角抽了抽,这时候的他还没使用大佬专用的光头发型,留着一头爆炸头的他对自己的发型很是看重,要是有人敢撸自己的头,他一定会用拳头警告对方。但是,在这一刻,老科并没有如此。他只是看了许昂一眼,嘴唇动了动,在心里默念了一句。

我是科比,布莱恩特家的男儿会在篮球场上用实力证明自己,让所有人知道我才是最强的那一个。球迷们,你们所欢呼的,你们所崇拜的那一个将会是我。

曾经老科的目标是乔丹,老流氓是所有篮球男孩心目中的神。但去年的那个赛季之后,尤其是在总决赛之后,有人就变了。特别是老科这样的亲身经历者,许昂当时几乎以一己之力摧毁了不可一世的公牛队,并且在对位老流氓时占据了上风的那一幕幕都深深的刺激了他。让他意识到,原来世界上还有人可以在篮球领域做到这种程度。

人挡杀人,佛挡杀佛,踏平一切阻碍,不管对手是谁都能击而溃之,这才是真正的超级巨星。

像这样的巨星我也想成为。

老科的心里有一团火在熊熊燃烧,没有人知道他早在上个赛季总决赛的第一场打过之后心里下的决定。

只要快船队的管理层不作死,他不会离开这支球队,除非他认为自己超越了许昂。

强大的胜负欲以及偏执心让老科不允许自己带活在别人的阴影中,更不容许自己的职业生涯有瑕疵。他若是不能在胜过许昂的前提下转到其他球队,即便他以后打出来了,取得了再多的成就,也会有人所他因为畏惧而离队,说他害怕无法超越许昂才选择的离开快船。

就连许昂自己都不知道,由于在总决赛的赛场上他天神下凡般的表现,让球队的核心在球队里当起了钉子户。

当然,如果他知道的话,他只会说当钉子户钉得更深一些吧。

晓晓站在入场通道里朝外瞧,她踮起脚尖,身体微微前倾,小脖子伸到最长,要不是小手仅仅抓住了唐璐,一准会摔到地上。

“好多人。”

晓晓在惊叹着。

让赵小呆牵着自己的小清子则摸摸自己的耳朵,很不喜欢的嘟囔:“他们好吵。”

这是一个喜欢安静的小妹妹,她自己平时很安静,并不喜欢吵闹。来到这么一个吵闹的地方,她不喜欢。要不是因为许昂在外面,她才不愿意在这里多待。

安茜茜和思思则在对观众席上的球迷指指点点,她们凑在一起说着悄悄话,评论着这人的头发好怪,那人的衣服好看。要不是因为宝船球馆的欢呼声太大,一左一右将她们护在中间的柳若曦和杨小米绝对能听到她们说话的内容。

杨小米看到一架形似钢琴的物什被工作人员小心翼翼的搬进了球场,又见许昂走向它,不免在心中暗奇:许昂要演奏?

当着现场数万球迷的面,在全米乃至全世界正在收看nba这个赛季揭幕战的球迷们的注视下,许昂确定要演奏?

杨小米为他担心。

这么多人看着的确是一个表演的大舞台,但事情有两个面,大舞台既有它有利的一面,也有它不好的一面。

前者自不用说,收看的人,可以在最大范围内传播,以最快的速度火起来。

前提是你得有真材实料。

否则的话情况机会变成后者,任何的瑕疵和水平不够都会被放大无数倍,招来最猛烈的抨击。

这人对自己太有信心了,他从没想过失败。

杨小米看着许昂走过去,看着许昂做了个双手下压的动作,又看着宝船球馆中心的数万名观众在他的示意下安静下来,她的心不由得漏跳了一拍。

突然感觉这人好帅怎么办?

许昂打开双排键,他的脸上洋溢着自信的微笑。正如杨小米想的那样,他没想过失败。

华夏有个成语叫一箭双雕,许昂行的便是这事。一次性的办成两件事,既完成了这场赛季开赛秀,又可以借机做这个月的签到任务,何乐而不为。

当整个宝船球馆中心安静下来的那一刻,许昂手脚并用,一连串的音符流淌而出。

“咦?!”

有人低声惊呼。

他们看到只有许昂一个人,他前面也只有一架形似钢琴的乐器,但为什么会有多种乐器的声音发出来?

这让他们不解,又让他们感到很酷。

如果一个人能完成一支乐队才能完成的事,那不是酷是什么。

不只是在现场的球迷,就连通过电视机观看的不少球迷也都露出了感兴趣的表情。

他们只是感兴趣,现场坐在前排的一些人则是大受震撼。

洛杉矶离好莱坞太近,来球场看球的名人总是不缺,其中来得最多也最勤快的就是好莱坞的明星以及需要曝光来维持自身热度的娱乐圈人士。这里面不乏专业的音乐人,他们的震惊程度最大。

“许用的什么乐器?”

“那是什么,居然能做到这种程度。”

“都小声点!你们仔细听那音色,完全不属于顶级的专业乐器好么。”

“难道我们的关注点不该是音乐本身么?”

一群音乐人低声私语着,他们的目光却没有离开过许昂哪怕一秒。

自己一个人做完一整支乐队才能完成的工作,要是自己也能在舞台上这么秀上一把,简直爽死了好不好。

音乐人们羡慕到不行。

他们都在心里想着,等会一定要找许昂问问,他是如何做到的,那形似钢琴的乐器哪里有得卖。只要能得到它,花再多钱他们也愿意。

话说,华夏的音乐人不都是用着那些千百年来不变的老古董,并不知道变通的么。什么时候他们也能做出前卫,这么新潮,这么创新到让人头皮发麻的新型乐器来了?

音乐人们搜肠刮肚,也只想到了港岛的乐坛。那个地方算是他们最熟悉的——相对于整个华夏乐坛来说,不过港岛的音乐也就那样了吧,在欧米音乐人眼里这个地方虽然偶尔会有一两首让他们眼前一亮的作品,可绝大多数都只是岛国的翻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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