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完美的案件(求收藏,求推荐)(1 / 2)
马明带着老太太去会客区。
说是会客区,无非就是在拥挤的过道处划出一块区域摆上了一张沙发,既不独立,也不隐秘,有点像是银行里等待叫号的座位。
马明给老太太倒了杯水,然后在办公室内看了一圈,最后选了刚刚回来不久的陆羽,算是把潜在的案件交给了他。
陆羽也不客气,拿着本子和笔,拉过一张椅子,便坐到了老太太的旁边,开始向老太太询问具体情况。
******
携永律师事务所面积不大,张远坐的位置就算已经到了门口,但是和老太太、陆羽坐的地方相隔也就几步路的距离,所以陆羽和老太太聊起问题的时候,只要留心,张远完全可以听得清楚。
先说好,并不是自己八卦,而是坐在这里真的没有什么事情好做,再说了,多听听老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对菜鸟来说也是一种成长。
所以,心理负担没有了,张远便开始竖起耳朵,假模假式地摆弄着电脑,注意力却全放在了陆羽和老太太的身上。
“奶奶,你这边找我们,是因为什么事情?”
陆羽首先发问。
“是这样的,有笔钱借给别人好久了,我就过来看看能不能要回来。”
老太太小心翼翼地伸手到自己的衣服口袋里,拿出一张折叠得方方正正的纸条。
“你看看,这是当时的借条。”
陆羽接过来看了一眼,内容很简单,是叫做吴安的债务人在五年前向老太太借了三万块钱,约定当年年底就还。
“五年前,三万块。”
陆羽皱了皱眉,这都已经是五年前的事情了,早就超过了诉讼时效了啊!
按照虞国的法律规定,除了特殊情况,一般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三年一过,法律便不再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只要债务人脸皮够厚,他就完全可以不用偿还债务。
对于诉讼时效,最初学到这个知识的时候,张远也有过疑问,法律为什么要多此一举规定除这么一个东西。
后来他听到一句法律谚语,于是豁然开朗。
这句谚语是这么说的:“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一旦有了诉讼时效的限制,就可以督促权利人即使行使自己的权力,当然,也避免了时间久远导致取证的困难,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保护了权利人的利益,减少了诉讼成本。
老太太的苦恼让陆羽皱眉,张远却是眼前一亮。
看起来是一个超过诉讼时效的案子,只要这几年老太太没有主张过债权,再加上债务人稍微懂一些法律常识,就算不懂,会千搜,那也是必输无疑啊!
“这几年,吴安有向你还过钱,或者你向他要过钱吗?”
张远听见陆羽继续问。
张远知道陆羽这么问的目的,如果在这五年间,那位叫做吴安的债务人果真向老太太还过钱,那就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一旦诉讼时效中断,那就是又一个三年的时间。
这样一来,案子也就有了一丝希望。
“没有,一分钱没还过。”
老太太叹着气,摇摇头,
“其实说实话,当初借这笔钱给吴安,我就根本没打算向他要回来,所以这么多年我也一直没有提起这是。
而且说实在的,这几年我们都断了联系,好不容易前段时间听到他的消息,居然说两年多前已经去世,走了。
这次为什么想起这笔钱来,主要还是我家老头子生病了,到现在还在医院住着呢,住院看病还得花很多钱,我年纪大了,积蓄花得差不多,又没什么赚钱的本事,只能想起这笔钱了。”
完美的好案子。
不仅超过了诉讼时效,现在连债务人都已经死了,这种完美的必输无疑的案子,张远听得心痒难耐,恨不得立刻跑到老太太跟前拍着胸脯跟她说:这案子,我接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