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还是法律吗!(求订阅,求票票)(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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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经约好,咱们一定要见。

不管会遇到什么问题,还能比鼹鼠公司的算计更严重的?

所以咱们必须得见,而且还得自信十足,问心无愧地去见。

如果遇到这么一点事情就打退堂鼓了,岂不是说明咱们底气不足,还真他娘的要被人认为是抄袭的一方了!”

“好,那我也同意去见!让那帮人看看咱们团队的信心和朝气!”

大家都是聪明人,吴谦也是一点就通。

“那好,第一个问题达成了共识,那咱们接下来再讨论一下第二个问题。”

黄立明说道,

“怎么对付鼹鼠公司这种他母亲的不要脸的行为?”

“这还有什么好说的,咱们团队里有张律在,直接起诉他不就行了!”

对付鼹鼠公司的侵权行为,吴谦和蒋建国的选择很简单。

拿出法律的武器,干.他.娘的!

别忘了自己团队里还有一个优秀到可以打败孟庆市最好的律师的张大状。

现在有人侵权到自己团队的头上,不拿起法律武器进行反击,怎么对得起张大状的优秀!

“张律,你这边怎么样,没问题吧?”

黄立明的想法也和吴、蒋两人一样。

当初吸收张远进入团队,就是看中了张远的身份和专业。

现如今果然有机会利用上。

真是有先见之明啊。

只是他们都不知道,反而是在这方面拥有专业能力的张远对诉讼问题保持了谨慎的态度。

“我不认为诉讼是解决我们目前所面临的困境的好办法。”

张远摇了摇头。

“不通过诉讼解决?”

三人奇怪地看着张远。

觉得这话从作为律师的张远口中说出,很奇怪。

你不就是打官司的吗?

这是怎么了,怀疑自己的职业了?

“对,诉讼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甚至可以说如果我们真走诉讼程序,估计咱们的项目就是九死一生。”

嗯?

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还能把自己给害死咯?

这,不科学吧……

黄立明三人惊诧地互望一眼,十分不解张远的判断。

张远看懂了三人的表情,解释道:

“首先咱们有几个先天不足。

在咱们国家,商业模式不能成为知识产权而申请保护,这是其一。

然后,你们都是技术出身,应该知道就算想要达到相同的结果,代码的书写方式,甚至运算逻辑,也可以进行多种变化吧?

如果是这样,我们又怎么保证能从技术上证明对方存在抄袭行为呢?

还有发布时间上的问题。

商业模式不是知识产权,目的也有多种实现方式,而鼹鼠公司他们,却比咱们更早地将产品展示于人。

在时间上,咱们就晚了对方一个节拍。

其次是诉讼的问题。

知识产权的案件想要审理清楚,基本上都要经过旷日持久的持久战。

咱们如果在这之前拿不到投资,没有足够的资金积累,我可以肯定,根本坚持不到最后的判决结果。”

“那这么说,就是没办法了?!”

自己几人的提议被张远否决,让吴谦十分不爽。

“诉讼很难。

但想要维权,并非只有诉讼一条途径。”

张远说道,

“毕竟在法庭上赢下对手只是律师办案的其中一种手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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