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关键的床垫(1 / 2)

加入书签

 “你还想狡辩什么!”艾利对史帕克呵斥道。

“这不是狡辩,你想想,本案现在已经查明的内容,只是外面那间房间发生的情况,而内部的情况根本无从得知!我们现在来看现场的照片,地上是不是有许多杂物!”

听了史帕克的话,大家审查起了轩辕搜证的房间内部照片,地上除了那个带血的呀哈哈外,还摆放着许多其他的东西,牙刷、杯子、毛巾、香皂等。显然这间房间平日里是有人当作休息室用的,可能是加班通宵就在这里打个盹。

主要能够证明这一点的,是房间的西侧面,还竖着放置着了一个席梦思,和隔壁房间的布局一样,北面对外有个窗户。

“大家请注意看,这个金属的呀哈哈,他并不是一个普通的玩具!而是被叫做手办。这个……手办之所以叫做手办,是因为他下面有一个底座!!!平日里是可以竖着放置着的。”

“辩护人,你想说什么?这是玩具和是手办有什么区别吗?”审判长问道。

“因为如果是放置在地上的手办,就有一种可能性,就是被害人进入房间后,踩到了毛巾,不!应该是踩到了肥皂!!脚底打滑,自己滑过去跌在了这个呀哈哈上面!从而被这手办的尖刺扎穿了胸膛!!”

史帕克分析得有理有据,赢得了一片掌声,这个可能性目前确实不能排除。

绝大部分人平日里都有滑倒、摔倒的体验,这混乱中发生这种事也是极有可能的啊。

从疑罪从无的角度来说,如果检方不能证明是被告人米煞,是拿起呀哈哈戳死了被害人,那么也是有可能当做意外来处理的。

毕竟每年因为滑倒摔死的人,不在少数。

“不可能,我们已经做过痕迹鉴定了,现场的毛巾啊,肥皂啊,都没有他踩过的脚印。除了边缘地区,连房间中间都没测出什么被害人的足迹。所以,如果按你说的那样滑倒,应该会留下明显的痕迹,那种滑倒拉长的脚印之类,根据鉴定目前这类痕迹是不存在的。”

嗯?嗯?

史帕克看着照片突然意识一个问题。

为什么被害人的尸体,他倒下时是向着被告人的?

从现场画出的白色人形来看,被害人死亡时,脚向北方的窗户,头向南方的门。

“这……这尸体倒下的方向有问题啊。如果按检方所述,被害人是被被告人用呀哈哈插入胸膛,那么他倒下的位置,应该是头向北方,受力倒下。”思索了一会,发现一个更诡异的问题:“而且,如果真的是被一下子插入胸膛,他应该是面朝天顺势倒下的,最多也是侧躺,为什么会……会面朝地面倒下呢?”

艾利其实也注意到这个细节了,但是这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那很简单啊,就是被害人他被凶器插入胸膛后,往前走了几步,走到窗户边,还原地转了半圈,最后失血过多倒下,所以他脚是在北面的。而身体因为这个金属呀哈哈比较重,所以呀哈哈就落在了下面。”

转了半圈?真的有转过吗?

“不对!如果根据你说的,他走到了窗户边,还转了半圈,那么周围墙上为什么没有喷洒的血迹??对!血迹!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被告人米煞当时身上没有发现血迹?如果按你所述,是他拿呀哈哈插入的胸膛!被告人米煞身上应该是有血迹的啊!”

这……

“还有一点!就是按你说的,这个呀哈哈插入胸膛后,他走到了窗户边?那为什么没有脚印,我们来回一下,刚才是你说的吧【房间中间都没测出什么被害人的足迹】。脚印去哪里了?!”

这两个问题,一下子也问倒了艾利检察官,她也万万没有考虑到,这喷洒的血迹去哪里了。毕竟这个房间当时属于密室,许多可能性都有,比如被告人用了塑料布遮挡自己,比如是不是有第三人在场。

比如是不是……是不是……密室?足迹?

为什么没有足迹?

为什么鉴定出来,房间中间,这种打斗过的地方,会一点没有足迹?

就算他走去窗户那里,中间也应该会留下明显的足迹和血脚印。

难道是飞过去的?

为什么明明有窗户,证人却从外面什么都没看到?

如果被害人是走到窗户边上的,为什么证人没有看到??

所有的线索汇聚到了一起,似乎是可以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艾利突然恍然大悟,是她想的方向错了:“我明白了,本案中我们漏了一个关键的东西!也是能够合理解释一切的东西!!”

审判长被吊起了胃口,似乎这个僵局很快就会被突破:“哦哦哦?是什么东西?”

“是床垫!就是这个放置在一边的床垫!!”

史帕克看了半天,这床垫上也没有血迹,也没有脚印,和本案有什么关系?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