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绮月(2 / 2)

加入书签

这几句牢骚格外大声,是个长了眼睛的都知道,他是说给旁边坐着的一位老者听的。

这老者身材矮小,却精神奕奕,眼睛滴溜溜地转得飞快。如果不是一头鹤发,但看这神态,倒是颇像个七八岁的孩子。

这老者便是那成了精的南山灵松。

这灵松自开天辟地以来便长在终南山巅,吸天地之精华数百万年,众仙认为送给玄尊贺寿再合适不过。于是上书仙帝,建议将其挖来。哪知竟在财帛星君府上拍卖之时,突然成精。

灵松成精后颇为任性,知道自己将被送去冥界后,玄尊的名讳他虽不敢提,但玄冥少尊主必须给他灵松仙这个面子,亲自来迎。

仙帝封义女,惊天大新闻。消息不胫而走,不消一刻便传入财帛星君耳朵里。那财帛星君是个眼眨眉毛动,顶机灵的性子,当然知道这新小主子得罪不起,当即将灵松带出府外,欲将他押……不对,送往绮月上仙的仙府去。

白珉这回献计有功,天权星君对他大为赏识,连仙帝都对他青眼有加,此刻正洋洋得意。

他惯爱揶揄他人,走到财帛星君府处,瞧见这方才成精,可以走动,便要被做成“玄冥第九大秘境”替冥界招揽钱财的灵松老儿,便一时技痒,忍不住指松骂松,阴阳怪气一番。

这还不算,他还要赖着财帛星君,往绮月上仙府去凑个热闹。

苏弥雅刚来仙庭,便被指了婚,封了上仙,连带着两个哥哥也都被封了上仙称号。这在许多人看来是求之不得的美事。

但她作为冥界少主,此番可以说是代表冥界,被仙帝打得无法翻身。其一,北战神表面上与新婚妻子同府而居,实则暗驻冥界,对其掣肘。其二,把她架上公主之位,又封仙号,之后仙帝随时传召玄冥几个小辈便不需要理由。

想那清净儒雅的白狐公子,本来是自己的如意郎君,这下无奈鸳鸯梦碎,落花流水一场。自己又在爹爹大寿之前,给冥界带来如此麻烦。以后还要和那穷凶极恶的附禺剑化成的北战神日夜相对……

一想到这画面,苏弥雅便感到一阵恶心。这里是仙庭,她还得表现出刚被受封赐婚的喜悦,当下心中五味杂陈。本来对和白狐公子双宿双飞感到满心期待,这下却跌入深渊……

看着案上嫁衣,苏弥雅想到,自己从七日前随两个哥哥去叶老裁缝那里,请他给自己易容之后,便一直和白狐在九行泉边竹舍,没有回过小音殿。那只装满天下女子送给她两位哥哥情信的锦盒,应该现在还放在小音殿的案几上吧。

想来那些情信,和之前千千万万封情信一样,这会儿应该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因为没有得到回音,送信的人往往便不愿等了。情缘断了,那注有灵力的情信自然也就会消失。

以前她总笑两个哥哥,虽然六合之中倾心于他们的女子甚多,但大多情浅。洋洋洒洒一大篇九生九世的誓言,几天等不到回信,缘就断了。现在看来,自己还不是一样?不过短短七日,她便要嫁给别人。

也许此刻白狐还在竹舍等她,如果他知道她要嫁给北战神,一定会后悔画过那幅美人丹青吧。

苏弥雅想到此番,伤心得几乎要落下泪来。但转念一想,北战神虽然无敌,但也不至于日夜防着自己枕边人。如果她在大婚之夜,对他假意温存,并伺机寻他精元,杀……

“杀”后面的内容还没想完,忽然听到门边一个清朗的声音道:

“那个人杀不得,他乃附禺剑所化,只有一世生命的嗜血之神。难道上仙不知?要灭嗜血之神,必须以自身献祭,随他一起灰飞烟灭。”

这几句话,苏弥雅听得清清楚楚。门外之人正是跟着财帛星君来送南山灵松的白珉。他步法比刚成精的灵松快出很多,所以先到了苏弥雅的绮月仙府。见她正托腮沉思,那模样令他更加确定自己的推测:玄冥少主并非草包美人,只是潜龙勿用之时。

苏弥雅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直直地望着白珉。他适才所说的,关于嗜血之神那一番话,她觉得多半是真的。她听广元子说过,战佛担心北战神身死后堕入恶道,为害六合,故在为他化身之时便决定,此神归于六合之外,不入轮回,只有一世的生命。只是这献祭之说,她之前并不知情。

这便又是仙帝给冥界下的另一层镣铐:北战神几乎不死不灭,寻常手段根本无法对付他。若要灭如此强者,只能由其最亲近之人动手。而玄尊,必定舍不得自己的女儿献祭。

仙帝,好手段。这下玄冥只能永世安于仙庭统治之下,再无退路。

而白珉此人,更是深不可测。他又如何知道自己适才竟对北战神起了杀念?

只见白珉踏入殿中,微笑着一歪头,又是这般不正经地说道:“怎么样,美人,是不是觉得,和我特别心有灵犀?”

心有灵犀的意思,乃是指彼此心意相通。也许……若不是千年之后的乱世,在此时便已现端倪,这风流公子,伶俐佳人,也的确算得上心有灵犀吧。

只可惜,心有灵犀的前提,是志同道合。道不同,则不相与谋。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