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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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不是普通的男孩子,两句话就打点好了,然后就可以和他闲扯生活琐事了。

跟书有关系,但也不是那么大。

她觉得他们之间的问题是:他不愿意讲,还嫌弃她讲。他热闹不起来,也安静不下来。她就是做再多,他也不会满意。

为什么?

难道是因为,他一想到自己找了一个火锅店的,相貌平平的服务员,就来气?

虽然心里想了那么多,但湘潇是个老实人,但她讲不出来,她并不能够以牙还牙,她只知道苍白而无力地为自己辩白:“我从来没有给你讲过我读过很多很多的书,我只是对你说,我爱好文学而已。我好像还对你说过,我没有念过书,我不会写字。我并不像你所想象的那么完美,我太令你失望了。”

冼锐听了,并不因她的自责而放缓语气,他继续说,他终于抓住了她的弱处,并为自己找到了足够的理由:“就是因为我跟你找不到话说,我要说的你又不懂,所以我才一见到你就控制不住自己。在一串红,你只是比其他的女孩子纯。你既没有云的活泼可爱,又没有其他女孩子放得开。你只有纯。你如果有云的活泼可爱,云有你的纯——就好了。”

在昨天他们刚见面的时候,他对她说,她手心里的痣,是文曲星下凡。

又对她讲了,他母亲同意了他们。

再加上,她回家时看见她家门钥匙上居然刻有“江西”两个字。

那时候,她真的是很飘,她以为他们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没想到,她今天却是——一文不值。

一串红小姐,是在早恋或者被骗之后,才放得开的。

她们怕回家种地,怕吃苦。

云活泼可爱吗?

后来,云打碎了老板的一瓶茅台,老板没有让她赔,她很过意不去。

她开始叼着烟,在客人怀里放荡,不知为老板挣回了多少瓶茅台。

湘潇觉得她真是恶心呀,样子不男不女,手段也就会那么两招。

如果是湘潇,大不了多端几个月盘子,或者走人。

再说,云也并没有因为奉献了自己,而拴住了谁的心。

远远的,看她在跳,看她在笑。可是走近一看,谁也没有觉得她是活泼可爱的。

真的是,距离是美啊。

既然她没有阆中女孩的漂亮,又没有南昌女孩的才气,还没有云的活泼可爱和一串红小姐放得开。

既然她浑身上下都是缺点,那他为何要选择她呢?

那恐怕是,远远地看,他觉得谁都美吧。

远远地看,他还是觉得她最美吧。

湘潇被自己,如此渺小的自己震住了。

半晌,才缓缓地道:“人家说讨人喜欢的女孩子有两种,一种是见到她就想跟她侃侃而谈的。另外一种,就是你所说的那种。我总以为,你是为了我那封无字的信才到西昌来的。我总以为,你会给我讲述一些,我没有经历过的话题,我哪里知道……我没想到自己这么浅,连听人说话也听不懂了,我为自己感到悲哀。”

恍惚之中,她又幸庆自己没有放开。

冼锐这样看她,这样评价她,他们是无法沟通,更无法相处的。

他这是,把她整个人都连根拔起,都全部否决了,全部都摧毁了啊!

她真的是听不懂他的话,刚才他给了她三次暗示,都让她除了害怕,还是害怕,不敢靠近他,更不想靠近他。

“我这次来,就是要让你跟我去昆明吃苦的。”昨天在招待所的时候,冼锐这样说。这是真的。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我乐意。”她说,她欣赏他向上的蓬勃的生命。

而现在,她早就忘了。

从小到大,她都没做过什么实事,她就只是说说而已。

她才是真的没吃过什么苦的。

他受的苦,比她多得多。

她认为,在柔情的时候,他会将他的眼镜给她看,并对她说,他很喜欢它,从不让任何一个人碰它。

可是一吵架,他便会立即翻脸不认人,慧剑斩情丝,随心所欲地将她从九重天打到18层地狱。

再不说,“小柳和胖子都说,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孩子,所有认识你的人也都这么说。”

当初有多热烈,现在就有多冷漠。

哦,他那副心爱的,从不让人碰的,两千元的,昂贵的眼镜,已经因为它“太沉了”,而换掉了。

她并不知道,他这并不是喜新厌旧,而是,要做最敏锐的捕猎者,那么就必须永立潮头,让自己随时处于最佳状态,而不能被一副眼镜所羁绊。

他对自己的要求都这么高,对她的要求,当然也不能低,他并不是故意为难她。

连对自己都狠的人,她却用喜新厌旧去解释他,简直是谬之千里。

她认为,他在山野里心无旁杂时,发现了一支生机盎然,朴素耐看的小花。

可当他把她带回城市时,却猛然惊觉,她远远没有城市里那些,经人工精心培育的盆栽花美艳。

他心系纯洁,却无法抵制美艳。

湘潇觉得自己的每一件T恤都好看,每一句话都是经过了大脑的思考。

可在他眼里,再好看的T恤也是T恤,在不同的场合,应该有不同的着装。

她那些话,都一个套路,肤浅得,说了跟没说一个样。

确实,即便是男装单调,他对色调,对风格也是别有用心的。

他与周围的男孩子并不同,他很注意自己的形象,每天都在认真打扮。

同理,他对她有要求也很正常,是因为他看重她。

现在想来,她自己也觉得她说的话,她用的词语,是很单调了。

但是,她还是受不了他的轻蔑。

“不是你浅,是你太深沉了。现在的社会就这样,有钱就进卡拉OK,就去酒吧。你在一串红干了这么久,你又不是没有看到,你太深沉了。”冼锐语气咄咄逼人地道。

他始终是很清醒,很有条理的。

但是湘潇却越听越听不明白了:他这到底表达的是什么,是自己坏呢,还是不坏?还是,就是坏,但是理所当然。

他把自己全部都否定了,连自己的真心也否定了。

反正已经是分定了,所有的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了。

明明是自己昏了,她想的却是:他是不是已经被她气昏头了?法律是他的专业,雄辩是他的特长,他这是在自相矛盾地,为自己强辦。

只有她这种从小营养不良,经历太少的人,才会一遇到事情就头发昏。

冼锐始终是清醒的,他所说的,句句正中她的要害。

社会就这样,但湘潇却不这样,她宁愿找一个对她真心实意的平民,也绝不愿意找一个像他这样堂而皇之,随时可能染上淋病的富翁。

此时,在他眼里,穷人就是犯贱,就是富人的一个玩具,有钱就可以任意买到?

他都把她当成什么了,一件还算纯洁,还没有被人碰过的商品?

湘潇气愤极了,终于忍无可忍,实实在在地还击了他一句:“我知道,我在一串红看见过不少道貌岸然的君子。只是,我没有想到,我会喜欢上他们之中的一个。”

冼锐一听,痛心地说:“不是我道貌岸然,也不是我有多坏。而是,这社会就这样。”

说完,刚才的威风全部被灭,很丧气,很像是受了重伤的样子。

湘潇丝毫也没有注意到他的异样,一鼓作气地批驳他:“社会就这样,但我不这样。以前,我也希望你别这样。不用说这些了,你怀念你的过去,我也同样怀念我的过去。咱们现在已经是泾渭分明了,我明天就离开,我不打扰你。”

湘潇被逼到了极点,再也无法让步。

原来,两人的性格竟是如此惊人地相似,只是湘潇不轻易外露而已。

刚才谈恋爱她不行,吵架她倒蛮行。

搭积木,修楼房,不容易,要推倒它,谁又不会呢?

谈恋爱,都踩不准对方的点在哪里。

一吵架,倒都能相当精确地击中对方的要害,一下就扼住了对方的咽喉,要了命。

一个总是在说:“你不行,你就是不行”。

另一个,一直在自省,认为自己有欠缺。

现在,也发狠了,说:“你就是禽兽,再装也只是一个满脑子铜臭的禽兽,你根本就不配得到爱。”

都是对方最痛的痛,还有这更伤人的吗?

两人都不懂得:温柔,才是这世界上最厉害的的刀,而不是,互相伤害。

原来兔子急了也咬人,冼锐竟然找不到话说了,喃喃地道:“我从来就没有碰到过像你这样的女孩子,我从来就没有在女孩子面前失败过。我从来没有像对你这样,对待过任何一个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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