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溺爱不可取(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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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涛的姑父傻眼了,取得被害人谅解还要拘役?这就要成为有案底的二等公民了?

他本身是一个文人,在学校做副教授的,对这些事情一窍不通。

于是连忙给自己的老婆打电话,看看能不能找个好律师,并且找找关系说说情。

孙涛的姑姑倒是雷厉风行,没一会儿就得到了来自业内资深律师的准确答复。

“这事很简单,因为可以把这事定性为,朋友之间玩闹性质的不小心误伤,只要对方不追究就没事。”

于是孙涛的姑姑放心了,因为她听说了事情的起因,是因为侄子看见苏玉跟受害者在一起,嫉妒心发作,情急之下才误伤了对方。

既然这事儿有苏玉在其中,受害者又是苏玉的朋友,想必苏玉还是能给自己一回面子,从中调解调节的。

然后又打电话告诉自己先生,要安抚住受害者,并且打听一下对方的来历。

接着她又让自己的嫂子,也就是孙涛的母亲,也马上就去医院,路上多买些补品,多带钱。

然后她匆匆忙忙的放下了手中的工作,也前往医院。

因为她觉得,既然对方能跟苏玉关系很好,想必不会是草根出身,物以类聚吗。

所以自己的侄子这次是真惹祸了,不知道得罪了那家的少爷,尤其是据说对方伤的不轻;还流了很多血。

她就算不能亲自出面求情,但也要让对方知道,自己是因为身份原因不方便出面,但人来了;就在外面等着。

这个姿态放的很低,道歉的态度也算诚恳,想必对方能看在自己的面子上,给侄子一个改过的机会。

这就是孙涛姑姑的想法,这个想法不能算错。

因为在长辈的眼中,自己家的孩子大抵都是好的,就算有些小毛病,也只是年轻不懂事,性格太冲动了。

要是自己家的孩子犯了大错了,那肯定叫是受到了别人的诱惑、挑唆,自己的孩子被骗了,才犯下了大错。

那么应该受到惩罚的,就应该是那些挑唆、诱惑自己孩子犯错的人,自己的孩子只应该承担次要责任。

有这样想法的长辈不在少数,所以并不是自家的孩子出事了以后,让替罪羊挡灾。

而是他们确确实实觉得,挡灾的人是罪有应得,就是他们把自己家的好孩子教坏了。

可他们却忘了一点,他们眼中的好孩子,也只是他们“眼中的好孩子”。

可他们都那么忙,孩子在他们“眼中的”时间才多一会儿?

就算这好孩子都是孙猴子变的,让他们每天只安静五分钟不惹祸,也能做得到吧?

所以他们并不知道,这些“好孩子”在“别人眼中”到底是什么样的。

孙涛的姑姑还很客观,觉得孙涛是受不了喜欢的女孩跟别人亲近,是嫉妒之下才犯错的。

所以这个过错是可以被原谅的,不是说年轻人犯错上帝都会原谅的吗?

可孙涛的母亲就不同了,在母亲的眼中儿子是自己的最好,凡事跟儿子过不去的都是坏人。

这一点在孙涛的母亲身上体现的尤为明显,孙涛有今天跟她的纵容有很大关系。

她忘记了一句老话“爱子如杀子。”

当她听说儿子打伤了人的时候,并没紧张,哪怕听说被警察带走以后,也觉得无所谓。

只是骂骂咧咧的咒骂着,不知道跟那个狐狸精去逍遥了的孙涛的老爹。

一边拎上一个大一点的挎包,装上了二十万的现金,想了想,又拿了一张有五十万的银行卡。

对给儿子擦屁古,她从小到大不知道干了多少次,已经轻车熟路了,只是最近几年儿子不怎么折腾她了。

她知道不管儿子打了谁,只要摆平了了受害者,她才好继续下一步运作。

临出门的时候她重重的叹了口气,她还以为儿子年纪大了性格稳重些了,她以后不用再操心这些事了呢。

可她却不知道,最近几年只是因为孙涛身边有了一群狐朋狗友,遇事不用他亲自动手了而已。

就算是他亲自动手,也会有人在最后一刻让他先离开,并且接过他手中的棍子。

他只是从被捞者,变成了捞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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