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8章 投资公司股权成熟机制(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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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注册资本的多少是与印花税直接挂钩的,每年年底的时候,企业要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唐小川把注册资金定为十亿是经过仔细考虑的,注册资金写得太高,交税越多,承担的风险越大,十个亿的注册资金,即使公司破产了,他还赔得起;注册资金写的太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要入股的话,这些人员占的股权比例就会过高,因为几百万,甚至几千万他们都拿得出来,但是上亿的资金他们就不一定拿得出来了,如果高层管理人员的股权占比过高,他这个创始人就会失去话语权。

陆海荣考虑了一下说道:“唐先生,如果我加入,不知唐先生给我什么待遇!”

唐小川说道:“第一年,陆先生的年薪在现有的基础上上提10%,业绩提成我们按照行业现行标准,陆先生如果有其他要求,现在可以提出来!”

“除了这些,我希望出资三千万入股,但我要5%的股权!”

唐小川考虑了两秒,“这个要求不过分,可以!我们可以商量一个目标模式的股权分配方案,在企业某一个阶段,公司在你的经营和管理下,公司能够运作的资金达到多少、年盈利达到多少就给你增加多少股份,以10%为上限!如果你中途退出公司,我们针对这种情况,也可以商量出一个成熟的方案出来!”

陆海荣的情况与江艺华完全不同,江艺华是金融投机者,他的天赋也在这方面,唐小川有足够的资金可以供他调动和使用,只需要给他相应盈利的提成和固定的年薪就可以了,不需要成立一家公司分股份给他。

陆海荣是投资领域的职业经理人,以股权激励的方式能够让他的工作热情更加高涨。在商业领域,常常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因为发现了某个创业的好点子,因此成立一家公司,刚开始约定股权平分,五五分或者三人各占33.3%,但创业开始不久,某一个创始人中途离开,但依然掌握着50%或者33.3%的股权,等到几年以后,公司发展起来了,被某大型企业看中并购,开出了不菲的并购资金,这个时候之前离开的创始人又回来要求获得50%或者33.3%的并购资金,这显然对于留守公司的创始人是不公平的。

所以,在公司创立之初,创始人之间要约定设立一个比较成熟的股权机制,对于双方都有利,这种股权成熟机制又分为期限模式和目标模式。

经过一番讨论和商议,唐小川与陆海荣约定了一个股权成熟机制,由邹定辉做了会议纪要。

这个股权成熟机制采用的是期限模式,不需要陆海荣出入股资金,只要陆海荣在公司,每年自动增加1%的股权,以十年为期,他最高可以占股10%。

以两年为期,绿森林投资有限公司募集运作的资金规模必须要达到300亿以上,包括初期唐小川委托的一百亿,投资回报率必须在20%以上,因为要从别的机构或个人募集资金,必须要承诺给他们一定百分比的投资回报,而公司也要有盈利,所有投资回报不能太低,否则就没有盈利,这就体现出对陆海荣投资项目的眼光考验了,盈利如果达不到约定的百分比,唐小川就可以换人。

两年以内如果陆海荣离职,公司以极低的价格回购他的股权;每延迟一年离职,公司回购他的股权都会增加一定的回购资金,四年以上离职,公司以极低的价格回购他一半的股权,另一半作为他的永久股权,当然他也可以选择出售股权,公司有权优先回购,十年以后离职,可以永久保留一半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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