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遭遇战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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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矮人村庄就在丛林的边缘,离开矮人村之后,第二天就走出了丛林。()可是,森林消失之后,眼前的,却是一望无垠的黄土荒原。一个又一个的黄土荒丘,连绵不绝,几乎找不到一块平地。

三人一连向西北方向走了三天,可触目所及,除了荒丘还是荒丘。谭凯歌感觉有些不对了,他拿出魔族地图,仔细研究,判断出这个荒原向西连绵千里。于是,三人改变方向,向正北而行。因为根据地图,这个荒原是个长方形,东西长度有一千多公里,但南北只有不到五百公里。

第五天的时候,他们终于碰到了人。在两座巨大荒丘之间,一支车队慢慢地走过来。这个车队,由十几辆马车组成,一队身穿锁链甲的轻骑兵在车队的前后押送。

身为一个特种侦察兵的谨慎,谭凯歌并没有贸然前去求助,而是伏在荒丘顶上仔细观察,先搞清楚这支车队的身份再说。

慢慢地,车队靠近,谭凯歌发现,赶车的全是一些长相怪异,衣衫褴褛的兽人。他们十几个人围着一辆车,前面五六个人套着粗索,代替了马匹的位置,左右和后方也各有五六个,推着马车艰难前进。

骑兵共有三十多个,分为前后两队,他们穿着锁链甲,戴着皮盔,高鼻深目,全部是身材高大的人类。偶尔有几个骑兵脱离骑兵队,呼啸着冲到车队里,然后是劈头盖脸地一顿皮鞭,打在偷懒的兽人身上。

在车队的后方,一辆唯一配备马匹的马车引起了谭凯歌的注意。在这辆敞篷马车上,坐着一个身穿长袍的瘦削人类,在他的马车旁边,环绕着六个身穿重型铠甲,手持斧枪的重骑兵。

这是一支押送物资的属于人类的车队。

从感情上来说,谭凯歌更亲近人类,因为他以前本来就是一个如假包换的人。可是穿越之后,英挺的鼻子却突然变成了象兽人中的猪头人一样的冲天鼻,那鼻孔大得,就算是隔着一百米也能看清那两个黑乎乎的大洞。

他相信,如果贸然现身的话,隔着一百米,就会被那些人类的轻骑兵的弓箭射成刺猬,身上的地龙皮甲虽然坚固,但却不一定能近距离挡住弓箭的齐射。原来,地龙的皮在地龙失去生命之后,就变得脆弱了很多,再也挡不住重斧劈砍,先前之所以可以抵挡矮人们的重型战斧,是因为有强悍的生命力在支撑。地龙的生命力也是一种魔力,可以十倍地强化自己的身体,就像石化暴熊的石化皮肤一样。

“怎么办?”谭凯歌心中踌躇。

身边的二狗子和谭小雅望着他,等着他的决定。他们是没有什么主见的,一切以谭凯歌为马首是瞻。

在横量了力量对比之后,谭凯歌最后决定:不要暴露,等他们过去之后,悄悄地跟在他们的身后,这支车队不管是去人类的领地还是去刚占领的南方要塞,跟着他们,都能找到城市。

谭凯歌计划好了,到了城市安顿好之后,就找一份佣兵的工作,他一身杀人的本事,没有哪个行当有当佣兵更适合他了。

可是

天下不如意之事十之**,谭凯歌刚刚做出决定,却见坐在马车上的那个穿长袍的瘦子突然从马车上站起来,手指他们隐蔽的方向,大声地喊叫起来,意思大概是:“有兽人奸细,抓住他们。”

随着他的喊叫,车队顿时乱了起来,骑兵们一阵乱鞭,让车队停了下来,然后分出十个骑兵,纵马向荒丘顶上驰来。这些骑兵一手持盾,一手握剑,纵马如飞。

“怎么被发现的?”谭凯歌挠挠头皮,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既然被发现了,而对方又来势汹汹,当俘虏的事情谭凯歌可从来不干。而且,他以前的职业生涯里,也从来没有当过俘虏,他所受的训练就是:枪里最后一颗子弹留给自己。

他站起身,大声对二狗子说:“二狗子,干他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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