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五章 天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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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律》乃是太祖年间制定的律法,号称万世不易之法,这样的名头足以唬人,可实际上就是个笑话。</p>

哪怕到了拥有健全法律体系的后世,国家之法也不敢说尽善尽美,也在不断完善当中,放在几百年前的大明,竟然号称万世不易,朱厚炜都不知道太祖皇帝哪里来的底气。</p>

《税法》是将税收律令从《大明律》当中彻底独立出来,专门针对税务所制定的法律,这部律法编纂时间超过十年,可以说将朱厚炜前世所有知道的税法知识全部概括了进去,然后让王府里的多位幕僚呕心沥血编纂而成。</p>

除了《税法》外还有《刑法》,同样是呕心沥血之作,只不过朱厚炜知识有限,否则他都想把根本大法,也就是《宪法》给鼓捣出来……</p>

不过制定和颁布一部律法不是难事,可真正想要将之行之于天下很难。</p>

这里面牵扯到的东西太多太多了。</p>

所以朱厚炜要么不动,既然要动就必须一锤定音!</p>

内阁七老已经彻底震惊了,看《税法》的厚度都快跟《大明律》差不多了,区区征税竟然这么复杂?</p>

这其实也不能怪七老见识浅,他们读了圣贤书一辈子,让他们写文章或者写诗作词那都是一把好手,可律法?</p>

就算把律法读的滚瓜烂熟,科举的时候考吗?</p>

既然不考,那为什么要读要研究?</p>

至于身为地方官员要断案是不假,可不要忘了,地方官是有幕僚还有师爷,这些都是专业人才,自然不需要他们自己劳心劳力。</p>

要说对律法有研究的,自然是刑部官员,比如在场的刑部尚书靳贵。</p>

于是靳贵起身道:“敢问陛下……”</p>

话没说完便被朱厚炜直接打断道:“靳爱卿无需多问,朕自有主张,这本《税法》诸位待会拿回去之后好好参研,自可分晓。”</p>

靳贵只得坐了回去。</p>

“各地官府有行政、断狱、缉盗、征税等事务,此皆由地方正印官全权负责,朕的意思倒不是说不好,而是如此一把抓,难免滋生贪腐之风,而且地方上缺乏健全的监察机构,光靠朝廷时不时委派巡察,弊端实在太多。</p>

因此朕决定在各县、各州府乃至各省设立专门的税司,将征税之权从官衙独立出去,而各地税司直接对上级税司负责,最后汇总于户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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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为了防止各地税司巧立名目,滥征苛捐杂税以至于横征暴敛导致百姓怨声载道,应当设立专职监察及巡察机构,百姓可以以匿名方式进行投告,一经查实,重惩!”</p>

内阁七老有些不以为然,太祖还规定官员不法,百姓可以直接将犯官扭送京城呢,可最后还不是一纸空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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