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胤禛设立军机处与稽查钦奉上谕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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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机处是雍正年间新设立的一个直接为皇帝服务的中枢机构。()它的出现,先是出于西北用兵的需要,后来实际上与胤禛进行的一系列巩固皇权的斗争是密切相关的。从与允禩等人的长期斗争中,胤禛深感要进一步巩固皇权,还必须对原有的机构进行调整,从组织措施上保证权力能够高度集中到自己手中。雍正八年,他对清王朝的中枢机构进行了重大改革,设立了军机处。

在此之前,清王朝内直接对皇帝负责的机关是议政处和内阁。议政处为崇德二年所设,规定八旗每旗派三人任议政大臣,参议国政大事,称为议政王大臣会议。这种满洲贵族共同参政的组织形式,与清初从四大贝勒共同执政向君权制过渡的政治局面是相适应的。人关以后,皇权虽逐步得到集中,但这个代表满洲旧俗的组织却依然保留,并在顺、康两朝皇帝亲政前行使自己的权力。雍正时期情况发生了变化。胤禛从允禩等人数十年的结党活动中看出,康熙末年至雍正朝政之所以不稳,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沿袭祖制,王公贵族手中权力。过大所致。因此,他即位后不断寻找机会,颁发限制他们的权力的命令。雍正元年二月,他发布上谕:“从前皇考之时,凡上三旗大臣侍卫官员人等,俱不许在诸王门下行走,即诸王属下人,非该属处亦不许私相往来。著领侍卫内大臣及旗下大臣,将各该管侍卫官员等严行稽查,嗣后如有私相行走之人,一经查出,即行参劾。如不参劾,经朕查出,或被旁人首告,定将该管大臣一并从重治罪。”(《上谕八旗》)表面上这是限制诸王属员,实际上却是杜绝诸王、旗主私下扩大自己势力和党羽的途径。七月,又就诸王、旗主目无国君,各行其是的问题颁布上谕。这段上谕明确指出,下五旗诸王无视皇权的情况,是他不能容许的。十月,又就朝中及旗下对诸王、贝勒的混乱称呼颁发上谕:“亲王郡王等亦有封号。所以赐与封号者,盖于称呼设也。如无封号之王贝勒,应直呼其名耳。至九贝子、十四王之称,国家并无此例。嗣后凡无封号诸王贝勒等,即呼其名,若再如前称呼,断然不可。将此晓谕八旗并各部院衙门。……再小人等并将闲散宗室亦称王,又有贝勒王、贝子王、公王之称。此后若有此称号者,决不宽恕。”(《上谕八旗》)这是试图从名义上和舆论上对贵族进行限制。

尽管胤禛针对王公贵族权势过大的问题屡屡告诫,但制度没有变更,特别是议政处还在发挥作用,因此皇权分散问题,仍得不到根本解决。允禩、苏努、七十等亲王宗室对抗皇权的嚣张活动就是证明。直到雍正七年以后,胤禛彻底清除了敌对势力,他才有可能进行机构上的改革。当时清军正与西北额鲁特蒙古噶尔丹策凌交战,军报频繁。负责汇集整理军报的内阁在太和门外,皇帝不便随时召见而且远离内廷,泄密的机会较多。为杜绝隐患,胤禛于雍正八年在隆宗门内设立了军机处。

军机处名义上虽不及内阁品位高崇,但由于它的职责,如参与处理官员奏折、撰拟谕旨、商讨国家军政要事、处理重大刑名案件等等逐渐取代了内阁,内阁反成了办理例行公事的机构。

军机处设军机大臣、军机章京等职。军机大臣均为jian职,由胤禛钦定。当时首任军机大臣的怡亲王允祥、大学士张廷玉,都是胤禛指定的。他们每天必参见皇帝,听取“纶音”,承旨拟谕。这样特殊的地位,是任何议政王大臣也达不到的,议政处也就渐渐形同虚设。乾隆帝后来谈到军机处和议政处的关系时说:“国初以来,设立议政王大臣。彼时因有议政处,是以特派王大臣承充办理。自雍正年间设立军机处后,皆系军机大臣每日召对承旨遵办。而满洲大学士、尚书向例俱兼虚衔,并无应办之事,殊属有名无实。……所有议政空空衔,著不必兼充。”(这也说明军机处设立后取代了议政处、

胤禛设立军机处,是为了将权力高度集中于己手,因此,在设立军机处的同时,他又制定了一些制度限制军机处的权力。如把“办理军机处”银印收贮内廷,凡需钤印的文件,须由值班章京亲到内奏事处“请印”,用毕缴回。又如实行“廷寄”的办法,即“凡机事虑漏泄不便抄发者,则军机大臣面承撰拟进呈,发出即封入纸函,用‘办理军机处’银印钤之,交兵部加封,发驿驰递”。这样做减少了中间环节,便于皇帝直接指挥地方官吏。可以说,军机处的设立,是皇权高度集中于胤禛手中的一个重要标志。

与此同时,胤禛又在太和门外设立了稽查钦奉上谕事件处,稽查、督促皇帝交各部院、八旗办理的事情。其管理大臣,仍由满汉大学士兼任。这个机构的设立,有助于各项上谕的落实。自此之后,各部院衙门,凡有钦奉上谕特交事件,当天就要交稽查处查核,每月还要检查存案,年终再行汇奏。这样,皇权的运用和发挥,有了进一步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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