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决定(1 / 2)
凌晨12点左右,僵着身子躺了一个多小时的宝琳,小心翼翼动作无比缓慢的起了身。(.k6uk.看啦又看手机版)
下床的时候,鞋子也没穿,只把鞋子拎在手上,缓慢无声的走到后门处。
之前,宝琳假装出去上厕所,回的时候,后门她只是轻轻的关靠在门沿上,也没上拴,因此,现在想悄悄的开门,不让人发觉的出去,也方便的多。
十几分钟后,蹲在自家对门的草丛里的宝琳,确定没人跟出来后,小心的去了后山桃花林。
一路上走走停停躲躲藏藏,就怕万一有人像电视剧里那样跟着她,万幸,没人跟着。
到了桃花林,宝琳从空间掏出了自个的小充电宝,对着上面按钮连按两下,打开了灯,在桃花林里面小心的走着。
充电宝是她宿舍里的,以前上初中的时候,带着用的,电量不多,就只够手机充个一次电,后来嫌弃电量太少换了其他的,这个也没舍得扔,就一直带着。
这么多年,宝琳陆陆续续的也攒了5个充电宝,都是用了一两年左右不太利索了,就给淘汰了的,别的不说,现在充当手电筒用的还挺溜,光线不强,但足以看清前路。
到了大石头哪里,在月光下看到坐在石头上那个单薄瘦弱的身影时,宝琳跳动不安了一整晚的心安稳了起来。
李草长得不高,可能是从小干活再加上营养不良把吧,就1米52左右的样子,两人站一起她看起来就只比宝琳高了半个头。
当然这身高在村里也不算太矮,就平均偏下一点吧,村里的女孩大多数人的身高宝琳目测应该差不多是1米55左右,哪像后世平均身高都是1米60。
李草长一点都不像徐秀英,也许她像早去的父亲,面目清秀,只是看起来太瘦弱了,但左脸上一道三寸长的疤痕破坏了整张脸的整体感觉,导致她的脸初看时会显得有些狰狞吓人。
她的力气很大,干活麻利,是从小干活磨炼出来的。
她左脸那道三寸左右的疤痕,是十五岁有人上门说亲后,徐秀英动手“不小心”划的,自那以后,向她说亲的大多是些穷的揭不开锅的,或者是些寡夫二流子之类的。
也不知道一个人上辈子得做多少孽,这辈子才会有这样的一个妈。
之后,李家打着为她好,绝不叫她嫁给哪些不着四六的人的名号,把她留到了现在,再过一个月就二十了,成为了四里八乡有名的老闺女。
虽然这时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为男不得早于20岁,女不得早于18岁,但乡下哪里会讲究这个,男一般十六七八结婚,女的更早,十四五岁就嫁人的大有人在,结婚就只请亲戚朋友,摆酒席,没有必要根本就不会去扯结婚证,因为没有那个意识。
宝琳走到了石头下,沉默着爬上了石头,只安静的坐在她旁边。
李草其实根本没睡,这种时候怎么可能睡的着,只她不知道怎么跟宝琳说,她知道宝琳很成熟懂事,比她见识多多了,所以她在河边碰见宝琳,在宝琳要走时说的话是那么的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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