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情敌与朋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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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他的墓碑前,我告诉他,我会穷极一生,去找到凶手,找到那个伤害林姨和她姐姐的人。”

“然后我把你们一起养的猫,鱼饼,把它带到了我家,我开始寻找忘我的寻找线索,后来总算找到了,但线索看上去也没什么用了”

“再后来,我做了一场梦,梦到安知鱼向我表白了,睁开眼时,已经是2007年了。”

“2007年?你应该是最后回来的那个才对,因为我最先死,所以我到的位置最早,安知鱼第二,应该是安知鱼会来得更早才对,为什么你比安知鱼还早?”

“这我怎么知道,我回来之后,就一直忙着在处理身份的事情,好在回到的是07年,不是未来,不然我这个身份,还挺难解决的。”白初晴摇了摇头。

有些奇怪啊,好像不太规律难道安知鱼不也应该回到2007年吗?但顾秋情却听安知鱼说他是回到了2008年的开学,这一年多的事情,他去哪了?顾秋情有些迷惑,不过这好像也不太重要

“你说,要是现在这个可卿知道你和安知鱼的关系的话,会怎么做?”白初晴微笑着问道。

“如果可卿知道你就是未来的她,并且还要和她抢男人的话,会怎么做?”顾秋情反问道:“自己绿自己,笑死个人。”

白初晴柳眉微挑,沉默了一会儿,“虽然见到你很高兴,但我们,好是情敌呢,前辈子是,这辈子还是。”

“你这辈子也是手下败将。”

“这可不一定,风水轮流转,今年到我家。”白初晴很乐观,已经,安知鱼说过了,他无论如何都不会松手的她就在信任他一次。

“说实话,我不明白,你这种天之娇女为什么一定要选安知鱼,不可否认,安知鱼有他的优点,但一定要说他足以折服你这样的女人,我还是有些难以相信。”顾秋情看着白初晴说道。

“什么叫做我这样的女性,说的我很高贵一样,我也只是个普通女孩,在最容易心动的年龄,遇到了最让我心动的人,这就足够了,我从小就羡慕那种银婚金婚的夫妻,就像我外公外婆一样,初恋、女朋友、妻子,都是同一个人,初恋、男朋友、丈夫、也都是同一个人,你不觉得很浪漫吗?从一而终,相互爱慕到死,我早就选择了他。”白初晴摇了摇头,“我这辈子只会喜欢他一个人了,哪怕,他可能和以前不一样了,我也不会变心,就算最后没能嫁给他,那我也不会再对其他人动心了,大不了一个人潇洒生活。”

“所以,你是觉得安知鱼是你对的时间遇得到那个对的人?”

“从来都是如此,只是,我们缺乏了一点点东西或许,经历了前世那些事情之后,才算是正式有了在一起的条件吧。”

“我觉得安知鱼配不上你。”顾秋情有些感叹,不管是现在的白可卿也好,亦或者是以前的白可卿,现在的白初晴也好,都太优秀了,这样的女人,拥有着,就像是在犯罪一样。

“配不配得上,只有当事人才知道,我觉得配得上就足够了。”白初晴摇了摇头,“不得不说,重生之后,和你聊了聊,总感觉心里舒坦了不少。”

“是吗?”

“是啊,嗯我们还算朋友吗?”

“我们是情敌。”顾秋情强调了一下。

“情敌就不能是朋友吗?”

“情敌是会争得头破血流的,迟早有一天,安知鱼会在我们之间做出一个选择,你觉得我们能做朋友吗?”

“我一直都觉得我们能做朋友。”白初晴微笑着说道。

顾秋情看着白初晴,自嘲一笑,“我不得不承认,你比我更好。”

“那还不把安知鱼让给我?”白初晴轻轻一笑。

“唯独这件事情不行,你以前是败犬,以后也会是败犬。”顾秋情严肃地说道,然后微微一笑,“但在那之前,我不介意和你做朋友。”

“那,握握手?”

“握握手。”

两人手握在一起,相视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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