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让我写本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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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茜茜家的聚会终于结束时,时间已经到了接近凌晨,也亏得这不是高中生或大学青年间的聚会,没有震耳欲聋的摇滚声轰鸣不断,所以周围邻里始终没有报警投诉。

宾客开始陆续离去,一辆辆跑车尽可能不发出过响的马达声,逐一驶离文顿街七号,迅速掠过六栋房屋拐入大街。

“关于新公司成立事宜,还请您多多支持了,编剧委员会每年都会积攒下海量的作品,简直就是取之不尽的宝藏啊。”

“当然是从小电影开始拍摄,毕竟新公司资金有限,不过我首先还要解决公司选址等一系列问题。多谢您的支持,首部电影试映时,我一定会给您安排在最好的位置的!”

站在自家门口,劳伦斯先生不断对每位离去的客人道别,而每一名来宾的身份,几乎可以直接从他们的衣着、气质乃至外貌上分辨出来。

“这两位一定是平面或服装设计师,那个是画家,然后那位戴着眼镜的肯定是作家。然后这位……我好像看过他的电影吧?”

爱丽丝站在花园里,不断打量着每位离去的客人,不过,尽管她知道这其中有不少好莱坞影星,但无疑都是些成名于七十年代,当红在如今的演员,哪里是她能熟悉的?

“马龙白兰度和阿尔帕西诺没有出席呢,是你父亲面子还不够大?还是他们就是没来?”

“又不是单纯的好莱坞业内聚会,你打算让多少个明星登场?”

墨绿色的长裙在路灯下闪耀着柔顺的光芒,茜茜和爱丽丝并肩站在花园过道里,一边望着宾客离去,一边搭理着自己的长发,突然就转移了话题。

“爱丽丝,你说我要是把头发染成金色怎么样?”

爱丽丝煞有介事地盯着茜茜的黑发看了起来,好像那用直发器烫过的头发里藏着甲虫似的:“那当然好啦,金发美女向来都很漂亮嘛,不过你这种气质的女孩要是保持着黑发……知道什么叫做神秘感吗?也很漂亮的哦。”

“神秘感?可以理解。”

明显是被表扬了,所以茜茜很得意地昂起雪白的脖子,十分陶醉地甩了下她的长发:“对了爱丽丝,怎么样,今晚的派对持续了四个多小时呢,你有没有认识些有趣的人物?”

“有趣的……”

爱丽丝眨了眨眼,看着一个电影制片人坐上自己的火烈鸟跑车:“的确有一个呢~”

她当然不会把阿西莫夫的事情讲出来,打死都不会,茜茜会笑话死她的!

“叫做约翰-施佩克,是矮脚鸡图书公司的董事长,我觉得他很有趣呢~”

直到现在,回想起施佩克当时的表情,爱丽丝仍是一个劲地想笑。

真是一点面子都不给呢,虽然那位施佩克将剧情简介时语调慷慨激昂,一副特别投入的样子,甚至还故作玄虚,然后等着自己发出惊叹,总的来说是个很有趣的大叔……

不过,那部《银河帝国》的剧情在她看来真是很不上档次。

说了半天,不就是个科幻版的三国吗?

银河帝国,横跨十万光年,两千五百万居住行星,几兆亿人口,啊,好了不起!

不过,建国一万年然后崩溃……也亏得施佩克那么激动,不就是上下五千年翻一番吗?

虽说科幻世界的生活节奏如何还不好说,但既然都把帝国的规模描述得那么宏大了,按照华人的眼光,好歹也的是百万年历史了吧?要知道,这可是以一个河系为单位啊。

一万年?

唉……

说起来,美国人缺乏历史的特点也算全球独一无二啊。

“矮脚鸡可是家大公司啊,”

谁知,非常莫名其妙地,茜茜居然激动了起来:“这可是世界最大型的纸皮书出版公司之一啊,虽然是45年才刚成立的,但77年的时候就和英国的企鹅图书公司齐名了!爱丽丝,企鹅公司代表着什么,你知道吗?”

爱丽丝摸了摸鼻子。

“嗯……中国用户最多、最能圈钱的互联网企业?”

“那是什么?喂,我都说了是英国好不好!”

“好,好,那然后呢?”

看着茜茜激动的模样,爱丽丝无奈叹了口气。

爱丽丝在前世就是一个爱好者,指环王很好看,哈利波特很精彩,冰与火之歌更不错,必须买回家收藏,至于金庸古龙全集更是三番四次的,可以说是重度爱好者也不为过。

但也就是这个程度了。

哪家出版社如何如何,哪家图书公司如何如何,哪本著作又再版了,哪的销量如何,她可没关心过那些。

事实上,爱丽丝在前世还是个重度的动漫爱好者,看过的动漫不知有几何。

但同样的,她也就是“看看动漫”而已。起码在百度时,声优表什么的向来都不理会,除非诸如钉宫理惠或“蓝染大叔”那种经典嗓音,能让她不得不认出来,这才专门查一下。

爱丽丝直到现在还记得一件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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