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严打背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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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六十六章严打背景

陈浩在抓紧筹建县工业园区的时候,同时也密切注视国内治安的动向。

小夕他们村的几个村民的行动已被叶坤掌握,而且,公安人员假扮物贩子与他们有过接触。情况的确如他想的那样,这是一个盗窃物的集团,总共有二十多人的团队,有着严密的分工。踩点,盗墓、销售一条龙。前面几个人正是这个团伙的核心成员,他们这次一共带了二十几件盗取物,正在县里招待所等待正在等待买主的到来。

为了能一打尽这个盗墓集团,陈浩指示叶坤这几天加大与盗窃团伙的力度,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里摸到他们的老巢。

距严打的时间已所剩无几,各种迹象来看严打的迹象越来越明显。其实,979年颁布的《刑法》对严重刑事犯罪量刑偏低,是造成刑事案件逐年上升最根本的原因。

新诞生的979年刑法,对死刑的态度非常谨慎,分则将死刑的罪种数目控制在较小的数字内,总则再次对死刑的适用范围严格界定。在犯罪情节上,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针对犯罪主体,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8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在复核程序上,规定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死刑,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关于执行制度,法典指出,被判死刑的罪犯,“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总之,此时的方针为“严肃与谨慎相结合”。

再加上公安队伍装备落后,民警的待遇偏低,抓住坏人过几天人家又被放出来,造成坏人神气,好人受气,公安怨气,这“三气”是对当时治安状况的生动描述。

以上两点造成各类恶性案件频繁生,甚至在某些地方老百姓都不敢出门。

979年9月9日5时,上津市杨朴区控江路江浦路口,执勤交警现一青年抢夺一农民出售的螃蟹,他们抓获犯罪分子进行了体罚,引来附近群众围观,流氓分子趁机兴风作浪。6时左右,o名民警赶到现场维持秩序,流氓分子抢夺警用喇叭,揪打施汉培,围攻在场其他民警,抢去警帽。干警撤离现场后,流氓分子更加肆无忌惮,阻拦途经的小汽车,向公共汽车内投掷石块儿,推翻农民的菜车,抢夺过路群众的手表、皮包、皮夹等贵重物品,侮辱妇女。控江路顿时陷入混乱,持续5个半小时。9点45分,上津化工轻工公司女干部吴某骑自行车途经控江路桥,被部分流氓包围和调戏,连人带车推倒并拉到路边,抢去手表和皮夹并**蹂躏近一个小时。吴某被剥掉衣服,身上多处被抓伤,身心受到极大摧残。o时o分左右,杨朴区公安分局先后调集o名干警和8o多名治安联防人员,维持现场秩序。时前后,市公安局又调遣民警oo名赶赴现场,劝导、疏散围观群众,流氓分子也纷纷溜走,直到午夜控江路地段的治安秩序才恢复正常。此案经侦查,先后抓获名流氓分子,其判处o年以下有期徒刑7名,劳改教养名。这起震动央的恶性刑事案件被称为“控江路事件”,而这时距《刑法》在全国人大上通过仅两个月。

98o年月,光州市滨江东路生袭击、杀害民警的“滨江路事件”。

98o年o月,京城火车站二楼南走廊生自杀性爆炸案,作案者为本地人王志纲,因失恋自爆当场死亡,炸伤89人,抢救过程6续有9人死亡。

98年4月京城生“北海公园事件”,三名外逃劳教人员尾随、劫持三名女学生,对其进行**、猥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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