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开办银行建药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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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银行?”李鸿章眼中精光一闪,道:“这可是一件大事呀,可是和香港的汇丰差不多。”</p>

叶之魁回道:“正是,子所办之银行与香港的汇丰银行业务类似,而又略有些不同,若中堂大人允许,子将会联合朝鲜政府,共同持股,来取得朝鲜国授予发行银元、银两两种钞票的特权,使之成为整理朝鲜币制之枢纽。以便与外商银行之纸币分庭抗礼,使金融大权,不复为外商银行所把持。”</p>

李鸿章听到叶之魁完不由倒吸一口冷气,他想不到叶之魁会有如此豪气,有这么一句话思想有多大,成就就有多大。李鸿章身为洋务运动的领袖级人物,早就有心办银行,但是在大清国那个地方,很多事即使是他李中堂也要掂量掂量才行。可是如果在朝鲜这边开办银行,借助朝鲜政府的名义,那么很多事情也就好办多了。到时等时机成熟,便可在大清国办银行,而且也有了经验和先例。</p>

李鸿章心思转了几圈,打起了九九,道:“从云啊,你这个想法是好的,可这是个大事,没有一定实力是很难办成的,这些你都想好了吗?”</p>

叶之魁连忙回道:“这就是子特意来求见中堂大人您的原因了,老中堂门生遍天下,哪方面的人才没有呢?还请老中堂多帮帮子吧。”</p>

李鸿章微微一笑,叶之魁这伙子很不错,懂得利益均沾,对叶之魁找不到专业人才这种鬼话,他嗤之以鼻,现在这个年代,什么人没有,四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人还找不着吗?</p>

两人又谈了一会话,了个大概,便把这事情给确定下来了。</p>

次日,叶之魁又知会了闵妃和朝鲜政府一声,详细解释了一遍办银行的好处,取得了他们的同意。</p>

不久这朝鲜银行就风风火火的办起来了,银行创立时,招商股1000万两,先收半数,并商借朝鲜政府500万两,分5年还清,到最后纯留商股。</p>

股份中,叶之魁和叶志超投资一百二十万两,闵妃外戚集团等朝鲜人投资一百万两,李鸿章父子投资一百万两,另外一些如见仁时吾、冯国璋等在劫掠黄金中发了财的叶之魁部下也纷纷将钱投了进来,他们的理念是连中堂大人和叶少帅都投资了的事,能亏吗?</p>

等到这些消息被另外一些北洋大臣听到的时候,最后的股份也被瓜分得一干二净,动作快得也只喝了一汤。</p>

叶之魁本人独占五分之一的股份,若加上那些和他有关系的,则高达五分之三之多。李鸿章手下确实有很多经商人才,物以类聚,不久就找到了一些银行方面的金融人才。因为是首创,皆参照外商银行,所以设总董张振勋、刘学询、叶成忠、杨文骏等九人,订立章程,奏明权归总董等专业人才,利则归叶之魁等股商。叶之魁又聘任德国人为顾问,以此融通中外金融。</p>

叶之魁又制定分红制度,对这些管理人员进行利诱,让他们死心塌地的办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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