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七章 制度(下)(2 / 2)
而且规定了提案的标准格式之后,一大批理甴不充份,或就是根本难以实现的提案,也都全被PS掉了。其实格式到是小事件,因为这个时代科举规定的八股文体本身就对格式的要求十分严格,但要凑齐六要素就不容易了,有不少提案栽在这上面,漏洞百出,根本不切实际,这也逼使毎一位议员都必须认真的思考自己提案的实施方法,需要的条件,而不在是想当然,或是纯属牢骚发泄。</p>
而一些真正具有实际价值,是议员经过了认真思专,对民生、政治、财政、军事等方面都有益的提案在通达之后,也很快就进入到讨论的程序中。从而也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p>
虽然还是有一些人对会议规则制度颇有诽议,认为太不自由了,但取得的成绩毕竟都是摆在眼前,因此绝大部份议员也都觉得执行这套会议规则制度的效果也不错,毕竟大多数人还是想在这里干点实事,而不是存心捣闹,或者是发泄自己的情绪。当然也有一部人是被迫接受,但不管怎么说,大家都尊守规则制度,纪律好了,参政院的效率,和实质的作用自然也在一天一天的提高。</p>
看到了这些变化,黄宗羲当然也十分高兴,这才理想的效果,而且这样发展下去,参政院确实大有可能担付起国会的作用,另外参政院的工作轻松了,黄宗羲也有更多的时间来写书了。因此他也抓紧时间,想尽快把【明夷待访录】的初稿完成,因为商毅的那一番话对黄宗羲的触动相当大,在不少地方都有了新的认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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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参政院一步一步走上正轨的同时,清廷的第二批议和谈判使者也来到了南京,双方展开了南北议和的新一轮谈判。</p>
其实在去年年底的上一次谈判中,南京和清廷方面都己经各自的大致条件像对方做了交待。但双方的预期目标显然相差极大,南京方面坚决要求淸廷退出长城以外,而清廷则坚持要求只让陕西或是山西的一半,保留京师,因此双方基本没有相同的立场可谈,第一次谈判没有取得任何的结果。</p>
当然清廷一方显然是不希望谈判破裂,因此使者推说要自己不便做主,要回去转告朝廷,请朝廷定决,同时也要求南京方面在新年之后进行第二次谈判。</p>
而商毅虽然明知双方己经很难谈得陇了,但既然己经决定,在新年之后发动南征,首先解决掉南明朝廷,那么和清廷也还是可以继续再谈下去,而且自己也另有一些其他方面的考虑,因此也同意少在清廷使臣回国请示之后,再进行第二次谈判,不过对清廷提出了一个附加条件,要求在第二次谈判之前解决。</p>
不过清廷的使者回到北京之后,清廷上下并未向南京所预料的,对谈判失去信心,相反在清廷中有不少人都认为还是有机会的。包括皇帝福临在内,都不觉得这次谈不成。</p>
原因就在于南京方面对于双方的称号并不在意,连结成兄弟之国都认为没有必要,两国各自对等就行了。在中国古代的谈判中,首要的是谈判双方的关系和互相的称呼,其次才是什么割地、赔款等等。一般来说,强势的一方都会在口头上占些便宜,如迫使对方称臣,甚致以晚辈相称,割地、赔款什么都是次要的,首先要把面子占住。在谈判之初,清廷在这一方面就相当的担心,费尽心机弄出不少花样,就是想为自己保住面子,相反在领土方面到沒想太多。陕西可以全让,山西也可以让一半。</p>
但南京方面对这一点偏偏就不上心,因此这也让清廷上下认为南京方面的要求并不算高,当然南京方面要求清廷退出长城,也认为不过是漫天要价而已,只有少数人才意识到,双方根本就谈不成,当然在这个时候,自然都不会说出来。</p>
于是第二次谈判,清廷也是颇有信心,同时也决定抛出自己的底线,就是陕西的全部和山西的一部份,而对南京政府提出的附加条件,清廷也一口就答应下来,可以马上解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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