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呼朋唤友踏青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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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向来爱马,民间少年子只要有钱,无不以拥有一匹,至于豪门权贵子弟,则更是在买马时不惜一掷千金。皇宫内苑中养的马就更不用说了,全都是万里挑一的良马。即使是这样,每每有外国朝贡的时候,仍然少不了贡马这一条,少则几十匹,多则成百上千匹,所有如今的马匹总数大得惊人。

朝廷有太仆寺专司养马,而民间也有专门的养马人,至于马价则更便宜了。寻常马不过一两匹绢的价钱,所以路上马车四处可见,骑马出行的贵族仕女更是路上一道风景。

在七瓮葡萄酒搬进了武德殿之后,李贤立刻就兴冲冲地跟着前来传话的内侍去御苑挑选。他个子长得快,如今他的坐骑乘风正是当年李绩送给他的,平常看着还好,可一旦发起性子却是非同小可,上回撂蹶子踢倒了屈突仲翔的马就是如此。虽说骑乘多年已经有了感情,但是,照他现在的个头再窜下去,乘风迟早是不够使的。

如果不是武后指名说好了是西域刚刚进贡的十二匹健马,此时李贤必定已经挑花了眼睛。原因很简单,御苑实在是太大,其中的马实在是太多了!他老爹自从登基之后就开始大修蓬莱宫,御苑里头除了马厩,甚至还有狩猎场!

御苑中各厩养马的官儿大多是内侍,而由于各厩的马匹也有品级。所以这些内侍上上下下各有不同地官阶。此时陪侍在李贤身边的则是一个中年内侍,谈到马经便滔滔不绝,而李贤正好对这些大感兴趣,一面听一面连连点头。

即使是他挑中了,这马也不可能带回武德殿去,除非他开府建宅,否则这马只有养在御苑。不过他生来爱马,虽不用他照顾。但还是很感兴趣。来来回回两遍看下来,他便相中了一匹毛色呈亮棕黄色的马,在面前站了一会之后,他指着那马问道:“这匹如何?”

“沛王殿下,实话不瞒您说,此番进贡来的良马全都是上上之选。真要说那匹最好,小人也很难说得上来。这匹毛色不错,口齿也正好,殿下他日身量高了正好使用。”那内侍上前去在马头上轻轻拍了两下,随即转头笑道,“它还真是走运!”

想到今日约好了李敬业等人出城游玩,李贤遂命人将那匹马牵了出来,上去骑着跑了两圈,他不由感到很满意。显然,这是事先经过严格驯化的。骑上去非但没有任何认生,跑了没多久就看出了速度。比他当初那匹坐骑更胜一筹。如今他可不比当年不知天高地厚,烈马……要是战场上被烈马摔了跟斗。那就有得苦吃了!

真正的好马,全都不会妨主,外加忠心耿耿!

带着几个随从骑马自北门出了皇宫,他便风驰电掣地来到了李宅,李敬业程伯虎薛丁山早就候在了那里。看到他这匹新坐骑,三人少不得啧啧称羡。而一群人汇合后准备出发的时候,却在门口被人堵住了。

门口不是堵着一个人,而是一群男男女女。领头的正是屈突申若。只见这位今天一身男装打扮,如云地青丝照着男子式样高高束起。手中还舀着一根马鞭,正在那儿似笑非笑地朝众人看。在她旁边,除了那群娘子军成员之外,赫然是屈突仲翔等满脸苦色的恶少们。

李贤本能地感到情形不对,当下便硬着头皮问道:“申若姐,你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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