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设伏(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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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陪他…睡觉。”女孩说到最后两个字,声音几不可闻。

“他敢?!”

王枫的话刚出口,一辆奔驰车急速开来,猛地停在王枫身边。一个男人啪地打开车门,冲了出来,轮起手就朝女孩的脸上扇去。

王枫手一挡,抓住了那男人的胳膊,男人一脚踢向王枫的肚子,王枫脚一摆,男人象踢在一根钢柱上,王枫手一带,男人在地上转了几个圈,踉踉跄跄摔在奔驰车门边。腿上剧烈的疼痛霎时把头上的汗逼了出来,他死死地咬紧牙关,才没有哼出声。

奔驰车后门下来好几个粗壮的男人,其中一个去扶摔在地上的男人,其余几个把王枫包围起来,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朝王枫刺去!

女孩看着眼前的场景,不禁暗暗为这个年轻人担起心来,不过还没等她来得及害怕,甚至她还没有看清是怎么回事,几个人都已经躺在地上。

王枫转身抱起女孩,飞快地朝前跑去!此刻,王枫心里的念头就是,不能碰上警察。他不能碰上警察,这个女孩也是。碰上警察只能是麻烦,这是他切身的体会。

红红闭着眼躺在男人的臂弯里,耳听得风声呼呼,直有一种腾云驾雾的快感和一种强烈的安全感,这种安全感是她以前从来没有感觉到的,无论是从自己的父母,还是从自己曾经的男人,她都没有这种感觉。王枫倒没敢跑多快,只不过以百米世界记录差不多的速度跑出去了几公里。

王枫这一跑,跑出了大街小巷的各种故事版本,一个版本是,两个男人争一个女孩,一个男人是省体育队的短跑运动员,另一个男人是黑帮老大,运动员打不过黑帮老大,于是就抢走了这个女孩,飞快地跑远了。恐惧的力量真是无穷啊!它能激发人的潜力,轻松地打破短跑世界记录。另一个版本是,女孩子得了急病,她男朋友一着急,抱起这个女孩跑步奔向医院,其奔跑的速度能与世界记录媲美。爱情的力量非常可怕啊!这两个版本的故事还由此引发了恐惧和爱情的力量到底哪个更大的争论。

王枫这一跑,跑到了桔子州头,看看周围没什么人了,他放下了那个女孩。

“好了。把你吓坏了吧。”王枫说。

“我现在不怕他们了。”女孩望着王枫说。

“以后别去那个地方了,换个地方,如果可能…”王枫叹口气,“别干这行了。”

“不干这个我能干什么呢?唉…”女孩也叹了口气,“又一次给你添麻烦了。认识一下吧,我叫红红,真名是霍萍萍。”

“我叫王枫。”

红红回到住处,孔雷已经在屋里了。见到红红,扑过来道:“怎么样?怎么样?”

“没什么怎么样?他带我跑到了桔子州头,然后我就打车回来了。”

“真是可惜,差一点啊,他怎么不把诸葛增明一脚给踹死!他的速度真是变态!”孔雷自怨自叹地说。“也好,诸葛增明与他已经结上了仇,就让他们之间来个你死我活吧。你只要轻轻地摇摇扇子,吹吹风。顺便说一句,你今晚的演技棒极了!可以获奥斯卡了。化妆也是一流的,那个在身上洒白酒的创意真是绝了。你是不是以前也用这招骗过我?”

“我不想管你的事了。”红红说。

“不想管?”孔雷惊讶地大喊起来。“事情到了这个关键地步,你跟我说不想管?你想死啊!你这个臭*子!咦,你是不是喜欢上那个小白脸了?妈的,敢给我戴绿帽子。你也不想一想,你这个千人钻,万人骑的*子,王枫能喜欢你吗?别痴心妄想,白日做梦了!死了这条心吧,王枫已经有一个千娇百媚的女朋友了,已经开始谈婚论嫁了。你算老几?也就是我这个傻瓜,喜欢你这根葱。”

“我真不想管这件事了,我怕。王枫的武功厉害,诸葛增明的势力大,他们两边如果知道我在骗他们,杀死我就像捏死只蚂蚁。”

“再帮我最后一次,办完这事后,我给你20万,让你回家。”

“可是…”

“放心吧,我会保护你的。”孔雷从后面抱住红红,触摸着她的富有弹性的,强烈的**一下子涌了上来。“我们吧!”

红红的身体一下僵住了。

潜龙帮的私人医生给诸葛增明进行了固定,他的脚腕骨折了。板寸毕恭毕敬地站在身旁,大气不敢喘一口。

“查出是谁了吗?”

“还没有查出来,听说那个人在几天前曾经救过红红一次。当时有几个小流氓调戏红红,那人把那些流氓都打跑了。所以说,那人与红红应该有很深的关系,并不是普通的客人,因为普通的客人不会为了这个*子去打架,去得罪我们潜龙帮的。只要盯着红红,就能找出那人。不过此人功夫实在厉害,我们几个可能都不是对手,最好的办法是,用枪,只是怕道上的兄弟笑话。”实际上,王枫此刻都不知道自己得罪的是谁。

“不用枪。帮主三令五申,不到万不得已,不能用枪。为了争风吃醋的事动用枪支,父亲和大哥都不会饶了我。”

“红红的住址也打听不到,听张姐说,红红来上班的时间也不长,还没来得及搬家。应该还在原来的地方住,但是没有人知道她原来住在哪里。”

“给我盯着上次他们会面的地方。最好是他们同时都在的时候,给他们一张请柬。”

王枫回到房间,洗了个澡。晚上发生的事已经使他没有心思上网了,他想起了那个女孩,红红,狐媚而又端庄,刚强而又柔弱,两种截然不同的品质在她身上是那么和谐地交织在一起,凸现出一种奇异的魅力。一个奇怪的女孩子。

他对当时为什么会突然抱起女孩就跑百思不得其解。我是害怕吗?以我的力量我还会害怕谁呢?害怕警察?也许是我对社会的法律体系仍然存有敬畏?这种敬畏会束缚我的手脚,让我一事无成,还是约束我的力量,让我少犯错误呢?我应该保留这种敬畏吗?或许,这种敬畏已经成为了我的本能,就算我已经获得了足以毁灭这个社会的力量,但对它的敬畏已经成为我心中深深的烙印!<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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