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七 无独有偶(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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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绍仪有意的偏袒,并未得到起码他认为理想的效果。就在枪决杨荣光之后的第三天,另一起在籍军人的案子摆在了他的案头。而这一次,从司法部长唐琼昌坚毅的神色中,唐绍仪知道,这事儿恐怕不能善了了。

不同于杨荣光,伍斌本是北洋淮军的小军官。甲午那会儿,随着叶志超一路逃亡,最终被关东军收编。之后,进了辽阳军事学院深造,到如今已经是一名少校副营长。而他的故事,却也是跌宕起伏。

天下初定,在籍军人紧绷了数年,也该是松松弦的时候了。于是在总参的授意下,在籍军人开始分批次放假,准许其回乡探亲。而伍斌已经三十出头的年纪,几年前就成了家。当然是归乡心切。

他的家在安徽的一个小山村里,全镇几乎一半姓伍,但因是山区,彼此居住很分散,也只是在赶集时和同族开大会时,能见上一面。回家心切的他才没功夫去见什么族叔族兄,只想搂着自己老婆美美睡上一觉。

他的美梦一下子被自己家床上那对赤身的男女打碎了。

三年的军事生涯,过硬的搏斗能力,加上怒不可遏的气势,使他没费多大气力,就将妻子和忘恩负义的族弟打得只有跪地求饶的份儿。他当然没有就此罢休,但也不会打死他们,他将二人用绳子缚起,押到宗族祠堂,请族长给个公道。

族长立即召开了全族人大会,声讨这对破坏军婚的男女。按照当地族规,他们很快被判“浸猪笼”。四百来号族人众目睽睽之下,二人被丢到了江里,没有人出来为他们求情。

流完了眼泪的伍斌将全部份内的土地捐给族里,作为祠堂的供奉用,自己默默回到部队,发誓再也不回故乡了。

事情过去一个多月,他的生活都很平静,只是他身后的家乡却掀起来一场波澜。

在安徽的监察院分部得知“浸猪笼”案件后,立即报告了北京的总部。一班士子秀才以及海归组成的监察部一听这还了得?!着即派得力干将组成调查组,奔赴湖南查办此案。

案情很简单,也很清楚,当地的涉案人员理直气壮地承认了此事。接下来就是监察院的大搜捕,将一干人犯拘捕,听后审理。因为此案规定由当定法院审理,伍斌被迫会到令他伤心的故乡,而且是要陈述极难启齿的由妻子不忠引起的案子。由于宪法的权利法案第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应由犯罪行为发生地之公正陪审团予以迅速和公开之审判。。。”审判中的陪审团由当地人组成,十二名陪审员中有六名姓伍。

其实这件案子的审理过程很简单,只是判决结果令震惊了首府——在犯罪嫌疑人全部招认的情况下,陪审团竟一致判决六名犯罪嫌疑人罪名不成立!

判决结果传到京城,立即引起了各界的震怒。每天都有人到法院鸣冤,监察院也用最短的时间提交议案,要求最高法院重新审理此案。

为缩短审判程序,监察院将案件直接上诉到最高法院。一时间许多人排队挤到最高法院旁听几位法官的讨论,政务院、政协甚至最高军事当局都派了观察员坐在台下,好象要看一出包公怒铡陈世美的好戏。

最高法院的旁听席设计得的确象个戏园子,只布置稍有一些不同罢了。

最高法院中间的大堂是审案所用,中间有一个两丈见方的一样的用雕花围栏围了两层的高台,使下面二百个座位上的观众只能仰视上面的人。像戏台一样的高台上设有十二把椅子,中间是九把太师椅,列在长办公桌两侧,供法官使用。正对首席法官的空地上有一张四临不靠的小凳子,供证人使用。在围栏边上的不显眼处有两个低台,是书记员的速记台。

据说当初这样布置是为向世人全面展示最高法院的审理过程,以示所有案件的审理是完全公开的,这也是公正的重要一环。

这几天的天气真的不错,可是最高法院却笼罩在愁云之中。台上的几位法官如坐针毡,全没有了平日的安稳。

法官们明知此案若不重审将面临司法危机,但宪法中的权利法案第五条明文规定:“被陪审团一致判决罪名不成立即为终审判决。”

今上乃至于一帮子美国归来的海归,都希望建立起一种美国式的三权分立,民主共和制。包括现在通过的宪法、刑法,很明显都有着鲜明的美国痕迹。可问题是,美国有现成的案例。可是,我们是中国人。。。

虽然法官们明白这件案子最终是躲不掉的,但几位法官仍希望争取一些时间,因为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每个司法环节的审结期限。超期是要给当事人赔偿的,那对最高法院来说是件很没面子的事,法官的面子就是他们的威望,连脸面都没有的法官怎么能在哪个位子上呆着?台下的唾沫太多啦!

最高法院将案件驳回,说明按司法程序,应先由在安徽省的联邦上诉法院受理上诉。

上诉案的审理大家可能知道一些,即如果没有新的证据及要求,就不会开庭审理,只将第一审的诉讼程序及所适用法律评审一遍,看是否有违法之处。这样一审,最高法院真的可能妥清静了。

最高法院的动摇,并没有让监察院退缩。监察院认为调查组未能办好案子,遂另外组成了新的专案组进行上诉。

调查组下去了,没多久,他们向上诉法院所提出的第一条上诉理由,就是当时的陪审团成员中有明显的宗族背景,是涉案的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因此不是合格的陪审员。

对此,上诉法院对案件发生地区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地区的伍姓民众实在太多。因为那个镇较为偏僻,居民的血缘关系盘根错节,几乎所有的永久居住居民之间都有些许亲戚关系,根本无法区分哪些是有利害关系,哪些没有。在那里,族长的话甚至比镇长的话还要顶用。

按照诉讼法,陪审员的名字是不能记录在案的,案子一经宣判,陪审员就应全部退出,各自回家,而且再无关系,因此宣盛们调查陪审员的背景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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