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赚大了(1 / 2)
罗宾按着记忆中所载的知识,麻烦地处理火蜥尸体。
操作的过程并不繁琐,罗宾很快便将它脑部的核晶取出来了。
那是一颗如花生米大小,通体闪着幽幽红光,仿佛晶莹玉石般的温润核晶,就连罗宾这样毫无魔法天赋的人也可以从中感觉到惊人的温度。
让他感到幸运的是,这核晶被火蜥的头骨保护着,并没有被自己一巴掌拍坏,还完好无损。
确切无疑,这就是最新鲜,品质最好的初级核晶,品质已经达到了上等。
搜索了一下来自炼金学徒的记忆,罗宾发现,这颗核晶的价值在500金币左右。
罗宾想到其中代表的利润,不由惊异地看了看身边的小金一眼,却见它得意洋洋地昂起了头,短小的尾巴高高竖起,像小狗般不住地摇摆着。
“小金啊小金。”罗宾的眼中流露出了怪异的神色,调侃道:“原来你还有这种能力啊,我看你不用叫小金算了,干脆叫旺财吧。”
小金不解地看了看罗宾,却见罗宾突然两眼发亮,似乎发现了新大陆一般,忽地把抱了起来,眼睛与自己平视。
“小金,实话告诉我,你是不是有驱使魔兽的本事?”
之所以这样问,是因为罗宾第一次见小金时就见它趴在魔狼的头顶,之后为了证明它是有用的,又找来一头魔兽,这样的特征,已经非常符合一些高级,甚至超阶魔兽的表现了。
而且,以小金通灵的程度,说是智慧种族,一点也不过分,绝对不是一般的低级魔兽可以比拟的。
魔兽的内部比人类社会更加阶级森严,那是深刻于灵魂与血脉内的金字塔阶层,低级魔兽必然难以反抗高级魔兽的命令,如果用小金的智慧判断它是高级,甚至超阶魔兽的话,那么,就非常容易理解它可以驱使魔兽这一现象了。
虽然小金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攻击性,但它能在罗宾祭出定海神珠时自由行动,以及不受定魂珠能力的影响,已经非常足以说明问题了,更不用提那几乎接近人类儿童的智慧。
那神秘的金色项圈可以表明它是亲近于人类的驯化魔兽,至少也曾经是某人的魔宠,它无端跑进营地的表现更证明了这一猜想,这小东西喜欢跟人相处胜于跟魔兽相处,大概是跟它的主人失散后不得不混迹于山林中,偶然见到人类营地,便冒险混了进来……
联想到小金之前的种种表现,罗宾也不由得作出了以上的猜想。
让他感到高兴的是,小金用乌黑的眼珠看了他一会后,翘着小尾巴点了点头,表示它的确可以驱使魔兽。
“还真能?这下可发财了。”
罗宾听到,不由得喜出望外。
不得不说,这对罗宾来说是一个绝对的意外惊喜,任是谁得到一只能够寻兽的小狗(小金长得像狗,叫声也像,所以罗宾暂时这样认为。)都会想着好好利用一番。他本是怜惜失去主人而流浪山林的小金,所以才收养它,权当是养个宠物,但没想到它还有这种特别的能力。
一夜无事,罗宾却想了很多,他思考得很远,最后决定暂时离开队伍,自己独自猎杀魔兽去。
罗宾想到了便立刻行动,第二天一大早,他向莱士等人道别,说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办。
莱士感到有点惊讶,但并没有挽留,而是道:“阁下既然有事办,那我们也不挽留了,就在这里分开吧。这深山中魔兽众多,请一路小心。”
“莱士阁下,你客气了,如果有缘的话,我们再见吧。”罗宾对他印象大好。
“嗯,我们将会前往北方的伊利斯都大峡谷,按冒险者们传回的情报,那里是兽灾最初发源的地方,如果你办完了事后能赶来相助的话,那就最好不过了。”
莱士对罗宾那绝强的战斗力与丰富的炼金知识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时依依不舍,倒有些像是老朋友分别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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