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蓝锋的自述(1 / 2)
“我出生在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家庭,普通到没几个人不熟悉,当然富家和特别穷家除外。新生儿、儿童、少年时期的成长过程与一般人也应该无异,但如果硬要说我有什么特点的话?那就是……一个是有点小帅,二个是有点小小的天赋。啊哈,老姐,不好意思啦,我又忍不住吹了!
十岁那年,爸妈收养了一个女孩,比我大三岁,自然而然就成了我姐。她很漂亮啦……当然,比起老姐你,自然还是要差一点滴!这种没血缘的姐弟关系如果从小时候开始的话,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但那时我都是一个十岁的帅小伙了,思想又有一点超前,那个姐更是已经长成一个靓靓的小少女,弄得第一次见面,就有点怪怪了。
哎,就这么整天面对着面,还那么亲密无间,日久不生情才怪?当然如果是现在,倒也不会那么惨。人,还是大一点的好啊!老姐,我们之间不就是成熟的男女关系么?大家都成熟一点,也就不容易出啥问题了。
生情就生情呗!只是我那时太小了,思想不成熟,意志不坚定,连一点世俗的眼光都顶不过去。如果有现在的这种心态,我摘月亮又如何?又没碍着谁!咳咳……这个月亮当然还是不能随便摘的啦,碍了嫦娥仙子咧!也碍了老姐你!
没办法,就这么明着不行暗着恋,一发不可收拾了。
那个姐对我也特别的好,我们的关系自然很暧昧,只是那时我弄不明白她究竟是怎么想的。这女人的心思啊,还真是不好猜!当然,主要还是我自己缺了一点经验,那么明显,都还看不明白,蠢猪一个!可我也没谈过恋爱啊!不过我是一个小爷们,有些话当然要自己先说的,扭扭捏捏算个球!自作孽,不可活!
我十四岁那年,那个姐就去尚海读大学了,但距离并没有改变什么,思念反而变本加厉。每次姐放假回家,我和她的亲昵度就越来越夸张了,当然啦,其实也就抱抱、牵牵手之类,不算什么的,都还没亲过嘴。我和老姐你还不是一样,纯洁着呢!
一直没和那个姐说出自己心里的想法,遗憾得很。
我十七岁那年,那姐已经读大三了,我读高三,哦……就跟何浚那丫头一样大,只是我比她可要懂事多了。
很不幸的是,有一天老爸老妈很没品地翻看了我的日记,秘密终于全都暴露。我自然是无地自容,留下一张纸条就远走他乡,再也没有和家里联系过。哎……还真有那么一点伤感。谁没点伤感的东西啊?有啥稀奇的!只是人的脸皮干嘛就那么的薄呢?我现在的脸皮虽然也薄,但至少还硬。
年少轻狂地跑在外面,就只想着离家里远点。有一次碰巧撞上一个蛇头,偷渡的那种,还算谈得来,有点缘分,我就这样帮着做了一些事,后来就去美丽国了。
人生地不熟的,幸好我还聪明,混在餐厅里面洗了三个月的盘子,顺便把英语学到了家。
有一次,我在外面偶然看到一个招兵广告,想来闲着也是闲着,就去报了名。而在一系列莫名其妙的智力考核后,我居然就通过了,都还不知道那个兵是什么性质,就只知道报名的被刷下了百分之九十还不止。我不都说过了,有点小小的天赋嘛,搞智力滴,就没多少人玩得过咱的!咳咳……偶尔吹吹也不犯法的吧?
后来就是魔鬼式训练、学习,啥都练、啥都学,没日没夜的,记不清了。只是我在那里面最没基础,别人都是那个什么海盗……哦,海豹突击队,还有戴绿帽子被雷倒的那个……就绿色贝雷帽什么的,都差点把我给练死了。还好,我是很有天赋的,这个好象也早说过了吧?后来就居上啦!
就这么呆了三年,除了有点累外,业余时间倒很自由,也没什么限制。那一段时间,为了发泄心中的苦闷,我有些不检点,流连往返于红绿灯区,也算是万花丛里过吧!要不哪有现在这么淡定,抱着老姐你都能睡着去?人,都是练出来的!
三年后,我终于成为一名优秀的兵,只是这时才知道原来是他妈的雇佣兵,虽然性质有些特殊,具体的还在保密状态,这个原则上是不能说的,想……也最好不要想,很无聊滴!
毕业后,三年前的那一批人,我们只有六个进入了真正的队伍……也就是个小分队,三十几个人吧?
进入魔鬼团队之后,我的人生就改变了。战斗、战斗,除了战斗就是不战斗,战斗在亚非拉的沙漠、丛林、草原,干过恐怖分子、毒犯头子、武装,管它什么东西,只要是任务目标,只要是有危险的,都被*掉了。
杀戮改变了太多东西,只有坚强、幸运的人才能持久坚持下去。
……
在非洲的一些地区,那种疯狂是常人无法想象的,我甚至不知道那里究竟是不是还只在山顶洞人阶段?贫穷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人还没进化到人的程度,在那里只有动物法则,种族大屠杀不过像鳄鱼猎杀强渡河流的野牛那样平常稀拉!
只要有机会,我们都会按照联合国人道主义的救济原则去尽量做点事情,虽然只是一种麻醉罢了。那么多的人,怎么救济得过来?就算救济过来,也只是为他们的继续屠杀增加战斗力。或许只有战斗才是这些地区的唯一机会吧?或许只有用无数鲜血作为代价,才能唤醒一点点的人性。卷入这种jiu纷还真他妈是文明人类最痛苦的事情!
我的运气还不错,也算是智勇双全,稳步上升,后来就成了分队长,掌管着三十几号人的性命。
在三年分队长的任期内,队伍里的人走了不少,也来了不少。我的表现还算可以,最大限度挽救了一些人的生命,当然也剥夺了更多人的生命,虽然这两类人从商业角度来说没有任何可比性,但人总归是人,不是商品!
杀人是无从选择的,雇佣兵本来就是惟利是图。一旦接受了某项任务,那么在完成这项任务的过程中,保存自己就必然成为最高要求,一切妨碍保存自己的东西,均将被消灭掉。不消灭敌人,是保存不了自己的,也完成不了任务。而不能充分地保存自己,那么我们这支小小的队伍也就将很快永远不复存在。
我们是一支训练精良的职业化队伍,只要是任何合法政府所提出的不是很违法的任务,还有足够报酬的话,我们都会接受!哦,不好意思,抢了一老头的广告词。我们本来就是雇佣兵呗,当然要打些广告啦!要不怎么挣钱咧?
我们曾经十个单挑一个!
我们曾经一个偷袭百个!
这些都是我们的光辉战绩。靠,这年头只有傻B才去逞个人英雄主义,不知道英雄一般都是死人啊?至于我们的真实战斗力?坦率来说,如果你丫不是什么机械化正规部队的话,我们一个对十个总该没有什么问题。
废话,等你们睡觉来干,就算一百个也都是死猪!我们就是喜欢玩阴的!谁跟你光明正大地打啊?又不是英雄救美,是不需要多么表现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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