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好家园之船(1 / 2)
夜晚,是喧闹的。
论最喧闹还的是林阳南城,林阳商业街,因为年轻人居多。
数不清的花灯眼花缭乱,到处都是精心打扮,展现出自己最好一面的人。
林阳郡城被称之为花都、不夜之城是有原因的。
起码这青楼产业大大小小就有二十家,竞争不可谓不大,其中最为出名的还属好家园。
林阳花斗有十,家园独占其九。林阳每十个花魁中有九个出自好家园。
也不知谁走漏了消息,今日好家园的新晋花魁会泛船游于商业街城河之上。
这一下子令许许多多骚人们心中涌动。
好家园新晋花魁已经选出两月有余,但至今为止还没有男人见过。
只听闻过她那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堪称一绝,胜过以往好家园所有花魁。
“今日,我叶旭将血溅五步!”
叶旭走在人群之中大马横刀,手持大玄扇,腰佩温润玉。
他两个月来孜孜不倦,日日夜夜出入好家园,不就是为了看新晋花魁一面嘛?
走在街道上,叶旭目不转睛,他对这些戴面具之人非常不屑。
哼!
如果带着面具手中有榔头的是男人,那简直就是男人中的失败者。
至于带着面具手中无榔头的男人,那就是男人中的败类,为五斗米而折腰男人不是男人!
所以凡是花灯节带面具的男人,那都不是好货。
如果带面具的是女人,以叶旭丰富的经验来说,与带不带榔头、敲与被敲无关、纯粹是钱多到没地方花。
叶旭扫视一圈,这败类还挺多,赶忙将自己的面具往怀里更深处塞了塞。
自己现在这身装扮,说不准男人都会来敲他。
没别的,经历过被浑水摸鱼,钱财之物被扒了个精光。
“咦?那个男人气质有点特殊。”
人群中,叶旭看到了一个人。
他虽然带着兔子面具,但却自带一股俊逸出尘的气息,只看其均匀颀长的身材,就能想象到那兔子面具下应该是一个美男子。
他往那一站,仿佛就是人群的中心,不由自主的将周遭人的目光聚集过去。
这感觉叶旭熟,那他娘的不是李玄逸吗?
而他身边另外一个带兔子面具,赤裸着双足,系有铜铃的窈窕身影,那不就是昭小白吗?
“我们走吧。”
李玄逸皱眉,这花灯节也太古怪了,不带面具的那些人还好,戴面具的那些人怎么一个个都握着榔头。
这让李玄逸怀疑这不是花灯节,而是某个斗殴现场。
“好,我们走。”
昭小白连连点头,太可怕了!她忘记了一件大事,自己光顾着想着敲李玄逸,忘记了别人也会敲她。
可刚打算走,一个戴面具的女人挡在他面前。
“有什么事?”李玄逸疑惑说道。
只见那女人眼睛一亮,声音也不错,应该还是年轻的小伙子。
“我敲你一榔头,一千两,接不接?”
那女人说道,拍打着手中的榔头,应该值得用这个价位赌一赌。
李玄逸眨巴着眼,有那么一瞬间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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