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凌云从文风,路有认爹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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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尊失踪了,法河感觉很惆怅。

他倒不是怕师尊有危险,以师尊的实力,天下大可去得。

他只是担心师尊一失踪就是几年。

这种事情师尊干得出来,师尊可经常把南认做北,把北认做南,只能间歇性识别方向。

可以说,如果无人给师尊引路,师尊就是全凭运气到达目的地。

金山寺主持不认路。

这若是说出去,恐怕世人都不会相信。

但偏偏事实就是如此。

“得去找师尊,上次师尊外出,整整五年才找到回寺的路,还是别人可怜他,带回来的。”

法河心中有了决定。

五年,整整五年。

他一要兢兢业业的照顾全寺上下。

二要提心吊胆的看守雷峰塔。

三要坑蒙拐骗的应对慕名上而来的人,等等等等。

论打架,他擅长。

可要是论管理金山寺,还不如去打两场架。

“可是,师尊会去哪呢?”

法河沉思许久,如果他是师尊,那么就会去找聻。

“从林阳郡开始找起,顺道告诉李玄逸,暂时不要来王都。”

法河从林阳郡回来的那日虽然有些匆忙,但也和李玄逸交谈了些许。

李玄逸当时告诉法河,他想来王都请教金山主持有关“过客”的事情。

可李玄逸又认为金山寺为国之重寺,想必主持也是日理万机,没有时间。

所以就请求法河,如果金山主持哪天得空,还望寄封书信到林阳郡的斩妖司,到时他好去王都。

这样大家都不用浪费时间。

可如今金山主持不见了,法河也就没有书信的必要了。

而法河也说走就走,他可不想再管理这金山寺五年。

……

有道是:

城上湖光暖欲波,美人唱我踏春歌。

还有道是:

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阳春三月,正是这样的时节。

只要顺着河流而行,苏堤桃红柳绿之景随处可见。

有时也看到行人骑着俊马牵着美人踏春,时不时娇笑连连。

有时也能看到杨柳依依的树下有人吟诗作对,飞舞的蜻蜓肆意交尾。

自林阳郡沿着洛河水向正东而行,沿途经过千里就到了凌云郡。

这一路上可谓是水波潋滟,山花岸放。

而洛河水……或者说在洛河的支流凌云江。

此时的凌云江正有船只队伍驶来,引起许多凌云郡人的注意。

不仅有惊讶于船只队伍的数量和规模。

还有船只队伍前头的身影。

船只队伍前头的甲板,有一位长发飘飘的青年,他盘腿而坐,眸光璨璨,丰神俊朗,频频引得江边的女子盼目。看着他,总会让人觉得男子长成这般模样,那也就是到了头。

而在他身旁,也有两道“美景”。

有一个赤裸着双足的黄衣少女,青春活泼,马尾高扬。其身段虽然尚未完全长成,却也是窈窕细腰,双腿修长。

再观之俊逸男子周围另外一位女子,许多诗人雅客下意识就作出了诗赋感叹。

高诵着自古文人爱青山,将军不喜踏平川。

很快,感叹就由悲愤所取代。

只因两位女子目不观两岸,只盯着那俊逸男子。

呸,晦气。

而三人,自然也就是李玄逸、卫轻雪和昭小白。

哦,还有一个趴在船边呕吐不止小胖子。

“终于是到了。”

叶旭捂着肚子,脸色苍白,这种前肚贴后背的感觉真不舒服。

他晕船!

叶旭不由羡慕的看了一眼其他人,还有地上一只瞥着爪子休息的大胖鸡。

哎,连只鸡都不如。

“下一次再也不走水路,宁愿多耽搁点时间。”叶旭愤愤不已。

叶家,成为商贾之家中的土豪,靠的可不是单单的钱庄而已。

这一票的船队,便是叶家的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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