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两种选择(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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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邱,你小子不相信是吧?老子把华帝煤矿的账目搬出来让你随便查,要是能查出来老子行过一毛钱的贿,从今往后老子就管你叫姐夫。”

话说到这种份上,袁邱不得不相信了,他只是好奇,李林业这家伙是靠什么手段摆平了那些手里握有决策权的人,让这些人心甘情愿地给自己办事?这年头,能不花钱就把事情摆平,那简直就是神人,比神人还神。

“姐夫,你教教我呗,能不花钱就能让人家替你办事,你简直太神了!”

李林业板着脸说道:“你狗日的想什么呢!谁不花钱能办事?你找出来一个让我看看?我的意思是说,就是花钱,也不能像你这样赤裸裸的给人家行贿。有一句话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叫日鬼还不能让鬼叫唤。”

“日鬼还不能让鬼叫唤?什么意思?”

李林业又看了一眼袁邱,他在心里估量着,到底应该怎么跟袁邱说这方面的事情,说到什么程度。要搁以前,李林业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给袁邱叨叨这些的,他要说的,不仅是这些年自己在为人处世方面参悟到的独门秘笈,同时还牵涉到财务上的秘密,这些秘密,是轻易不能与外人道的,即便是内部的人,也很少有人知道这里面的弯弯绕。

袁邱现在在李林业心目中的地位跟原来完全不一样了,用一句比较流行的话说,现在他们之间是利益共同体,袁邱现在已经是华帝煤矿的第二大销售客户,每个月的销售量不可小觑,最关键的是,袁邱销售出去的煤,没有任何的附加费用,仅此一项,华帝煤矿就能节省下来不少钱,李林业是做生意的,他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才能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还有一点,也让李林业不能不顾忌袁邱的处境,那就是在钧都市被袁邱抵押给担保公司的房子,那笔四十万的高利贷,现在连本带息已经超过六十五万了,在自己的软硬兼施威逼利诱下,袁邱终于答应了由他来偿还这笔老爷债,到今天为止,袁邱偿还了才区区二十万,如果袁邱因为给水泥厂领导行贿的事栽了,那这些钱也就只能是自己来偿还了。

所以,李林业觉得应该好好给袁邱上一课,免得他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想到这儿,李林业决定现身说法,从配料煤的回扣方面好好的给袁邱上一课。

李林业告诉袁邱,他确实没有给任何人行过贿,但这并不代表不给相关的合作对象一定的利益分配,怎么给他们分配利益,这里面就有讲究了。

首先,必须要选准对象,俗话说的好,做生意的,能跑折腿,决不能跑瞎眼。你要看准了,究竟谁能成全你的事,同时呢,还要看清楚谁能替你扛事,同时具备这两个要件的人,就是你要选择的合作对象。

在这方面,李林业觉得袁邱做的还行,他选择的合作对象,是钧都市水泥有限公司的一把手王明君,副厂长兼化验室主任乔建朝,供应科科长马现领,这三个人,都是能成全他生意的角色,至于扛事的,当数副厂长乔建朝了,因为袁邱在煤里面掺了太多的煤渣,如果乔建朝不替他扛着,就绝对过不了质量这一关,惹了乔建朝,生意就做不下去了。

袁邱这样选择合作对象虽然没错,但在李林业看来,却不是一个最好的选择,如果是他,就会选择只跟一个人合作,通常情况下,他会选择供应科科长马现领,袁邱的情况比较特殊,也可以选择化验室主任乔建朝。

选择好合作对象,下一步的动作就至关重要了,其实也非常简单,就是不断地给合作者发错误的信息,比方说,这次钧都市水泥二厂一共了两千吨配料煤,拉走六百吨的时候,你给合作者发一个信息,告诉他账户上还有一千五百吨的余量,拉走一千吨的时候,你告诉他账户上还有一千一百吨的余量,提醒的多了,他就会关注这方面的情况,继而会产生一个错觉——华帝煤矿的账目怎么这么烂?这种错觉,会让他产生有机可乘的冲动,等到两千吨煤全部拉完的时候,你再给他发一条信息,告诉他账户上还有二百吨的余量,这时候,合作者就会迫不及待地亲自跑到煤矿上找你核对账目。

核对账目的时候,你仍然装作迷迷瞪瞪的样子,告诉合作者账面上确实还有二百吨煤,同时告诉他,如果害怕跟下一笔弄混了,干脆把剩余的货款以现金的形式退还给合作方。

如果合作者答应这样做,那就基本上可以肯定,合作者并不想把这些钱退还给单位,而是悄无声息的塞进了自己的腰包。

袁邱算是长见识了,同样是给回扣,李林业的做法不知道要高明多少倍,他这样做,实质上已经起到了和袁邱的办法完全相同的作用,合作者在悄无声息当中同样得到了巨大的实惠,同时呢,李林业又不用承担任何的风险,所有的风险都转嫁到了合作者的身上,即便是事情败露了,只能说合作者贪污公款,而李林业这方面却造不成行贿的事实。

袁邱不由得在心里感叹:难怪人家说三年可以学成一个秀才,十年也学不成一个生意人呢!这里面的奥妙实在是太多了。

有一点袁邱还是不大明白,李林业这样做,等于把所有的实惠都给了一个人,其他相关人员呢,则一分钱也得不到,这样会不会有麻烦啊!

李林业是这样解释的:只要利益足够大,合作者就一定会想办法解决这种矛盾,如果他实在扛不住,就会想方设法把一部分利益分配给其他的相关角色,至于他怎么分配,用什么办法分配,那是他自己的事,袁邱大可不必为这种事操心。(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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