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尘埃落定上(2 / 2)
当天,我兔首领团集体圈阅同意。
10月12日,国务院批转了《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恢复高考的决策自此尘埃落定。
而新的招生文件也根据老人家指示精神,在几个政策问题上实现了重要突破。
第一,改变录取比例,扩大招生范围。
凡是工人、农民、上山下乡和回乡知识青年(包括按政策留城而未分配工作的)、复员军人、干部和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均可报考。
录取比例,应届高中毕业生占招生总数的20%~30%,待业及社会人员占另外的7080,解决了10年来积压的广大社会知识青上大学难题。
第二,放宽招生年龄、婚姻限制。
因为1977年的招生文件规定:“考生年龄在20岁左右,不超过25周岁,未婚。
这个规定对老三届高中学生,特别是1966、1967这两届高中毕业生来说,无异于下了一道“逐客令”。
因为此时的他们大多已经30岁左右,而且很多人都有了家室。对于“老三届”学生这一批特殊群体,老人家十分关心爱护。早在5月24日,他在同王、力群同志的谈话中就明确提出,要采取特殊政策通过严格考试从1966、1967届高中毕业生中选拔学生上大学。
在科教工作座谈会上,他又两次谈到下乡知青的报考问题。曾于8月4日指出:“对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中通过自学达到了较高水平的人,要研究用什么办法、经过什么途径选拔回来。
这种人成千上万,要非常注意这部分人,爱护这部分人,千方百计把他们招回来上大学或当研究生。不要定什么名额,这样的人有多少就选多少,可以在名额之外。”
8月6日,他又强调:“招生涉及下乡的几百万青年。要拿出一个办法来,既可以把优秀人才选拔上来,又不要引起波动。”
正是在老人家的关怀下,高考破例为大龄知识青年开了绿灯。
这才有了1977年的招生文件特别规定。
「对实践经验比较丰富并钻研有成绩或确有专长的,年龄可放宽到30岁,婚否不限,要注意招收1966、1967两届高中毕业生。」
第三,修改繁琐的政审条件,实行择优录取。
政审主要看本人的政治表现。政治历史清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劳动,遵守纪律,决心为革命学习,有这几条,就可以了。
(本章内容主要来自百度等搜索资料比对,若有错误请书评提醒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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