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冷血柔肠(2 / 2)
药葫芦既然答应她试一试,总不好意思杵在旁边当看客,他走过去再次验尸,看那肌肉僵硬的程度以及皮肤颜色的变化,还是无法相信他还活着。不得不说千年寒冰名不虚传,死去多年的肉身竟能保存得如此完好。前任教主的轮廓依然清晰,皮肤肌理也像他活着的时候一样,就连他卷翘浓密的眼睫毛也是一根没掉。
像他这等俊美的男子,再加上武功盖世谋略过人,迷恋他的女人定是数不胜数,显然明月圣女就是其中最有能力最为疯狂的一个。她爱他爱得发狂,那么,他爱她吗?如果不爱,她又怎会无怨无悔地付出?也许他们是相爱的,因为其中一个先走了,剩下的那个为了实现他的愿望,不能立刻追随他去,只好将他留在身边,幻想有一天他能重新回到她身边。
想到这儿,药葫芦不禁同情起明月圣女,她并不是无情无义,她的情她的爱都献给了这个男人,实在分不出一丁半点给别人了。
“他怎么中的毒?这种情况有多少年了?”药葫芦也不跟她兜圈子了,直截了当地问道。
明月圣女从狂喜中清醒过来,回忆过去不免神伤,精致的面容流露出难以言说的悲痛。
“凡是知道息陵教的人都说圣音是恶魔,但我知道他不是,他确实不是,你们并不了解他,如果你们知道他为了成功付出多少代价,就不会误解他了。息陵教的前身是个臭名昭著的杀手组织,组织里的头目专门找一些无父无母的小孩,将他们训练成冷血无情的杀手。”
“我和圣音就是那时候认识的,我不知道自己是哪里人,从记事起就在那里了,每天洗衣做饭伺候他们,还要接受残酷的训练。记得第一次杀人我还不到十岁,看着冰冷的刀刃进入温热的身体,鲜红的血液溅满我全身,我能感受到血液的温度,那股子腥气让人难以忍受。”
“第一次杀了人,我好几个月都不敢拿刀,每当想起那个人空洞的眼睛,我就会做恶梦,每次回忆起那股腥气,我就吃不下饭。我觉得我也要死了,唯有死,才能赎罪。若不是后来见到了圣音,我想我一定不会活到现在,即使我有命逃出组织,也没命独自在外面活下来。”
“圣音是安息人,他的父亲原本是部落首领,在于其他部落发生冲突的时候,除了他,全家都被杀害。他加入组织的目的就是报仇,我甚至怀疑他是自愿要做杀手,他练功很刻苦,寒冬腊月的天气照样泡在冷水里,三伏酷暑的季节照常练足八个时辰,后院的沙袋被他打穿了不下几百只,锋利的刀剑被他折断了上千把,照他这种不要命的练法,不出三年,他就可以独挡一面了。”
“爱上他是必然的,如果让我重新选择,我还是会爱他……”明月圣女悲痛的眼神浮上丝丝甜蜜,想起她挚爱的人,心里充满柔情,“圣音十四岁出道,不到半年,就成为了组织里的头号杀手。他的刀极快,普通的练家子到他手里,往往都是一刀毙命。即使是遇到声名远扬的高手,他也能在五招之内取对方性命。组织里的人称赞他是天才,都争着把自己的绝招传授给他,指望靠他一个人的力量,将组织发扬光大。”
“不过,他们都看走了眼,圣音可不是甘于受摆布的人,他已不是在家人的保护下苟且偷生的孩子。十六岁那年,他报了仇,一个人灭了敌人的部落,一百三十七条性命。我以为他报过仇,心里的恨能少一些,不再那么冷血。没想到他竟然要脱离组织,自立息陵教。可以想象,凡是挡他去路的人都被他杀了,愿意为他效力的人捡回一条命。”
“最初,息陵教的教徒都是怕死才留下来的,而我不是,我心甘情愿跟他走,他也知道。所以他从来没有为难过我,还让我做圣坛的圣女。其实,只要能在他身边,做什么都无所谓,哪怕是个烧火丫头,我也甘之如饴。我不敢再杀人,他也不勉强,叫我打理教中大小事务,监督那些想要背叛息陵教的人。”
“我对他忠心耿耿,自然比其他人更卖力,虽然我没有为息陵教立功,但打理教务也是苦劳,他对我还是很照顾的。息陵教发展迅速,两年时间就成为了名震西域的帮教,他那年十八,我十六,我爱他,做梦都想做他的女人,但他不要。”
明月圣女无比凄凉地摇头,轻叹了声:“他给息陵教徒立下规矩,终身不许婚嫁,如有不从,即刻逐出息陵教。呵,他可真够绝的啊,一条教规就让我彻底断了念想,他明知道我离不开她,却用这种方式拒绝我的满腔痴情,我不恨也不怨,谁叫我爱的人是他呢!”
“不错,息陵教名义上是信仰神的圣教,私底下却还是个杀手组织,圣音明白要想扩大声势,就得结交权贵。但那些高高在上的权贵,又岂会将我们看在眼里。我苦口婆心劝他,可他不肯听,从护送商队开始,一步步地接近权力巅峰,直到接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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