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43罪恶(上)(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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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明天早上起来帮田平他妈准备早饭,得了人家的钱,做了人家的媳妇,起码要做做样子,那个老女人也不容易不好惹,我这样不动声色的瞒她,有时也觉得愧的慌。我把腿上的线裤褪掉,准备钻进被窝睡觉了。这天是yue经的第三天,我婆婆从厕所的纸筐里看的出来,于是连“运动”都不用做。可我的yue经经常是不准的,不是挪前两天,就是推后两天。于是下一次回来,该有的骗术还是要的。

正当关电视的时候,我突然一下子就怔住了。姜瑶心,我的瑶心,我生死未卜的二姐,那个可怜的孩子,我从来就没有远离过她。最近姜心瑶太耽于自己的不幸了,沉溺于父亲病重及她忍辱献身救父的壮举和自我怜悯之中,姜瑶心早就不存在了,似乎从来都不存在,我几乎都不记得她了,连她可怜挣扎的眼睛都忘记了。于是二姐就潜伏在我的血液深处,随时会涌遍我的全身,不放过我身上的每一处血管。

我究竟看到了什么啊。那一双眼睛,那一双充斥着腥凶的罪眼。我永远都会记得,那个浑蛋那个畜生那个该千刀万剐的男人。我不会忘记他眼睛里面投射出来的毒辣的光,它们就刻在我的心尖上,他的左眼上眼皮有一道肉疤,这些我都记得,我从他手上挣脱的时候他的眼睛就印在了我的心上。电视里一模一样的眼睛,肉疤一模一样,像歪扭的月牙,紫红颜色,格外醒目。只是没有蒙头,他的头部谢顶,眼神里面有颓丧和维诺,就端坐在审讯室铁栏的后面,我看到了那眼睛里也有惊恐,他带着,穿着蓝色竖道道的囚衣,这罪该万死的人已经被刑之以法了。一个三十几岁的男记者在采访他。他也就一副罪有应得的神情慢慢讲述他所犯过的滔天罪行。姜心瑶是个罪人,是个泯灭亲人包庇犯罪的罪人,按说也应该刑之以法的。不是吗。

他说,这是我第三次犯罪,都是未成年少女。小女孩力气单薄,稚嫩的很。我的老婆,他妈的千刀万剐的*子,跟我过了几年,还给我生了女儿,我是有赌博的习性,父亲在的时候家境还好,后来他就死了,得病死的。加上我赌博运气不好,他妈的总输。于是我老婆跟外面一个收山木的伙计跑了。说是福建的,连婚都没离,就鸡飞蛋打了,我借了钱去找,福建那么大,找个什么玩意。最后我是走了一天一夜才回家的。于是回家我就拿她留下的那个女儿出气,我打她,照死里打,她娘家的兄弟多,我不敢闹。谁知道,那么屁大的娃子,有一天晚上就不见了。跳井了,死了,捞出来时脸面浮肿,都泡成白色了。该死。于是我只好跟我老娘生活,她总哭,骂我,日子过得烦。邻居有一家生了五个女儿,我妈的听力也渐渐不好。女孩子的妈有些傻,小孩她爹在外地矿上挖煤,一年才回家一次。我家养了两只猫,一只花的,一只黄的。那个最小的女娃没人带,六岁,还不该上学,喜欢我家的猫,就到我家玩。我妈待她也好。有一次,我妈上山,那小女孩睡着了,黄色的猫卧在她身边,我进去的时候,猫吓跑了,她却睡的正香。我也不好过,谁都捅我的脊梁骨,也讨不到媳妇,谁会跟我这种人。于是,我就动了邪念。我就扒开她的裤子,她的裤头很脏,看起来很久都没人洗了,下面很嫩,我的女儿要是不死,也就比她大两岁。我没有女儿,我的女儿死了,跟她娘一样该死。我也好久好久没那个了。除了老娘,不会有任何一个娘们多看我一眼。于是我脱了自己的裤子,上去弄她,她太小了,被我弄得大哭,可就是穴不进去。我也很气恼,一巴掌打在她脸上,我吓唬她说,她再敢出一声我就掐死她,于是我就掐她大腿上的肉,她就真不敢哭了。于是我就用手指头捅她的下面,往深里捅,我看出来她很疼,都流血了,她很疼却不敢哭出声音。我觉得很过瘾,他妈的女人,也只有这种几岁的娃娃我才敢碰。于是后来怕出了人命,我就停住了。我告诉她她要回家敢跟谁讲我就用火烧死她,连她妈一起烧死,我抓来那只生病的白猫,用打火机烧它的尾巴,猫疼的惨叫。都烧出味道来了,畜生皮肉烧着的香味。那个娃娃一定吓坏了,她被我弄得很疼,连路都走不了,一歪一斜的回家了。几天过去,什么事都没发生,她三姐见了我还叫陈叔呢。于是过了一段时间,她妈经常去山上干活,带着她又碍事,她奶奶是个瞎子,耳朵也聋。我那天去她家门口叫她出来,她害怕,我就用打火机打着给她看,她就乖乖的跟我去了我家,就在我睡觉的床上,我把她的衣服扒光,跟上次一样,她的没有,就是个小孩,可我就是控制不住,活得不痛快,反正她也不敢跟别人讲。我那样总共有六七次,后来不知因为什么,那女娃子就被她妈送人了,说送给她表姐家养了,她表姐家也没有女娃。我猜是他们知道了什么,反正她那两个在家的女儿见了我再也不喊叔了,瞪一眼就走了。我不知道那样算不算犯法。反正我再也没有猥亵过那个娃子。

然后他接着讲,我几乎昏厥,脑门子。④<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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